中顺洁柔:关于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1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建设高档生活用纸项
目的议案》。详情可见 2012 年 8 月 1 日、2012 年 8 月 17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劵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2-20 号)、《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以投资建设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2-22)及《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2-028 号)。
2012 年 11 月 6 日,中顺洁柔(云浮)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中顺”)
与罗定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内容详见《关于投资项目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2-038)。
2013 年 2 月 26 日,云浮中顺与罗定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中顺洁柔(云
浮)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云浮中顺补充协议”)。
本次签订上述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云浮中顺补充协议内容
1、协议当事人双方
(1)甲方:罗定市人民政府
1
(2)乙方:中顺洁柔(云浮)纸业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了扶持乙方更好发展,甲方给予乙方 54712190.4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
肆佰柒拾壹万贰仟壹佰玖拾元肆角 )的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扶持资金,该项资
金在 2013 年 3 月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获得扶持资金中 39712190.4 元(大写:
人民币叁仟玖佰柒拾壹万贰仟壹佰玖拾元肆角)所缴交的所得税属甲方本级库留
成部分全额扶持乙方企业发展。
(2)为扶持乙方项目更好发展,甲方给予乙方 5572937.2 元(大写:人民币伍
佰伍拾柒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贰角)的环保设施建设扶持资金,该项资金在 2013
年 3 月一次性支付完毕。
(3)为支持乙方更好地拓展市场,甲方给予乙方人民币 15000000(壹仟伍佰万)
元的市场开拓扶持资金,该项资金在 2013 年 3 月一次性支付完毕。
3、补充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中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扶持资金及环保设施建设扶持资金,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为递延收益,
在项目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按照专项补助资金所形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
分期确认收益。该项资金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上述会计处理最
终须以公司外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补充协议中市场开拓扶持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
市场开拓费用实际投入时间及其金额,确定为当期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相关损
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须以公司外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此市场开拓
扶持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2
目前,云浮中顺仅与罗定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上述补充协议,相关款项并未到
达云浮中顺相关账户,可能存在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
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云浮中顺与罗定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云浮中顺补充协议书》。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