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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抑制和打击“以钱炒钱”
12-01-08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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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3460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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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钱炒钱”直接和钱钱挂钩,不产生劳动副属品。
抑制和打击“以钱炒钱”,即 抑制和打击以金融传销类的活动,一是,利息高于银行利息规定的高利贷,举报高利贷,为合法行为。二是,传销,任何形式的传销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三是,禁止个人参与外汇市场及其他禁止交易场所,违法即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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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34601482
12-01-0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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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最黑暗的地方是无钱可还,以命相抵,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961股海英雄
12-01-08 23:57
0
“以钱炒钱”最大的行为者----国有银行!
专业银行与城市银行、农商行次之;
温州放高利贷者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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