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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市民670元被无故冻结30年 银行最终赔偿2500元】陈浩龙存的670元被无故冻结30年,银行只答应给本息802元;法院也这样判,经检察官调解,银行最终一共赔偿陈浩龙2500元。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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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别信!
啥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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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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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下效,整个组织都是欺诈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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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啊 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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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银行,无耻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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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啊 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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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看老百姓拿钱,最后得看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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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此断案,那就说明了一点:法律支持银行欺骗人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