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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悍猫在2011-12-09 16:12发表
首先支持楼主和stockrager
个人感觉安慰剂数据还是有问题 这个必须澄清 两个可能性
1 数据不错 故意混淆结果
2 真的很烂 烂的真的跟安慰剂差不多
如果是后者 真的愿赌服输了 但是如果是前者 坚决要讨个说法
同意兄弟的态度
说内幕什么什么的,很难猜测,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咱不是没有法律武器,规则武器,所以,江湖传闻中那些猜不到的事情我也不猜了,为个人权益,我将继续催问上交所和证监局进展:要求公司停牌调查安慰剂核心数据异常原因
要改变安慰剂数据异常导致的药物失败预期,不停牌调查怪异的原因怎么行?!咱不能舍本逐末。
手段嘛,咱用合法合规的行政的和以后司法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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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12月8日上午曾向证监会、上交所投诉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查明原因之前在《重庆啤酒董事会关于“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研究进度暨复牌公告2011-12-08》中草率发布反常实验数据一事,同时抄送重啤股份公司董事会。岂料重啤相关部门和人员置若罔闻,拒不回应是否因临时报告披露不充分、完整、正确,严重影响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判断致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而申请紧急停牌。本人打电话过去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听!
现在知道,邓先生还是接过几位股东电话的,在电话中回复那几位股东的态度是:这数据公司看了也奇怪,至于为啥反常他们还要找相关专家查找原因,现在公告的数据都是美国公司那边盖了章的,因为有投资者要求信息及时披露,我们就发了。
1、《证券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董秘邓先生说“起因待查中”,说明不了。既然说明不了,未经求证核实,那干嘛还违法发出?!这岂不是公然凌驾于《证券法》之上!
2、重啤是满足了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但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不完整、不准确陈述,误导投资者,在股价因可疑重要信息和关键数据存疑而巨量连续跌停的两天里迟迟不加补救,可谓严重违法违规!客观上漠视市场规则和职责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重啤股份公司董事会、董秘、独立董事未能严守职责,对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未认真核查,草草发布具有法律效力却存在重大瑕疵的公告,持续扩大全体股东损失,公然违反《上证所交易规则》、《公司治理细则》、《公司章程》,视信息披露制度为儿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作为一名该公司的投资者,在此肯请你们介入敦促重啤立即停牌以完成核查,约谈信息披露义务人,促其纠正错误,在原因核实清楚之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防止股东利益进一步受损!
同时,恳请一线监管机构要求重啤股份公司补充公告“治疗性合成肽乙肝疫苗”2期A的对应数据和乙肝五项(北京组)的所有二期数据。同时依法依规在行政范围内查处包括董秘在内的相关重啤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
作为投资者,我期待监管部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本人将保留持续向贵会、贵局乃至其它主管部门投诉此事以保障作为投资者的权利,直到此事妥善解决。
此致
股东 股东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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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位没打通过电话朋友的参考修订后发出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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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12月8日上午曾向证监会、上交所投诉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查明原因之前在《重庆啤酒董事会关于“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研究进度暨复牌公告2011-12-08》中草率发布反常实验数据一事,同时抄送重啤。岂料重啤置若罔闻,拒不回应是否因临时报告披露不充分、完整、正确,严重影响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判断致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而申请紧急停牌。本人也很知趣,当天下午主动联系董秘邓先生。邓先生于百忙之中给予我如下答复:这数据看了也奇怪,至于为啥反常他们还要找相关专家查找原因,现在公告的数据都是美国公司那边盖了章的,因为投资者有要求信息及时披露,我们就发了。
1、《证券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邓先生说了起因待查中,说明不了。公然凌驾于《证券法》之上。
2、更滑稽的是说美国公司那边盖了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规定要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上市公司以盖了章为由,省略掉求证过程。至于督促澄清没有,我们也看不到。3、重啤是满足了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但蓄意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不完整、不准确陈述,误导投资者,又未加补救,可谓严重违法。
4、面对可能给久患乙肝人士带来福音的药品实验信息,不加佐证随意发出,没有尽到一个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存在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重啤董事会、董秘、独立董事未能从公司最佳利益出发,审慎地做出适当判断、调查,草草发布低劣公告,肆意扩大全体股东损失,公开违反《上证所交易规则》、《公司治理细则》、《公司章程》,视信息披露制度为儿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作为和谐社会的一名普通投资者,在此肯请你们介入敦促重啤立即停牌以完成核查,约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仓促复牌!在原因核实清楚之前,避免广大股东利益进一步受损。并要求重啤补充公告“治疗性合成肽乙肝疫苗”2期A的对应数据和乙肝五项(北京组)的所有二期数据。同时依法依规在行政范围内查处包括董秘在内的相关重啤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
此致
股东 股东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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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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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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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纠正、重啤股份公司信批不规范错误和调查并依规处理处罚包括董秘邓炜在内责任人的情况反映函
主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证监局
抄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尊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重庆监管局
公司董秘邓炜对两三位股东(股东张……股东吕……)明确表态:他们还在和百诺科沟通,核查这个数据,他们自己都很“诧异”。但他们却将这么个具有重大规范性瑕疵的重要信息,未经核实结果发出来,导致公司股价剧烈波动。
而这个有重大规范性瑕疵的重要信息披露造成股票价格剧烈波动,近9000万股巨量封住跌停后,在股东不断书面传真、电话提出要求公司紧急停牌核实确切找到原因后,公司董秘邓炜只是在接待股东电话时对质询的股东(股东张……电话…… 股东吕……电话……)说正在核实,还拒不回应股东“是否将依照交易所规则申请紧急停牌直至最终核查结果形成”的质询!整整一天,毫无作为!任由股东损失和市场恐慌不断发酵!!!!
最为可笑的是,居然公司邓炜回应另外一位股东吕……的质疑时说:这是应投资者的要求!言下之意,只要是投资者要求,要公司发他们就发公告,他身为董秘和相关法定责任人才懒得关心会不会导致市场波动!公告内容的严肃性与他们职责无关?!真是毫无责任心可言,与过去一年每月按时披露进展和揭盲前提前3天公告的态度比,为何有如此大反差?!
我们股东不禁要问:既然如此请问年薪50万人民币,受过上证所董秘培训班培训结业取得了上岗资格证,竞选过最佳上市公司董秘的邓炜,当初我这个股东和其他股东一起,要求披露的2A的实验报告和数据,到现在为止,你和公司董事会又何曾草拟过公告出来?!请问你口中的投资者到底是哪些投资者?是我们要求公司严肃合规完整、真实、及时、准确履行信批义务,杜绝“因重要信息正在核实中”十个字笼统模糊行为的投资者,还是其他什么投资者?
此时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郭树清主席12月1日发表关于“证监会将带头讲诚信,……积极督促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其它中介机构不断提升商务诚信水平”的讲话不过六天而已;离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提出“加强法制与诚信建设 促进上交所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之积极探索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市场诚信激励机制。引导上市公司重视完善公司治理”要求不过一周而已,按说包括重啤股份公司在内的公司和信披责任人董秘应该对尽责履行更加努力合规严肃。但重啤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居然就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而行,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公告和引发市场重大反应的信息轻率处理!对股东的严肃提醒和合规要求置若罔闻!
在此,作为重啤股份公司股东,我强烈恳请贵会、贵局纠正重啤股份公司编号为2011-041的公告中存在的信披不规范错误和行为,并强烈要求贵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调查和依规处理处罚该公司包括董秘在内的信披义务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责任!以严肃市场纪律,维护投资者正当利益,让上市公司诚信履责深入人心!
作为投资者,我期待监管部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本人将保留持续向贵会、贵局乃至其它主管部门投诉此事以保障作为投资者的权利,直到此事妥善解决。
此致
投诉人
股东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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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啤股份公司公告的有重大真实性瑕疵信息以致股价剧烈波动请交易所要求其立即停牌调查的请求
尊敬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
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2011年12月8日,重啤股份公司发布了编号为2011-041的公告,其公告的“治疗性合成肽乙肝疫苗”揭盲安慰剂数据存在有违医学常识和医学界文献记录巨大反差,其真实性令人质疑。并由此引发了市场的巨大波动,而公司回应股东质疑时也承认还在就此重要数据进行核实。
本着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对于此项引发了市场巨大波动的而未经最后核实的信息和轻率行为。请贵所、贵部依照相关交易所规则对其实施停牌,要求其按照2011年11月8日张育军总经理讲话精神“引导”其“完善公司治理”,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诉人
股东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2011年 12月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传真号码:021—68802819 021-6881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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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抓住这次信息披露的要害:公司董秘对两三位股东明确表态:他们还在和百诺科沟通,核查这个数据,他们自己都很“诧异”。但他们却将这么个具有重大规范性瑕疵的重要信息,未经核实结果发出来,导致公司股价剧烈波动。
而这个有重大规范性瑕疵的重要信息披露造成股票价格剧烈波动后,公司还在对质询的股东说正在核实,拒不回应是否将依照交易所规则申请紧急停牌直至最终核查结果形成! 任由股东损失扩大!!!!
最为可笑的是,居然公司邓炜回应另外一位股东质疑时说:这是应你们投资者的要求!言下之意,你要发我就发,我身为董秘才懒得关心会不会导致市场波动!
那请问拿年薪50万人民币,受过上证所培训,竞选过最佳上市公司董秘的邓炜,当初我这个股东和其他股东一起,要求披露的2A的实验报告和数据,到现在为止,你和公司董事会又何曾草拟过公告出来?!
这是股份公司罔顾《上证所交易规则》,罔顾《公司治理细则》相关管理制度行为的要害。
咱们不要偏题,就抓住这个要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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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邓炜先生:
昨日公告出来,惊悉疫苗2期B的76周HbeAg 转阴同时抗 HBe 转阳的血清转换应答率(大三阳转小三阳指标之一的比率)中,安慰剂组高达28.2%!!!!
面对如此不合逻辑和医学常识的数据,而且是可能引发公司股价剧烈波动的重要数据,公司为何不停牌进行进一步质询、核实以及与2A对应数据的比照,就一发了之????!!!!你们的起步49万的年薪是用来这样办事对股东负责的吗?我强烈要求公司申请援引交易所相关条例紧急停牌,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数据,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并要求贵公司补充公告“治疗性合成肽乙肝疫苗”2期A的对应数据!
本人也同时向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证监会提出该项请求
上证所投资者投诉邮箱地址:gzrx
@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