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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关注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的标的非常少,在视频领域只有乐视一家。
很多互联网业内人士认为乐视网财务造假,我认真比较了三个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乐视网财务造假可能性比较小,当然这仅仅是个人观点。但是有操作利润的嫌疑,不过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主要体现了版权摊销方式。
拿房地产企业来比较,乐视网就是靠囤积地皮发了财,并且还在花大价钱囤积地皮,在过去的一年因为版权价格飞涨乐视网靠卖地皮的钱基本上覆盖了过去买地皮的成本,但是如果采用加速摊销,就算在版权价格飞涨的年份乐视网的盈利都需要减少80%。现在视频网站已经是面粉比面包贵,不知道这个趋势还能维系多久,一旦面粉降价或者不涨价,乐视网的报表将非常不好看。
有人质疑乐视网的广告收入,虽然销售收入上可能有操作的嫌疑,但是利润上并没有体现出来。乐视网2010年广告收入6700万,销售费用5700万。上半年广告收入4400万,销售费用4000万。费用率比土豆网(73%)略高,基本可以认为可信。酷6网的广告收入比销售费用还低,就是广告白打还倒贴钱。比乐视网流量高10倍的优酷剔除费用后2010年广告收入带来的净收益大约是1亿,从比例上来看和乐视网差不多。
乐视网的包月收入也是很多人质疑的,2010年财报显示乐视网的主要包月收入来自移动运营商,这点问题应该不大,关键是在未来会不会有其他视频企业搭上运营商这棵大树,这个会是巨大的不确定性。这里需要确认的是和运营商的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假如这个合同是短期的,是否会有当下神州泰岳式的危机。
关于乐视我最想搞懂的就是以下问题,不知道有没有朋友能帮忙解惑
1、乐视网资产负债表里面的有5亿无形资产,相对2010年新增3亿我想大部分是属于版权,假如按照优酷网的摊销方式(第一年摊销50%,第二年25%),那么2011年新增版权在本年度需要摊销1.5亿,比按照直线法摊销增加9000万(上一年度摊销额和优酷无太大差异可以忽略)。如果采用和优酷一样的摊销方式,那么是否将减少9000万利润,也就是现在的利润将下降80%以上?
2、这就派生出第二个问题,影视作品当年度的访问量和分销收入分别能占总数量的多少?
3、乐视网和运营商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合同,分成比例多高,时限多长,是否具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