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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如果法律真的是公正的,严肃的,那我说的肯定不对
从回贴看
有人说租客有责,有人说租客没责
实际上,租客要么有责,要么无责
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结论只能是:法官说你有责,你就有责。法官说你无责,你就无责。
但是,你想过没,法官就真的能准确判断有责还是无责?
张法官判有责,李法官判无责的事还少?
算了,不扯了
希望你们如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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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租客无过失却还要赔偿,他就应象个小绵羊似的乖乖服从,不允许有一点抵触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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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哦,难道依据法律该赔多少,法院还要考虑责任人的抵触心??? 法院是执法的还是做人情的???
租客无过失即无责任,不找房东赔精神损失费就不错了,还反倒要象你说的这种原因去赔偿???那还要法何用?不好意思,个人觉得我从远方而来的回贴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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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无过错,但是法院判决租客承担一定责任的可能也不是没有,现在的法院,怎么方便怎么来。房东赔太多,履行时抵触心太强,让租客也承担一部分比较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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鏊战北京兄的回复清晰,简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这样心里就有底了。在此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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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一点需要特别补充一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人为造成水管带电,他很可能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但这和楼主提供的当事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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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不要讨论主观故意。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楼主提供的资料里已经说明是水管带电造成受害人死亡,不存在楼主提供的当事人各方主观故意的问题,更没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案由。
2、水管带电是主因。房东,租客,朋友,朋友的朋友,他们谁都可能在洗澡的时候发生危险,查清水管带电的原因才是分清责任的关键。水管成了电网,不会因为大家签不签合同就不过死人。
3、所有各方的努力最终都是息事宁人,这也是法律是含义之一。这个案例只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各方认可就可以了,没有涉及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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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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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最终肯定是要法院去判,现在是想探讨一下究竟三方是否都有责任,如有,定责比例该如何划分。
恳请吧里有经验的律师或法官来吧里普及点法律常识,献点爱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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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的家属起诉时可能会把房东、李、王都告上法庭,至于责任比例,就要法庭去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