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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以起诉教育部吗?
人为制造教育资源的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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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所以说来说去还是要比谁有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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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生家长违法在先,还到处嚷嚷,好么,先治治你这种违法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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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义务教育法,户籍和居住地(有房产证的)在该学区的学生家长,完全可以控告、检举这些择校生,请求政府清退这些学生,哪里来的回到哪里去,10万8万的择校费予以返还,不要一个班七、八十个学生,挤占学区学生的教育空间、资源。这才是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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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狗屁记者嚷什么!!
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此方面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对于择校生,没有这份预算保障的,你的保障在你的户籍和居住地,你不想享受是你的事;交10万是捡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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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明儿一刀切,凡是不在学区的一律不得入校,逼着家长买学区房,本来是周瑜黄盖愿打愿挨的事,现在周瑜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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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开车上班,10分钟的路,走了40分钟,到处都是择校生家长送孩子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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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不上学运动就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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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好的择校,条件差的按地区,条件好的把条件差的挤到烂学校,这就是最大的公平。否则,人类还辛辛苦苦工作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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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是老百姓最无奈最心酸的热点问题之一,在走基层采访中,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能择校的,相对于亿万农民、农民工、工人,算不上老百姓!“本报记者”真要有社会良心,多去关心关心真正的底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