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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扶摔倒老太被诬肇事 专家吁追究诬陷者责任
2011年08月31日 02:12
来源:央视《新闻1+1》
《新闻1+1》2011年8月30日完成台本
——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解说:
老人倒地受伤,赶来的客车司机是肇事者还是好心人?
老人的儿子:当时这个情况我们肯定是大客车(撞的)。
解说:
车内监控系统还原事件经过,误会化解,最终真相大白。
大客车司机:如果说这次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老人家属道歉,感谢,市里申报表彰,这样的峰回路转透露怎样的社会信号?
大客车司机:我心里是有点压抑,做好事怎么那么难呢?
解说:
让做好事不那么难,让好心有好报,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又靠什么来维系公序良俗?
《新闻1+1》今日关注——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小品《不能让他走》
司机:我今儿太走运了,开车一出门就撞了个老头。不是,撞上一老头被车给撞了,肇事那小子逃逸了,我怎么办?我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救老头,嘿嘿,救老头哎。
护士:有你这样的吗?放着新爹不管,跑这儿聊大天。
司机:我跟你说,我就不认识他。
护士:哦,撞人的。
司机:我是救人的。
护士:哎呀,不撞人你怎么会救人呢?
司机:我救人为什么非撞人呢?
护士:你是先撞的人后救的人?
司机:瞎说,我先救的人后撞的人。不对,老爷子,老爷子。
张泉灵:你好,观众朋友,这里是正在直播的《新闻1+1》,我是张泉灵。
您刚才看到是冯巩在《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一个小品。他的戏剧矛盾架构在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最典型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你不撞人的话,你怎么会救人呢?”现在这个小品有了现实版本,在江苏南通有一位好心的大巴司机下车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却被诬陷司机就是撞人的肇事者。还好这辆大巴上有一个摄像头才能够证明司机是清白的。现在这件事情有了最新的进展,那就是老太太已经认错道歉了,老太太的儿子给司机送去了一面锦旗,而司机也被政府部门去申报“见义勇为好司机”。
公交司机扶起路边摔倒老人被反诬成肇事者
这似乎是最近非常多的类似事件当中一个拥有最完美结局的事件,但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类似的事件当中是否只有装上摄像头事情才可以峰回路转?而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又是否能够弥补社会已经撕开的不信任的伤口?
好,一起来看事件的最新进展。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 殷红彬:原来举手之劳的事情,搞得这么麻烦起来,怎么也想不到。
解说:
没有想到,当事者如此说。事发在8月26日江苏南通一座立交桥上一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撞受伤,而司机殷红彬先是成了被指控的肇事者,之后又成为了见义勇为者,一起小事故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昨天,被肇事的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殷红彬迎来了一面锦期。这面锦旗来自受到殷红彬救助的石老太太的儿子,尽管在三天前的报案中,石老太太的儿子一口咬定殷红彬正是肇事司机,但是随后他的态度却180度大转弯。
石老太太的儿子 郝军:谢谢殷师傅,他做了好事,把她扶起来,假如她倒地不起,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会有危险,所以感谢他。
解说:
昨天,当记者辗转来到位于江苏南通如皋市石庄镇的石老太太家。她正在卧床修养,医生诊断她的头部、手臂有擦伤,右肩膀轻微脱臼。面对镜头,石老太太连忙表示把殷红彬当成肇事者是一场误会。
石老太太:我当时头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以为是他的车(碰了我),其实是之前有车碰我才摔倒的,我感谢他,他做好事把我扶起来,我这么大岁数,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石老太太的女儿 郝美涟:做好事,把她扶起来,感谢他们,要感谢他们。
解说:
当事者道歉,而如皋市有关方面也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江苏南通市委宣传部部长 章树山:市文明办对于殷红彬、郁维贞等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高度肯定和表扬。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乘务员 郁维贞:他平时也是很乐于助人的,这种事情很多很多。
解说:
三天之间一个纠纷有了一个让人有些出乎意料的结局,没有想到的也许不仅仅是殷红彬,还有所有关注这件事情的人。
殷红彬:当时不管谁不会想得太多,对不对?救人第一。后来从公司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点压抑,做好事怎么这么难呢?很善意的举动,也引来这样一个小小的麻烦,但是我也不感到后悔,谁都会这样做的,对不对?
张泉灵:三天的时间事情是峰回路转,现在老太太是认错道歉,而且老太太的儿子、老太太的家人都开始感谢这位好心的司机,还给他送去了锦旗。
出现了这样的变化之后,我还特别去注意浏览了一下网上的评价,我发现有数量不少的人说:这肯定是老太太和他的儿子在敲诈不成后突然改口是对自己的伪装和狡辩。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的评论?他有什么样的心理基础?我觉得这个心理基础就是这样一句话,“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所以这些评论者现在在怀疑老太太和老太太的儿子应该不是好人。
好,把这句话放在这里,我们再回头去想一下,老太太的儿子在一开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定司机是一个坏人?是不是还是同样的心理基础?“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所以老太太儿子不相信,说司机仅仅是下车见义勇为去扶老太太的,他一定是犯了什么错,比如说把自己的妈给撞了。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想,如果老太太的儿子和这些批评老太太儿子的人,大家的心理基础是一样的。那么我们扪心自问,如果我们拥有相同的心理基础,如果我们身为老太太儿子,当我们听说自己的妈被撞了,而且有一个司机扶了她起来,而旁边还有人说,有可能是司机撞了她,我们会是什么样的反应?的确,当我们所有的人都只相信自己是好人,而别人不是好人的时候,当我们这个社会缺乏了基本的信任的时候,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是受害者,因为我们被迫要保护自己,我们要去怀疑别人,我们要去防范别人。到目前为止,其实警方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老太太和他的儿子从一开始就是以敲诈为目的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我们愤怒和怀疑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先来听一听老太太的儿子是怎么说的?
(电话采访)
石老太太儿子郝军:这个事情不管怎么说,驾驶员在当今这个社会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把我母亲扶起来。我感觉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坏人少,这是我最大的感受。毕竟我们把这个事情搞清楚以后,我们也没有跟驾驶员提什么任何要求,网民好像是认为我们说当时报警不怀有好意,好像是想带有敲诈驾驶员的想法,根本不存在这个事情,不管怎么说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解说:
一方称自己是乐于助人,而另一方称对方就是肇事者。就在难辩真相的时候,一个有力证据的出现让事件出现转机。
字幕提示:2011年8月28日新闻
片中解说:
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的情况。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正如殷红彬所述,班车在中午12点34分左右驶上了张皇立交桥。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躺在路当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工作人员:头盔在这里的,很清楚嘛。
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朱海军:
后来我们几个办案人员通过录像回放发现这辆29171的大客车驾驶员和乘务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下车以后是(去)做好事的,事实上与当事人和群众的报警以及走访的情况是不相吻合的,在大客车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碰撞的痕迹。
殷红彬:我们这次如果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是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摄像头还给了司机殷红彬一个清白,而这一事件经过南通当地媒体报道后,被众多媒体转载评论,事实逐渐地公之于众,不再有悬疑。但如果那个摄像头不存在,这其中的是是非非又该如何理出个头绪来呢?
张泉灵:我们看到导致这件事情直接峰回路转,司机能够自正清白其实是一个技术手段,三个字,“摄像头”,所以在这样的一个事件当中很多人在提出问题,说如果没有摄像头呢?如果没有摄像头,这位司机会不会说不清楚,变得杯具了。因为在此之前不是没有因为现场的事实不够清晰,最后各打五十大板的情况。那么如果没有这个摄像头,是否整件事情不可能出现峰回路转,我觉得未必。未必这么悲观,我们来看一下。
没有摄像头,我们还有什么?我们有围观者。因为在这个事件当中,其实跟司机一起下去的还有车上的售票员,他们是同时去助人为乐,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除了这位同时下去的售票员之外。还有,车上还有一车的乘客呢,如果我们惯说,围观改变中国。那么在诸多这样的事件当中也有很多的围观者,他们是不是应该当现场发生了争议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主动地到警方那儿作证,如果有两名以上证人的话,那么在法律上就会有非常非常强的有力因素。如果在现场没有作为直接挺身而出的围观者,那么事后当这件事情变成社会热点的时候,是否有人挺身而出说我曾经在现场。即便你不曾经在现场,那么在网络上,在社会舆论当中,你是否是一个能够挺身而出的围观者?其实当我们为正义挺身而出的时候,大家就不会觉得好人难做。
好,那么在围观者之后,我们是否还有峰回路转的机会?我们还有两个字,叫做“法律”。当然我们不能期待法庭能够在一个复杂的现场搞清楚所有的真相,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期待,第一,是否警方在前期调查的时候能够更加的细致,更加的认真,能够做出更加明了事实的这些调查。第二,我们的法律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是否能够考虑到法律的判决对社会的影响?第三,一旦证明其中有任何一方真的是在说谎的话,他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位法律学者的说法。
(电话采访)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我想在一般的侵权案件的赔偿判决中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要尊重事实。另外一方面要考虑到判决结果的社会性,也就是我们不能简单地依法论法、就事论事。在尊重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还要看到这个判决对社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社会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发现这样有争议案件的时候,特别要让那些所谓的见义勇为的人、行善的人不要承担这样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他被判承担责任的话,他实际上是在提醒社会公众,提醒任何一个有可能面临这种风险的人以后不要去做善事,不要去见义勇为,因为风险太大,法律风险太大。这个当然就是跟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这种社会风尚也好,所需要建立的社会公德也好是完全背离的。
解说:
老人倒地受伤,赶来的客车司机是肇事者还是好心人?
老人的儿子:当时这个情况我们肯定是大客车(撞的)。
解说:
车内监控系统还原事件经过,误会化解,最终真相大白。
大客车司机:如果说这次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老人家属道歉,感谢市里申报表彰,这样的峰回路转透露怎样的社会信号?
大客车司机:我心里是有点压抑,做好事怎么那么难呢?
解说:
让做好事不那么难,让好心有好报,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又靠什么来维系公序良俗?《新闻1+1》今日关注——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张泉灵:我们来看一下其实我们前面说到,能够让这件事情峰回路转,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三个要素:第一个,摄像头。第二个,围观者。第三个,法律。但是有人会要问,如果现场没有摄像头,如果现场真的一个目击证人都没有,如果法庭都无法来搞清楚真实的状况,那我们还有什么?其实我们不是一无所有。我们还有的,我们还有内心的道德底线,我们还有每个人在内心的那一份善良。比如说时事评论员李千帆说,说:“道德滑坡是公众不愿意但必须接受的现实,在这种环境当中此案尤其可贵。我都应该相信‘人心向善’的本能其实离现实并不遥远,只要像大巴司机以及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那样,秉持公心,实事求是即可。”
专栏作家宋石男(微博)说,“尽管如此,我还是告诉儿子,看到老太太跌倒,还是要去扶。只要善良的人成群结队的出现在这个世界,构陷者将无从下手,善必将催生善,驱逐恶我们有信心。”
回到我们一开始看的那个冯巩的小品,想知道后来的结局怎么样了吗?
(小品《不能让他走》)
司机:老爷子,你还认识我吗?
老人:可不能让他走啊。
护士:你不能走。
老人的儿子:你不能走。
老人:他是俺的救命恩人啊。
司机:老爷子,您是我的救命恩人。
护士:快起来。
老人的儿子:这是咋说的,快起来。
记者:太感人了,我的文章有了,就叫什么皮都不披,他也是喜羊羊,括弧,我的英雄我做主。英雄啊,我真是太崇拜你了。
张泉灵:你可能会说这只是一个在除夕夜播出的符合过年气氛的小品而已,而真实的社会当中要比小品复杂的多,我同意,但是我依然相信善良,相信大多数人善良。
几天前我对着一张在事故现场的照片问自己,如果我是一名司机,如果有一名老太太倒在了我的车前头,我会怎么办?我承认我挣扎了一会儿,但是我又问了自己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如果真是在那样的现场难道我可以掰开车头离开吗?我确认我做不到。所以此时也请大家问自己,如果你是那位司机,你可以掰开车头离开吗?如果你是围观者,看到现场有纠纷,你真的可以默默走开吗?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会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你的选择就是我们的信心,这是《新闻1+1》,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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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诬肇事者续:老太改口致谢
2011年08月30日 04:01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李孝文 郭小川 于英杰
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这对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驾驶员殷红彬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善意之举。而这样的好事却一度让他很郁闷,因为将老太扶起后,自己竟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还惊动了公安。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还了自己清白。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真相大白后的老人全家倍感内疚。昨天,还躺在床上养伤的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致谢。据悉,如皋市有关方面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通讯员 李孝文 本报记者 郭小川 于英杰
倍感郁闷
大巴司机停车救人反被指为肇事者
26日中午1时左右,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境内的张黄立交桥上,将一名蹬三轮车的老人撞倒后逃逸。报警人就是倒地受伤的老太的儿子。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老人的儿子称,当时他不在现场,但邻居打电话告诉自己,母亲被一辆大巴车撞到的。而大巴车将老人扶起后就走了。“肯定是大巴车撞的”,老人的儿子说。而在医院内接受治疗的老太、81岁的石某,也对南通电视台《城市日历》记者坚称,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
但在“肇事者”、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那里,记者却听到了截然相反的说法,当天中午12点半,殷红彬开车载着乘客从石庄出发前往南通市区。12点34分,他驾驶的大巴车开上了离始发站不远的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自己和乘务员郁维贞立即跑下去,将石老太搀扶起来。“当时我将老太太扶起来后,问她‘伤得怎么样’,她还说‘不要紧’。”殷红彬说。因为要赶时间,殷红彬将老太交给了正好路过此地的一位和老太相识的村民,但以为大巴车是肇事车的村民却将殷红彬拦住“不让走”,怀疑是他撞了人。最后,在让对方记下自己车牌号后,殷红彬才重新开车上路。“一路上心里都很压抑,为什么做好事还被冤枉,得不到理解?”殷红彬对记者说。
据了解,该趟班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车牌号是苏F29171,司机殷红彬有19年驾龄。
峰回路转
车载监控录像终于还了司机清白
大巴司机到底是肇事逃逸还是见义勇为?一时双方各执一词。根据警方要求,当天下午3点,殷红彬开车赶到石庄交巡警中队接受调查。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南通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情况,立交桥上发生了什么,监控系统一定都记录下来了。殷红彬说,正是因为有这套监控系统,他觉得警方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正如殷红彬所述,班车在中午12点34分左右驶上了张黄立交桥,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躺在路当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殷红彬说,他靠边停车后,让乘客留在车上,自己和乘务员两人下车去帮助被三轮车压住的老人。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当时就在车上的乘客,他也证实了殷红彬是下车救人。而同在车上的乘务员郁维贞反映,搀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
监控录像还了自己清白,让殷红彬松了一口气。石庄交巡警中队民警也表示,经过走访和勘察,也确实没有发现大巴车有撞击的痕迹,“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得到提倡。”民警说。
被送往医院治疗的石老太经过医生诊断,伤势并不严重,只是肘部、肩部、面部和头部有轻微擦伤,在医院接受一天治疗后便回家静养。
真相大白
清醒后的老太向司机道歉致谢
昨天下午,记者在如皋市石庄镇,找到了石老太家,躺在床上不停呻吟的老人见到记者到来,连声说“我对不起司机师傅……”石老太对记者说,当天她蹬着三轮车到田里打农药。在下桥时,突然觉得被一辆车撞了一下,自己就倒地,还被三轮车压在了下面,头脑发昏,一片空白,只知道喊“救命”。这时,有人将自己扶起,看到眼前一辆大巴车停在路上,就误认为自己是被大巴车司机撞倒的。“后来清醒过来后,才想起来不是这辆车,心里很后悔。”石老太说,自己被及时救起,多亏有了这两名好心人,“真要谢谢人家”。
事件真相大白。这几天,石老太本人和家人既内疚又委屈。当天的报警人是石老太的儿子郝先生,他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汽修厂。事发当天,他正在外地。他告诉记者,那天接到家里电话,说老母亲被大巴车撞了,大巴又跑了,这才打电话报警的。他本人对事故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是听了旁边者说的情况,让我们误会了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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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道不能做好人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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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者反坐的制度,看来有恢复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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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调查时发现,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情况,立交桥上发生了什么,监控系统一定都记录下来了。殷红彬说,正是因为有这套监控系统,他觉得警方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这也用得着警方去“发现”?尹洪斌和乘务员两人是白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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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那老太应该被判刑,或者罚款,就是因为对诬陷者没有处罚政策,所以他们才敢于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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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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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向前看,闷头赚钱,是木人默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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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还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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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老家一亲戚在路上看见一老人从自行车上慢慢摔倒,疑似脑中风发作,就马上拨打120急救车,老人被送至医院时已死。事后,老人子女拒付120急救车费用,说谁打的电话跟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