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行业的曙光?

12-09-08 12:54 1446次浏览
和中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光伏十二五规划再调整 装机容量目标增长近一倍

2012年09月08日 10:24 来源:东方网
中国光伏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局,欧盟反倾销调查立案或将对光伏行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在此背景下,这些企业正逐步地转向国内市场。

而为了鼓励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对装机容量目标再次做出了调整,由21GW调整到40GW。

“准确地说应该是调整到了40GW,上不封顶,其其他条件一概不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也证实了此消息。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光伏总装机容量仅为3.6GW,这意味着未来3年中,中国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有望扩大10倍以上。

再调整

截至目前,中国光伏发电“十二五”规划已经做出了四次调整。最早的时候,决策层曾考虑将这一目标定为 5GW;此后一度上调至10GW;在今年5月8日的一场讨论中,再度上调至15GW。

今年7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文件,对该目标再次做出了调整,到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21GW)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亿千瓦时。

具体来说,将重点放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在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建成并网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建成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这次调整被业内普遍认为过于保守。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锦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21GW还是保守。国内的光伏产品成本下降的步伐非常快。“现在卖到国外的大概是在7美分/瓦,再过两三年成本肯定会降至四五美分每瓦,甚至更低。”吕锦标说。
打开淘股吧APP
0
评论(15)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和中

12-09-12 09:14

0
新华新闻新华财经 > 正文 相关部委酝酿光伏“救市” 力挺行业度“寒冬” 2012年09月12日 08:25:26 
来源: 上海证券报 0【字号:大 中 小】【打印】【纠错】
  □电网介入

  □1元上网电价延续至2014年

  □对优秀龙头企业到期债务展期

  “最近两个月国家能源局及相关部委一直在召集我们开会商讨对策,下周还要继续开。包括电网介入等,有10多项扶持措施都在酝酿中,今后有可能陆续出台。”在全行业面临生死存亡的当口,一位光伏龙头企业负责人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的这一信息不啻于为行业照进一丝曙光。

  “十二五”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或升至40GW

  由于占全球光伏安装市场70%份额的欧盟上周举起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大棒”,中国光伏产业已被逼到了悬崖边上,而国内市场随之成为光伏“保卫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近日还有消息称,为了鼓励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对装机容量目标再做调整,由21GW调整至40GW。

  “现在很多措施都在讨论,包括电网介入、财政资金增加预算等。因为要扩大装机规模,就必须要让电网介入,要落实财政补贴。”上述光伏企业负责人说。

  在国内,电网一直是光伏装机的主要障碍之一,因后者发的电被指影响电网的稳定。业内也一直在呼吁政府提高电网公司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除了上述措施外,正在酝酿的措施还包括将每度电1元的上网电价延续至2014年,这在业内看来也是一个实质性利好。因多数国家对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采取逐年递减的办法,而如果中国能将去年推出的每度电1元上网电价延续至2014年,则意味着未来随着成本降低,光伏发电的毛利会逐年递增,这无疑会刺激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龙头企业到期债务可展期

  此外,针对当前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国家相关部委还将会同银行,对优秀龙头企业的到期债务进行展期,保证龙头企业的现金流。

  其他措施还包括: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并纳入考核;为沙漠、荒山太阳能电站项目提供优惠;加快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发电的结合,完善法规;引进欧美先进的系统集成标准,尽快出台;改善多晶硅企业的竞争环境、调高技术门槛;要求制造企业加快科技进步、提升转换效率、提升系统集成的能力,继续保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等。

  “40GW只是数字,关键还在后续配套政策。”东方证券分析师曾朵红指出,从历次的新能源目标来看,都会配套相关的政策,后续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分布式项目管理办法和东部地区的上网电价;二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在她看来,配套政策的出台将是国内光伏需求大规模爆发的信号。

  不过,分析人士同时指出,我国的四大银行都是上市公司,对贷款对象的考核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对未来具备偿还能力的企业,银行才会给予支持。具体而言,一线品牌和二线的主流品牌光伏企业最有可能收到支持。而对于产能利用率低下、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思路,应该不会予以支持。(⊙记者 陈其珏 ○编辑 毛明江)
======================================================
看在也用"曙光"一词份上,转一转
和中

12-09-08 20:10

0
事情总有其两面性,欧美的双反,另个角度看或许成为了加快国内市场启动的催化剂
和中

12-09-08 20:08

0
保利協鑫获批于大同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项目 
http://news.byf.com 2012年09月08日 来源:百方网 
  2012 年8 月27 日,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保利協鑫”、“集团”,股份代码:3800.HK)欣然宣布,集团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批准在山西大同地区建设总量为310MW 地面光伏电站和总量为30MW 屋顶光伏电站并开展前期工作。此项目的获批,是自从欧债危机及美国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开展“双反”政策后,中国政府对太阳能行业最强有力的支持,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大型光伏电站建设规划阶段性的里程碑。此项目预计在建成之后将会成为中国最大太阳能电站,也是世界最大的单一太阳能电站之一。 

  =================================
国内市场的启动其实也挺快的
和中

12-09-08 20:02

0
馒头爱上花卷: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行业都不可能失去国际市场.作为投资人眼光应该有一定的前瞻性,你说是吗?这个行业无法说他已经到了最坏,但上面资料中显示的一些迹象也值得重视.至于说吹什么的话,现在好象成了一些人的口头禅,不知是吹了什么?
馒头爱上花卷

12-09-08 14:32

0
别吹了。本来是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突然少了一个市场.你说会怎么样.
和中

12-09-08 13:33

0
看能否成为同类企业摆脱困境的标杆
和中

12-09-08 13:32

0
超日太阳联手Skybasesolar进军欧洲光伏电站项目 
2012年09月07日 18:27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超日太阳( 002506 )9月7日晚间公告,今日,公司与Skybasesolar GmbH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四个月内在欧洲新兴市场合作开发建设335MW光伏电站项目,其中包括罗马尼亚255MW,波兰80MW。

  公告称,在该协议确定的目标市场区域内,双方给予对方主要战略合作伙伴地位。超日将在项目保护、项目投资、项目承建及零部件供应(包括逆变器,支架等)和货款账期方面给予Skybasesolar最大程度支持。在该协议合作时间内Skybasesolar视超日为合作伙伴,所有相关项目和合作机会优先提供超日参考及决策。

  此次公司与Skybasesolar的合作是在欧洲新兴光伏市场的再次提前布局,其将为公司未来的电站业务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也将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的组件销售量,最终将有利于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的提升。
和中

12-09-08 13:29

0
[公告]超日太阳:关于天华阳光与公司签订100MW太阳能组件采购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2年09月07日 18:04: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88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华阳光与公司签订100MW太阳能组件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12年9月7日,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阳光”)
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签署了《太阳能组
件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天华阳光向公司采购太阳能组件的总数量为100兆瓦,
总计金额为人民币伍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此合同系公司于3月21日与天华阳光
签署的《合作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协议书》下的具体组件供货合同。《合作开发光
伏电站项目协议书》约定双方2012年在中国市场共同开发并完成建设150MW光
伏项目。(详见公告2012-023《关于签订合作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简介 

1.公司名称: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腾仁路22号3幢308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苏维利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销售太阳能设备、提供售后服务。 

三、合同基本内容 

(一)合同数量及价格 

本合同采购的货物为太阳能组件,采购的总数量为100兆瓦,总计金额为(大
写):人民币伍亿肆仟玖佰万元整(小写:549,000,000元)。 

(二)违约责任 

1.因公司违约的,公司按如下方式向天华阳光承担违约责任: 

(A)从迟延交货第一周起每延迟一周,则公司应向天华阳光支付未交付货
物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交付货物金额的10%; 

(B)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公司交货义务的履行; 

(C)在25年的质保期内,如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标
准的,输出功率每缺少一瓦,公司应该按照每瓦1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天华阳光承
担违约责任。 

(D)公司若违反本合同规定,因售卖货物侵犯第三人所有权或知识产权而
使天华阳光受到追索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天华阳光因公司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时,公司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因天华阳光违约的,天华阳光按如下方式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因天华阳光未按规定时间通知交货地点的,公司的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天华阳光承担。如天华阳光变更收货地点和交货方式致
使公司运输费用增加的,则增加的运输费用由天华阳光承担 

(B)天华阳光如未按规定日期向公司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应付而未付
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交付货物金额的
10%。 

(C)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公司因天华阳光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时,天华阳光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确定的合同总价由天华阳光向公司按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A)首付款:即合同总价的16%,计人民币88,000,000元(大写:捌千捌
佰万元整),待公司将80MW的组件交货后十日内以6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
付。 

(B)余款:即合同总价的84%,计人民币461,000,000元(大写:肆亿陆仟

壹佰万元整),由公司将货物交付至天华阳光指定收货人且货物被天华阳光或其
指定收货人检验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 

2.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公司在天华阳光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天华阳光开具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发票。 

四、本次签订合同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本次天华阳光与公司签订的《太阳能组件采购合同》是基于双方上半年签署
的国内150MW《合作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协议书》下的具体组件供货合同,公司本
次与天华阳光先行启动的100MW合作,代表着天华阳光已成功落实了本年度大部
分国内电站项目的开发,代表着公司将能按合作框架协议实现预期的组件销售,
代表着双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市场的合作正式全面启动。 

其次,本次的100MW国内电站合作及组件供货也对应了公司三季度的整体经
营规划,公司将继续坚持自己的电站经营战略,与合作伙伴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国
内外电站业务合作,这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组件的销售量,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毛
利率,有利于实现公司三季度及下半年预期的经营业绩。 

最后,随着近年来传统光伏市场的装机量增速放缓,公司在成功开拓日本、
东欧、南美等新兴市场的同时,将通过本次与天华阳光的合作正式全面进军国内
光伏电站市场,公司将借此使国内销售比重从去年的约三个百分点提升至今年的
约三成。这符合公司本年度的国内外全面布局的战略发展思想,这体现了公司积
极响应国家“十二五”大力发展国内光伏市场的号召,这将使公司有效规避因业
务集中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而出现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这最终将使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和中

12-09-08 13:26

0
境外采购再组装超日太阳出招规避美国“双反”
 2012年09月07日01:58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超日太阳今天公告,公司使用中国台湾地区电池片的光伏组件于近日取得美国ETL认证,已可销往美国市场,这意味着公司通过采购境外第三方电池片加工成组件销往美国合作伙伴将不受美国“双反”的限制。

  公告称,自今年上半年美国商务部对中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天顺风能15.43+0.785.32%超日太阳5.87+0.285.01%泰胜风能6.53+0.121.87%国大陆光伏双反初裁公布后,公司始终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其中通过使用境外第三方电池片生产的组件产品来避开双反限制便是重要方案之一。本次取得美国ETL认证,确保了公司合作伙伴所储备的每年百兆瓦以上电站项目将能再次顺利推进,而公司组件销往此类美国项目的阻碍也已完全打通。

  美国时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大陆生产的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初裁结果:对中国大陆涉案光伏企业的产品征收31.14%至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该结果公布后,在中国大陆光伏业内引发强烈不满。

  尽管按美方程序,这起光伏贸易纠纷还需要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裁决,同时美国商务部和ITC将分别于今年10月初和11月19日作出终裁。但中国大陆的光伏企业显然不愿意坐以待毙,许多企业纷纷想办法进行规避。

  “转移生产”便是其中一招。据一位光伏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美国双反案的主要对象是中国大陆生产的电池片和组件产品,“大陆企业可在海外建立电池片厂,或向台湾地区转单代工以避开关税。”此前,同样遭受“双反”的中国大陆风能企业曾使用此招,如泰胜风能和天顺风能都积极在海外设厂,海外子公司向美国出口不涉及双反问题,可以减少不利影响。一些光伏企业也开始在海外设厂,如阿特斯就在加拿大建了工厂,包括无锡尚德、新奥集团等光伏企业近期也纷纷斥巨资在美国建厂。

  不同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规避方式。超日太阳表示,由于公司始终坚持金字塔型的光伏产业链布局,即下游组件的产能较大,而上游电池片的自供率不高,相当部分的电池片尚需外购,故未来销往美国的组件产品使用外购的台湾地区电池片对公司自有电池片的生产与使用并无影响。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不失为国内企业应对双反的好办法.
和中

12-09-08 13:14

0
默克尔难挡欧盟光伏反倾销 中央将出手 
2012-09-08 09:59 

光伏欧盟反倾销整合股价投资默克尔前脚刚走,欧盟随后就迫不及待地对华动刀。

9月6日,欧盟发布公告,正式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继美国“双反”之后,又一主要市场对中国光伏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然而,就在几天前,默克尔访华时曾明确表示,希望以协商来解决中欧间的光伏产业争端。对她的这一表态,中国社会期待很大。但现实情况是,默克尔在德国及欧盟内部确实很有影响力,但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欧盟背后站着的是整个欧洲的光伏产业。要说服欧盟放弃反倾销调查,太难。

目前,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90%出口海外,其中欧盟市场占据中国光伏出口市场的60%,美国占据了10%。律师王建宇告诉记者,本次涉案金额超过200亿欧元,史无前例;中国光伏市场的半壁江山都押在了欧洲,也与以往案件很不同。

欧盟启动反倾销调查

寄望于默克尔“太天真”  

“现在想来当初我们太天真了。”天合光能一位人士对记者遗憾的说,他曾寄希望于,近期德国总理默克尔的访华会给欧盟的双反议题带来改变,包括后来中国准备采购空客飞机、欧盟债券等消息一度让他认为这次已现曙光,但最终结果还是让他的幻想破灭了。

一位德国光伏企业高管向记者透露,在对华光伏双反问题上,德国仍具有话语权,主要因为提起双反申请的SolarWorId公司等这样全球主要光伏生产商皆属于该国企业,政府对其自然有影响力,但问题是在德国政界意见还尚未形成统一。

“一部分人认为,中国光伏确实对德国和欧盟存在倾销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来严惩,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如果中国以此不买欧债和空客将对欧盟利益形成损害,得不偿失,另外,中国廉价的光伏产品给欧盟的光伏发电普及和推广带来明显效果,政府也为此省下大笔补贴,若将中国产品拒之门外,政府则有可能大幅增加补贴给本地产的高价产品,这将给财政带来压力。”上述人士说。

其实,默克尔的表态更多是一种缓和局势的举措,并不会制止欧盟将光伏问题工具化的倾向。欧盟既对中国有所求,又十分清楚中国看重光伏产业,所以一直力图将这一纠纷变成筹码,用于与中国在其他方面的谈判。目前,德国经济面临负增长危险,应对欧债危机的负担又很重,奥巴马却因为欧债危机拖累美国经济,影响大选,对欧洲抱怨很多,不赞成施以援手。和中国靠近,不仅有利于德国抵消欧债危机的部分压力,也符合德国的战略利益。为此,他们势必会把光伏问题作为战术牵制,让这个战略博弈最大化地有利于德国及欧盟。

反制

“反击是最好的应对。”江西赛维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晶科、天合光能、尚德等各公司管理层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希望商务部出面,能与占光伏出口量最大的德国官方协商,最后将此事在调查期间解决,避免反倾销税率的出台。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人士姚铃表示,去年欧盟也提起过对中国通讯设备的调查,但随后得以化解,欧盟的光伏反倾销调查也望能有类似结果。

就在半个月前,商务部也收到了来自国内多晶硅企业的申诉,要求对欧盟多晶硅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该调查是否成行还要等商务部的定论。但姚铃强调,贸易战只能是两败俱伤,谁都不会受益。

“当9个月之后,欧盟给出一个调查结果,并会提交给各个欧盟成员国,届时要看德国等其他国家的政府、协会等的表态。”上述晶科能源负责人说。

据悉,中国商务部将在9月17日之前“定夺”是否对欧盟对华出口的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真的很恐怖吗?

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太阳能企业的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进口关税,中国多数出口商都受影响。美国太阳能制造联合会近期的声明称,美国6月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同比下降60%,从去年6月的2.415亿美元下降为9960万美元。

一旦欧盟征收高额惩罚税,这对中国企业打击可想而知。晶科能源上述负责人表示,现在有9个月的缓冲期,短期内还是要配合欧盟调查,尽量争取给对方详尽的出口额、成本价及其他数据。尽管有投行及合作伙伴也建议过,是否可以转移产能至其他地区,避免惩罚性倾销税,“但我们短期内还没有这个打算。”他透露,现在晶科能源出口欧盟市场占该企业总出口额的70%。

“大洗牌”不一定是坏事

然而,最新的Wind数据显示,A股78家光伏产业相关上市公司中,机构持仓明显减少的只有13家,占比不过1/6。很多投资者还在坚守甚至继续买入相关公司。而在记者采访的机构中,都表示对它们有信心。在他们看来,光伏产业没想象中那么糟糕。

“我们会一直坚守。”华宝兴业多策略基金经理牟旭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全行业遇冷,但光伏产业上中下游存在不一样的生存状况。新价值基金经理罗伟广认为,反倾销立案对于光伏产业的中下游公司是非常利好的。

他向记者解释,欧盟反倾销调查主要是针对产业链上游的公司,而中下游企业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比如,有些公司是做太阳能配套建设的,有些是做薄膜,它们的上游是多晶硅这些原料,价格较低,成本也就降低了。而下游的发电站和中游设备其实并不是影响特别大,电价是国家定的,下游价格和销量不会受太大影响。

据记者统计发现,凡是以多晶硅业务为主的公司,一般都成为机构抛弃的对象;而在中下游发力的公司则是机构趋之若鹜的宠儿。在这些机构的眼中,反倾销立案之后,上市公司的股价无疑会受到震荡,对光伏产业必然产生强烈冲击,但长期看来,光伏产业并没有完全“死”。

专家认为,反倾销案的成立会加快整个光伏产业的整合,对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价也有所影响,立案的加快实际上也会加快一些中小企业的退出,强者愈强,弱者逐渐遭到淘汰,所以企业破产、重组、变卖设备和厂房的情况会出现。

罗伟广相对乐观。他认为,欧盟是中国光伏产业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反倾销案的成立可能会淘汰一些产能,但是太多的企业破产也不大可能,中国的地方保护主义比较强,企业和政府都不愿接受退出。

牟旭东更是表示,出口减少也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在牟旭东看来,国外的反倾销并不是主要问题,从去年以来,光伏产业就开始面临危机,开发国内的需求才是最重要的,这些企业结构的转型非常重要。

“政策的倾斜和政府对新能源的相关补贴帮助下,(我)对光伏产业比较看好,”牟旭东如此表示,“虽然现在市场的情况很糟糕,但一定会过去,今年内可能恢复不了,但长远来看,必定会产生很大效益。”

这或许才是机构坚守光伏板块的核心原因。因为按照他们的逻辑,一旦这些在行业中比较杰出的公司成功熬过了寒冬,迎来的将是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及比新进场的企业更成熟的技术、更庞大的产能。
刷新 首页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