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wyz201018)问: 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注册登记管理,工业和信
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
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
【2011】632 号),要求“总质量大于 12 吨的货车、车长大于 8 米
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
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9月开始执行。
请问公司与相关车商关于上述事件,达成哪些合同?对下半年的业绩提升如何? (2012-08-18 16:42:36)
道明光学: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述《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联系国内相关车辆生产企业,已建立业务联系,获得了试样生产订单,并获得权威机构的认证通过。该《通知》规定“自 2012 年 3 月1 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 2012 年 9月 1 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截至目前为止,车尾标志板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市场销售,目前销售额仅为100万元左右,但是随着国家对上述规定的强制实施在9月1日全面启动,从目前车尾板和反射器的订单情况,出现明显的增长,预计9月1日之后,该部分产品的销售将会迅速的增长。公司已经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2012-08-21 16: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