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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徐家力:红罐装潢是专为王老吉画的像,量身定做的衣

12-08-15 17:21 3172次浏览
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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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眼观察 发表日期:2012-8-15 15:51:00


  裁缝师接到教授的一个电话,请他为教授做套衣服,裁缝师说你过来我为你量量身材,教授说不用了,我是徐家力,你为我做套衣服就行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裁缝师一脸愕然-----
  画家接到教授托人带来的口信,请他为教授画张像,画家对那人说你叫他抽空过来,那人说不用了,徐教授没空,他叫徐家力,你为他画张像就行,说完就走了,画家一脸疑惑------

  何有如此故事,因为徐教授观点是可以衣身切割,人像分离,莫管他做的衣服合不合身,也莫管他画得象谁。

  衣服为身材量身定做,画像为真人而画,有你的身材才有你的衣服,有你的真人才有你的画像,谁先谁后,三岁小孩也自明。
  从数学逻辑角度讲,身材与衣服,真人与画像是一一对应关系,不能转换成一对二、多对多,不能进行简单的切割分离。
  从法律角度讲,衣服与画像同样俱备专用性,唯一性,排他性(每人的身材都不同,相貌特征不一),不允许张冠李戴,冒名顶替。这里还说到一个专用性,就象你不能随意穿上警服就自称为警察。
  回到当年,广药授权加多宝生产红罐凉茶,加多宝对红罐进行了设计装潢,而这装潢是围绕王老吉品牌、功效、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商标特征展开的,一句话,红罐装潢就是专为王者吉画的像,量身定做的衣!
  拿别人的相片,穿别人衣服冒充别人,如此张冠李戴,现在的加多宝红罐装潢就犹如有人穿别人的衣服再打扮成别人的模样办的一张假身份证,人是加多宝,冒充的是王老吉。
  知识产权知名学者、法学教授徐家力认为:“装潢权并没有商标权完整和固定,现在是固定的商标权和不固定的装潢权、包装权相分离了。”
  徐教授意思是说,商标权是固定的,但相应的装潢权与包装权是不固定的,那么请问徐教授:王老吉是知名商标,你是名人,你是否经常把你的衣服(穿得最多,最体现自已身份的那一套)借给别人穿?把自已的相片借给别人用(包括办身份证)?
  徐教授还说:装潢权应属于加多宝,品牌是商标、装潢、外观设计等融为一体的东西,而广药把知名商标混为知名品牌。
  好家伙,把商标分割,转到品牌又变为融为一体了,首先我问你,谁告诉你王老吉品牌属于加多宝?品牌是什么?当年加多宝租赁的仅仅是王老吉商标吗?,王老吉早已存在的近二百年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功效、民间口碑、金字招牌的巨大威力难道不是王老吉品牌最重要的组成部份?加多宝仅仅是做了市场拓广就蘘获整个王老吉品牌?再说了,红罐装潢设计都是围绕王老吉金字招牌、底蕴、功效等展开的,如何分割?
  徐还说:“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先生于2000年申请了红罐设计专利,广药认为外观保护期为十年,已经过期。我们以发明灯泡的爱迪生为例,过了专利期继续使用,而为非法,这显然逻辑上是不通的。”
  真是无语,把一个常规的装潢设计与一项伟大发明相提并论,进行简单类比,没想到堂堂徐教授的逻辑思维是如此之差!想浑水摸鱼?但也不能如此扯蛋;低估别人的智力?等着别人看你的笑话吧!想学类比,去看看我的两篇小贴子吧("致中院:莫让一个简单案例成为全球的笑谈""只有王老吉没有王老二,揭加多宝的价值转移术") 。装潢设计只要事先根据商标符号、品牌定位、功效宣传等要求大致达成即可,这是常规的设计,所以法律规定保护期为十年,哪里行不通,身为法学专家难道不懂法?还搬出爱迪生的灯泡说,这挨得着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广良认为“知名商品与特有装潢是皮与毛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冯晓青的观点是“红罐属于特有包装装潢,与知名商品有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就对了,我非常赞同,毛在皮上,皮被收了,当然毛随皮走。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唐耀军说:“广药授权时授予的是红罐,难道收回时却成了别的颜色?”这也说点子上,简单明了。
  就犹如退一步讲,当年广药把一张标有王老吉标识的红纸,租给加多宝用,加多宝在红纸上再画了一幅画,如今广药把红纸收了,画附何处?当然跟着纸走。
  仗着知识产权知名学者、法学教授的权威,对常见的商业案例指手画脚,胡言乱扯,是脑子进水,还是被人拖下水?损坏广药的名誉事小,扰乱法律秩序,开启扭曲的刑判先例,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大。徐教授,回家卖红薯吧,千万别教坏了自已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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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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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加小盘

12-08-15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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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钱作怪。很多案件,喜欢找帮所谓专家、名家、权威开研讨会。有意思的是,一般研讨会结论会惊人一致,均有利于东家。想想也是,这些人发表的只是个人意见,并无法律责任,拿红包走人。换了你也会这样。何况加多宝有的是钱。广药也搞过一次,全是站在广药这边。
总之,不要当真。
海风搏击

12-08-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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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正是少数专家教授想让中国的司正义偏离方向。
海风搏击

12-08-1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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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你这样说的前提就错了,按你的说法应是这样:杨荣明拿张红色(带标识)纸张租给齐白石,齐为了嫌更的钱经杨授权在纸上又画了素描,租期到后,杨收回了纸张,你说纸上的知识产权属于谁呢?
  请注意,纸是齐在杨那里租的,齐在纸上作画是经杨授权的(而不是杨请齐作画),作画的目的是齐希望赚更多的钱,明吧!
lee2237

12-08-1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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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越 

杨荣明给齐白石地是白色宣纸呢?还是已经有明显、灵魂、核心主题图案的宣纸?
齐白石在宣纸上添了点元素是为了修饰那原有主题图案,归还地时候齐白石说:“你不准把我修饰过的那张宣纸拿回去。。。拿走你地主题,留下我的修饰,我修饰过的样子你不能照此修饰”
四段

12-08-1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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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如果齐白石愿作画像人,这有什么好争议的?既然法院把王老吉品牌判还给了广药,加多宝就不要再打王老吉的主意了,加多宝就是加多宝,3个月的牌子而已,不要再傍名牌了。
金越

12-08-1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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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意思是不是如果广药董事长杨荣明拿张宣纸让齐白石画张自己的人物素描,齐白石画好后杨荣明就可以宣称这张人物素描的知识产权属于杨荣明了?(理由是画画的宣纸是杨荣明出的,画中人物是杨荣明)

然后别人不得有异议,有异议就是“指手画脚,胡言乱扯,是脑子进水”,强横霸道如此,令人叹为观止。
四段

12-08-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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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别人的相片,穿别人衣服冒充别人,如此张冠李戴,现在的加多宝红罐装潢就犹如有人穿别人的衣服再打扮成别人的模样办的一张假身份证,人是加多宝,冒充的是王老吉。 
说破大天也还是不正当竞争。加多宝就是不择手段地让人们误以为自已就是王老吉,想让民族品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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