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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仲裁申请获受理 广药红罐装凉茶或被查处

12-08-03 10:52 2995次浏览
李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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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仲裁申请获受理 广药红罐装凉茶或被查处

2012-08-03

原本没有悬念的加多宝《商标许可协议》铁证,如今又被广药“涉嫌造假”论给予否定,至此,已经逐渐平息的红罐王老吉商标之争又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8月2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召开王老吉商标维权媒体通报会,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马立峻表示,“加多宝7月13日向媒体亮出的所谓神秘合同,多处涂改并相互矛盾,涉嫌造假,广药集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奇怪的是,针对同一份许可协议,广药之前竟然没有提出其“造假”质疑,且作为合同备案的义务方,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同时又分别于2008年、2009年向政府部门出具证明,认可该备案合同的许可期限自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凭此,“涉嫌造假”这一自摆乌龙的说法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由双方认可并盖章签字确认的《商标许可协议》,怎么可能在2003年就预知到商标纠纷,从而提前多年伪造合同呢?专家分析认为,广药此刻抛出协议“涉嫌伪造”论,应该是为了应对鸿道集团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规避工商部门对其涉嫌侵权产品的查封。



商标局备案合同竟被声称“伪造”、“不存在”,纯属歪曲事实

广药在8月2日媒体说明会上声称加多宝在7月13日媒体说明会上出示的《商标许可协议》为伪造,并单方面向广大媒体发布。针对此事,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告诉记者:7月13日加多宝提供的《商标许可协议》为双方认可的内容并盖章签字确认,根据合同约定,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在其盖章提交的备案申请书中,已明确注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2003年9月2日,商标局向广药发出了编号为(2003)许07877HZ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载明:许可期限自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此文件我们在7月13日出示给媒体的资料中明确注明)。另外,广药在08年、09年两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均确认该备案合同的许可期限自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这种事实不容抵赖、歪曲,因此,截止2013年1月19日前加多宝仍拥有王老吉商标经营权。同时,加多宝8月2日提供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根据此《商标许可协议》,申请裁决广药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商标许可协议》。另外,广药的上述言行已构成诽谤,将交由代理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其损害我司商誉,并考虑对某些人员散布和传播诽谤谣言提起刑事诉讼,也敬请广大媒体协助提供广药当时发布的诽谤信息证据,对任何造谣、传谣、攻击诽谤加多宝的不法行为,加多宝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绝不姑息。同时针对广药不尊重事实、散布虚假信息,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做法侵害了加多宝的权益,也是对当今商业诚信、道德的挑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另外,对于广药提到厦门工商查封加多宝空罐的生产日期在5月12日之后的说法,加多宝回应:在5月12日收到仲裁结果后,加多宝已立即停止生产红罐王老吉凉茶。针对红罐的供应商已经生产的空罐,加多宝回应:我们已立即进行了封存,没有生产产品,更没有在市场上流通,侵权之说根本不成立。

广药负责人在7月13日后曾公开表示:“该协议是之前两份协议的附属协议,之前两份协议被仲裁无效,该附属协议也无效”,为何在20天后又对媒体改口:该协议没见过、不存在、伪造、涂改等。从承认协议,到改口称“伪造”,广药在第三份协议上的反复态度,业内人士认为,这或与加多宝已经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有关,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耐人寻味。



专家律师观点:加多宝仍拥有红罐包装装潢权,广药红罐产品涉嫌侵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岚称:红罐装潢是加多宝知名凉茶的商品属性,与商标无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包装,是指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是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

可见,名称、包装和装潢是知名商品受保护的三个外观属性,而受保护的名称须除外注册商标,因此,对于加多宝公司所生产销售17年的凉茶知名商品来说,三要分别为,名称-凉茶,包装-罐装,装潢-文字、红色和图案的排列组合。所以,红罐装潢是加多宝知名凉茶商品的外观属性,与具体的商品不可分割,而与抽象的商标符号没有关系。因此,广药此举不仅侵犯了加多宝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权,同时对市场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将追究广药及其经销商相关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近期由《法学研究》杂志社主办的“加多宝与广药商标纠纷法律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教授指出,红罐装潢权属于加多宝。如果把装潢权理解为知名商品特有,禁止被他人擅自使用的超越专利权保护的独占使用权,装潢权也可以作为一个独占的权利,与商品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广药而言,是把商标混为知名商品了。对于加多宝而言,生产、经营了17年的红罐凉茶虽改名加多宝,但由于“红罐”是加多宝当年自己设计的,并具有维权记录,也就是成为知名商品的装潢,那么不论什么时候都应当受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员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研究员张今教授表示,红罐商品是因为红色和文字的使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当时是由加多宝申请的外观专利,合同到期以后,继续使用,虽然不享有权利了,但仍然是产品的装潢。这个产品是知名产品,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维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它属于设计者和最先使用者,其他人使用是构成侵权的。

此外,相关证据显示,在2003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号)的判决结果中,作为原告的广东加多宝公司“在其产品‘罐装’王老吉凉茶饮料上的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排列组合上,寓意明确,设计独特,该装潢底色、图案与其名称融为一体,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并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为该商品特有,应确认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应受法律保护”。



广药红罐王老吉涉嫌违反《不争当竞争法》 全国各地多处被查封

目前,各地工商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在江西丰城、广西桂平、甘肃兰州、新疆奎屯等地对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加多宝凉茶红色罐装包装装潢权”的广药经销商销售的“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进行查封,相关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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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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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lau

12-08-05 16:14

0
广药报假案?
化城宝所

12-08-05 15:34

0
“神秘合同”的存在,使得广药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成为笑话。不能狠狠打击加多宝,后面的路,广药很难走。
砂锅豆腐

12-08-05 15:20

0
别忘记了,行贿受贿事实在先,广药完全可以宣称是某个具体经办人员的疏忽或受贿导致该合同得到了备案认证。
==============
这话一出,说明广药自己没底气,只能耍赖了。
消费品市场,是消费者说了算,不需要选票。
四段

12-08-05 13:16

0
就算合同是真的,加多宝出双面罐,早已超出授权范围,侵犯了品牌所有人的利益,也可以依法强制收回。从加多宝的一贯胡搅蛮缠来看,其出洋相的日期又快到了。
光明小丸子

12-08-05 10:45

0
我支持广药。
1)国有企业,大部分不行,但不是所有都不行。广药也许是例外。云南白药、茅台、片仔癀,就是好例子。
2)支持国有企业、支持民族企业,总好过支持行贿诈骗罪犯的外资企业。国企、民企赚了钱,至少是大部分留着国内的。
3)收回王老吉品牌,合理合法。哪怕操作过程有什么瑕疵,总体方向还是正确。加多宝,当年多付点商标使用费,或者与广药搞个合资什么的,不都解决了?!真是傻子!!!

关于加多宝出示的第三份神秘合同:
1)加多宝声称8月1日已经获得仲裁委的受理,可是加多宝网站上并未出示受理文件。数日后即可知晓究竟是否受理。谁已经看见了受理文件?拿出来看看?
2)该合同造价嫌疑很大,若真有此合同,为何当初仲裁时,不予出示?想玩弄仲裁委,还是想耍弄法院?
3)退到天边,就算此合同为真,广药仍可宣称是受蒙骗而同意进行备案认证。别忘记了,行贿受贿事实在先,广药完全可以宣称是某个具体经办人员的疏忽或受贿导致该合同得到了备案认证。

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比自毙。

不过,广药的股价,究竟是否会继续大涨,那是另一回事。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化城宝所

12-08-04 17:26

1
现在广药说加多宝的那份“神秘合同”是假的,并且报案。加多宝马上出示了仲裁委的受理书。
加多宝韧性十足,磨得广药难受啊。
化城宝所

12-08-04 17:21

0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关系还是很大的。这份合同的存在,各地工商不去打击加多宝的侵权产品了。怪不得7.13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出来后,各地打击加多宝侵权产品的声音没了。本以为会展开轰轰烈烈的打击行动。7.14加多宝向媒体公开了神秘合同。

2012-08-03 09:53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据了解,广药集团于近日在维权过程中,通过多地的工商部门收到了加多宝所提供的一份备案协议,即加多宝所说的“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广药集团方面经认真比对及研究,认为该份协议中有多处涂改及互相矛盾的地方,因此,对《协议》的真实性提出怀疑。
化城宝所

12-08-04 13:33

0
真不知道广药的领导干什么的,这样的合同是一式几份的,当时自己查一下合同就知道究竟怎么回事情了。
要命的是广药还到商标局去备份了几次,还有仲裁委也受理了加多宝对此合同提出的仲裁申请。
有了这份合同,加多宝品牌转换时间充裕,能安然过度到明年初,今年旺季就过去了。
广药到广州中院起诉红罐装潢权也没多大意思了,曾经还想把这个官司当作杀手锏打击加多宝呢。
砂锅豆腐

12-08-04 10:34

0
[quote]原帖由小猎豹在2012-08-04 10:20发表
问题不大,假躲包只是想多争取点时间卖存货,何况加多宝的如意算盘未必会得逞.侵权产品存货太多接下来有它难受的。。[/quot

拖到明年,“王老吉”就成为三线凉茶品牌了,你还不急?
小猎豹

12-08-04 10:20

0
问题不大,假躲包只是想多争取点时间卖存货,何况加多宝的如意算盘未必会得逞.侵权产品存货太多接下来有它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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