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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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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淘股吧众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的设立的理解都很正确,所出的分歧其实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发生了变化,按照新版2012年上市规则,现在的很多ST都不成为ST了,请看下文红字部分:
1、2008年上市规则中对ST的认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按照第13.2.10 条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获准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六)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七)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2年新版ST认定:
13.3.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
(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四)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五)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两者差别就在于取消了1年亏损认定为ST,也就是说现在的因为1年亏损而ST的将不再是ST,这部分股票将恢复10%的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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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新上市规则中已经取消了其他特别处理,变成其他风险警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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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新上市规则已经取消了其他特别处理,变成其他风险警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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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理解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现有ST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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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 diamond 2012-07-27 23:41 只看该作者(-1) 】 6月底上交所的答记者问说得很清楚了:
风险警示板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2013年初实施。现有的*ST公司股票和ST公司股票以及今后的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可去上交所网站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完善退市制度方案的答记者问(2012-06-28)
———————似乎我不是正解啊。或者上交所这次网开一面不整治ST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