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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的“露露”商标案比“王老吉”商标案更荒谬

12-07-27 10:12 12877次浏览
骗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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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000848)2011年报公示:

原露露集团(现已更名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系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企业,2006 年因原露露集团整体改制,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及股份回
购同步进行,在双方同步改革过程中的2006 年11 月1 日和12 月20 日分别签订了《无形
资产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露露集团将“露露”产品的有关的商标、专利、
域名及条形码等全部无形资产一次性作价301,000,000.00 元人民币转让给露露股份,并于
2008 年3 月10 日完成了“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更名过户手续。

——也就是说,自2008 年3 月10 日起,“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全部归上市公司承德露露独有。

承德露露2011年报显示,目前上市公司承德露露控股的生产“露露”商标的三家子公司分别为:
北京露露饮料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
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100%控股)
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控股63.75%)
——也就是说,只有这三家公司才能生产销售“露露”商标产品的。

但在广东等南方省份,生产和销售“露露”的却是一家叫“汕头南方露露”的公司,该公司是前董事长的私人企业,也就是说,从2008年3月至今,和上市公司无关的该私人企业一直在无偿使用上市公司“露露”商标。
上市公司为什么容许一家私人企业无偿使用其价值3亿元的商标?其中有什么利益输送?这件荒谬无比的事最终有什么结局,我们期待cctv2揭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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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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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三句

12-07-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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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的是,那些持股上千万的基金,不去要求开股东会或其他渠道争取股东的权利,相反是股民在论坛呼吁

想想都不能买基金啊,把钱交给他们能放心吗?
骗子国

12-07-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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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现在是到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1,向证监会举报:投诉上市公司承德露露高管向私人企业利益输送,让私人企业免费使用上市公司全权拥有的“露露”商标。
2,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汕头南方露露在没有“露露”商标持有人许可的前提下,违法生产马口铁包装“露露”饮料。
3,支持媒体揭露,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中国股市有这么一家上市公司,竟然允许私人企业免费使用上市公司花三亿人民币购得的商标。
讲三句

12-07-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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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只知道万人签名要求停发新股,就算停了,以后还会发的,重要的是市场法制建设好,
但认识到的人少,或都认识到了心不齐
骗子国

12-07-2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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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私人企业无偿使用上市公司承德露露全权拥有的“露露”商标,这是明显侵犯上市公司承德露露全体股东利益的违法行为。从法律上讲,汕头南方露露生产的马口铁罐包装“露露”全部是违法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和赔偿上市公司损失。
而上市公司在明知没有授权给汕头南方露露生产马口铁罐包装“露露”而汕头南方露露却在生产和销售马口铁罐包装“露露”,这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犯罪行为,其中的详情,应举报证券管理机构和公安工商部们,待他们立案侦查得出结果。
猪二哥

12-07-2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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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垃圾露露,俺根本连看都不看
讲三句

12-07-2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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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反应的这些问题,我看在深交所的投资者沟通平台也有人提,东方财富的股吧也有股民提,但公司都没有回应
讲三句

12-07-2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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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但上市公司不敢管

深圳这边露露销量也蛮大,都是前董事长的私人公司南方露露产的.

南方露露公然无授权生产马口铁罐装的露露,而且超委托量之外大量生产利乐装的露露,上市公司不敢声张的原因不明,我怀疑不外乎两点,一是当时老鲁进来时和前董事长有些私下的协议,二是现在河北的露露在原材料上受制于人,听说原料供应商是前董事长的亲戚,.....

cctv2报道了吗?
骗子国

12-07-2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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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的杏仁露年产为35万吨左右,其中承德占72%,廊坊、北京占20%。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的产能(年产4万吨)不属于上市公司所有,其产能通过关联交易出售给承德露露。同时公司计划在河南郑州建设新产能10万吨,预计新建产能2012年5五月或6月初左右能够投产。

承德露露2011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向汕头高新区露露采购利乐包装杏仁露7,948.80万元,每吨4800.00元,不足2万吨。也就是说,市面上所有马口铁包装的“汕头露露”和绝大多数利乐包装的“汕头露露”都是侵权违法产品。
骗子国

12-07-2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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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方六省的超市,大量销售马口铁包装的印有"汕头南方露露"的"露露"商标杏仁露,而据上市公司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只向"汕头南方露露"采购利乐包装的露露,显然,这些马口铁包装的"露露"是"汕头南方露露"(一家和上市公司没有关系的私人企业)违法生产和销售的.


2011承德露露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向"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
采购利乐包装杏仁露
市场价4800.00/吨,交易金额7,948.80 万元, 按市场价格结算
骗子国

12-07-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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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在2011年报也披露:
公司原董事长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代表露露集团和露露股份两个企业,分别
于2007 年4 月26 日和2007 年9 月10 日签订了《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
协议》,但该两项合同应为无效合同。2011 年8 月1 日本公司对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了起诉,2011 年10 月23 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出具了民事判决
书(2011)双桥民初字第2393 号,确认原、被告于2007 年4 月26 日签订的《企业名称
许可协议》和2007 年9 月10 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为无效协议,并立即终止履
行。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 年1 月18
日,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2012)承民终字第147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依法维护了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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