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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之间关键的分歧在于:st的标准到底参照市场实际情况(即2008版甚至更早的《上市规则》)呢,还是现行的《上市规则》。
现在处于混乱状态,因为按照现行《上市规则》的定义,目前市场中很多st股票应该撤销这一标识的,但这些个股之所以还带着帽子是因为不符合08版或更早的《上市规则》。百度百科中“st股票”条目完全还是采用2008版甚至更早的《规则》,而在上交所官网,08以及之前的《规则》已被废止。
我们对比一下两者的区别。
08版:
13.3.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
理: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按照第13.2.10 条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获准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的
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
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六)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七)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
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2版:
13.3.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
(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四)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五)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我们发现,最近摘帽的
600209 ,其公告内容仍为“公司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而实际上,“其他特别处理”已经被废止。我真的想不明白,已经被废止的规则为何仍在主导这个市场。
唉,混乱的市场,混乱的规则制定者,混乱的执行者。
注:坦白说,我以前没看过《上市规则》,谁闲着没事去看这些啊,如果不是为了讨论这个话题,我估计永远也不会去看。这次也只是粗粗看了几条相关的内容,如有疏漏或误读,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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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ipo,就是要市场化发行、不要行政监管;
对于*ST,甚至可以强行规定蛮横无理的涨跌幅限制,就不要市场化了;
监管层两套标准的无chi嘴脸彰显无遗;
股民们的血汗钱浇灌出的市场,却只能任打着保护中小投资者旗号却干尽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匪类欺凌和鱼肉,只能呼唤十方、七东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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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风险警示实施细则》第三条最后一句:
本所可以对出现重大交易异常或者资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经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重大交易异常跟公司经营行为无任何关系吧,但是将来上市公司却有可能因此被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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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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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与你有点差异,“也就是说,一家运营正常的上市公司,完全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ST股”:第三条表达的意思是符合四种情形的将被转到“风险警示板”交易,按性质不同分别*ST和ST.如你所说两种,一种退市一种其他风险。但这以上符合条件的股票不是该条文决定的,是由“《上市规则》(2012修订)风险警示部分:13.1.2 本章所称风险警示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其他风险警示。”这个条文决定是否提示风险。也就是按一直施行的规则来做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之后按新细则将转入风险板交易。所以,新细则并没有增加你说的"一家运营正常的上市公司,完全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ST"股“的风险。警示与否依旧是按本有的《上市规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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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文件原文:第二条 本所设立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以下简称“风险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里面提到“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那么我们来看看最新版的《上市规则》(2012修订)风险警示部分:13.1.2 本章所称风险警示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其他风险警示。
看到红色字体的内容了没?风险警示分为两种,一种是退市,一种是其他风险。
好,我们回来看27日的细则第三条: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这里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冠以“*ST”,而其他三类则冠以“ST”标识,这其他三类中包括了“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将来的*ST股是“具有退市风险”的,而ST股仅仅是指“存在其他重大风险警示”,这意味着,细则里的ST跟当前市场中的ST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可以明确的是,该细则实施之后,当前的大多数ST股都将变成*ST。而将来的ST股仅仅是指“具有其他重大风险”,跟亏损或退市没有必然关系。也就是说,一家运营正常的上市公司,完全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ST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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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知道你手上的股票的业绩情况,公司有没有造假?谁说只有已经ST才会有影响?钢铁,水泥,造船,化工,有色,煤炭,多少周期类的行业?亏几年大赚几年的行业多了去了。
601919 ,
601600 以前是不是绩优股?银行以前是不是很烂,以后会不会也很烂?这些问题摆脱你想清楚再鼓掌。用业绩来决定是不是退市本来就是很脑残的规定,现在居然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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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楼主的观点,反应管理层的态度,
二千多只股票,为什么非要在st里面淘金啊
顺势而为,也包括顺政策之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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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则,法律之类每个字每个标点都是反复斟酌,这是常识
2.市场上好票多的是,你非去买一些垃圾ST股那我没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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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有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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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的时候连续暴跌,一旦业绩好转,你买不进,实质是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可以玩残你。不知道你凭什么认为包括标点符号都有意义。你有关系?知道内幕?可以涨5%的时候你还可以通过量价,分时图来判断,1%就封死就只有知道内幕的才买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