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武汉共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置业);
. 委托贷款金额和期限:
最高债权额度为1.5亿元,自首笔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期间内委托贷款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首笔发放贷款为人民币1.2亿元,期限18个月。
. 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 贷款利息:月利率1.25 %(即:年利率为15%);
. 付息方式:按月支付;
. 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