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比武决斗比拼的是勇气,力量,武术,因而知名的将领大都是勇气过人,武功高强之辈。
古代修武术之风盛行,因为纵横沙场,称霸武林,建功立业,行侠仗义都离不开精湛的武术功夫。而剑被誉为“百兵之君”,自然受到更多人的喜爱。不光是武士,文人也喜欢仗剑而行。谁能想到以滑稽幽默闻名的文人东方朔15岁就学击剑;文学家司马相也喜欢击剑,曹丕有一次兴之所至,以甘蔗为剑比试剑术。
影片中蒙天放身手不凡,打了十几个回合,就将金立群击败。
(这个姿势好潇洒,俺学了很久都没学会,汗!)
但随着热兵器的发明,战争与格斗的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胜利方不再属于体魄强健者。一个高大威猛,力能举鼎的彪形大汉,哪怕他武功盖世恐怕都打不过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小女子,只要她手里有一支枪。
于是武术逐渐退化成了“舞术”,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而古人的尚武精神也离现代人越来越远了。
至于审美观,看看现在的相亲会,奶油小生们更受美女们的青睐,像蒙天放这样的估计第一个回合就被PK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