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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12-07-17 13:49 9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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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个月 在这里说了我的退房问题 http://www.tgb.cn/Article/618643/2

现在 再次请教有关朋友 :

前几个月在这里咨询的退房问题,得到大家的很大帮助表示感谢! 已经于4月末将全部房款本金取回。按照当时的法律条款,开发商自己也清楚是无效合同。 因此退款挺痛快。

但我们想要的利息补偿没有给。 而且在退房的时候我们还被迫签署了,不追究过往的声明。 当时,家里有事情,就先搁置了。现在,想继续前话,找开发商要利息。

现在 ,对我们不利的是,2012年7月1日生效的新的司法解释,这种合同已经不在判做是无效合同了,而要当做有效合同 追究各个缔约方的责任。但是,实际上,为了撤销网签,开发商在向市房管局上交网签合同的 时候,没敢上交我妈妈假冒我签字的 合同,而是,交了一套空白合同。

我妈妈有责任是一定的。但是,我们认为主要责任方应该是开发商。我们没有主动要冒名签字的证据在他们那里。还有,我们收房款被迫签订的协议,在签字前, 我们就表示不同意他们的格式合同了—有邮件证明;收回的房款,很快我们就买房了,也有书证证明---这说明 我们急于用钱,无奈被迫签的协议。

我们买的房子是93折全款。他们收回去马上卖了,搜房网上公开信息看,可能是97折卖的—我的房子很抢手。

考虑到开发商用我们的钱产生的利润—查了他们总公司的3年年报15%左右;或者从房地产信托融资的成本看,也有15%左右了。因为我妈妈也有责任,因此,我们想要一半利息7%吧,简化后,想提出按照同期贷款利息索要8个月的利息补偿。

根据我们上诉这些情况,想请懂行的朋友们帮我看看,有希望要来利息吗?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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