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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用水将实施阶梯价格 水价格大涨50%
阶梯水价半年后实施
2月29日召开的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终于尘埃落定。昨日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水价调整方案,宣布从5月2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自来水价格。这就意味着,广州市居民用水价格将从现行的1.32元/吨,上涨至1.98元/吨,涨幅达50%。而阶梯水价将于新水价收费标准执行6个月后再正式实施。
洗车桑拿水价上涨超4倍
对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居民来说,下周星期一开始,水价就要上涨50%了。
实施新的自来水价格后,居民用水价格将从现行的1.32元/吨,上涨至1.98元/吨;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三合一”成非居民用水,统一涨至3.46元/吨;最受关注的是洗车、桑拿沐足等行业所使用的特种用水,价格从3.38元上涨至20元/吨。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生活用水,还可以享受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6个月后,已经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实行阶梯水价,没有实现“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户,暂时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月用水超26吨加倍付费
据悉,广州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具体方案是,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用水户,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吨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水价收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7吨以上至34吨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也就是2.97元/吨收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也就是3.96元/吨收费。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级水量基数每月相应增加6吨。月用水量超过26吨但未达到27吨时,按26吨计算;26立方米至27吨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影响
阶梯水价下,抄表到户用户吃亏
6个月后,已经实现“抄表到户”将实施阶梯水价,而未实现一户一表的居民,暂不实施阶梯水价。有市民对此提出质疑:“这不是搞水价‘双轨制'吗?对抄表到户的居民不公平!”
尹女士一家有5口人,她跟记者算了笔账,按照阶梯水价方案,她家的第一级水量为26+6=32吨,第二级为32吨至40吨,第三级为40吨以上。而尹女士家每个月用水量约为47吨,实行阶梯水价以后,交纳水费就是32*1.98+8*2.97+7*3.96=114.84元。但是,如果不是“抄表到户”的居民,同样用47吨水,水费却是47*1.98=93.06元。“大家用的水一样多,我们这些抄表到户的居民,要比没有抄表到户的居民每个月多交几十块钱!”尹女士抱怨说。
对此,广州市副局长吴林波表示,根据自来水公司的数据,广州市大部分居民家庭已实现抄表到户,市物价局也已经要求自来水公司加大力度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不过,那些没有安装“一户一表”的住户,何时能加入“阶梯水价”收费行列,同时,“抄表到户”意味着抄表工工作量的加大,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是如何调派人手来应对涨价后的工作。
昨天,相关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情况,并且以已经下班为由,没有做出具体答复。
反馈
听证代表建议半数被采纳
新快报讯此前,24位听证代表就两套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各抒己见,共提出了20条建议。昨日市物价局在其官网上公布:有9条建议被采纳、有1条建议被部分采纳,10条建议未被采纳。这些被采纳的意见,导致最终的调价方案与听证方案不同。最大的改变在于,原听证方案中的第一级水量22吨,被提高到了26吨。此前物价局提出的两套听证方案,方案一中居民用水价格为2.02元/吨,方案二为1.92元/吨。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收费;第二级水量为23吨至30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吨以上的部分。十几位代表都提出,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太少,应予以提高。这条建议被采纳,“起步里程”从每户每月22吨水,提高到了26吨水。同时,水价调整为1.98元/吨。
物价局介绍,按照《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规定,南方城市人均用水量标准为150-220升/人·天,取定额上限值220升/人·天计算。0.22立方米/人·日×(365÷12)日×4人/户=26.77立方米/户·月,所以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此外,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
被采纳意见
1
考虑冬夏用水差异,以一定统计周期计量水量实施阶梯水价理由:鉴于冬夏用水差异,在调整水量基数时已综合考虑该问题,按照《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规定,人均用水量标准取220升/人·天为定额上限值。
2
水价调整应更多考虑公平负担原则,兼顾企业发展与消费者承受能力
理由:本次水价调整尽量控制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幅度,净资产利润率按低于《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平均水平考虑。同时,兼顾企业持续经营的需求,明确方案为5.2%的净资产利润率水平。
3
政府应充分考虑水价调整后对市民生活及各行业经营成本的压力
理由:经市人大审议同意,今年广州市CPI上涨的控制目标是4%左右,其中已涵盖了价格调整因素(包括本次水价调整)。
未采纳意见
1
政府对西江引水和东部水厂改造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理由: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并非全由市民埋单,西江引水工程投入是供水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但该项目政府已投入17.3亿元资金,在本次成本监审过程中已按规定作了相应处理,既不计固定资产折旧,也不产生利息费用,降低了定价成本,减少了水价调整幅度。
2
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由政府承担理由:根据省物价局《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装表计量,按成本价收费或并入行政事业用水类别。因此,上述用水费用不宜由政府承担。
3
考虑广州家庭人口结构变化趋势,阶梯水价的人口基数应从4人提高到6人
理由:根据《2011年广州市统计年鉴》,2010年广州市户籍人口数804万人,户籍户数251万户,户均人口数约3.2人,人口基数按4人制定较为合理。
自来水新价格
实施新的自来水价格后,居民用水价格将从现行的1.32元/吨,上涨至1.98元/吨;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三合一”成非居民用水,统一涨至3.46元/吨;最受关注的是洗车、桑拿沐足等行业所使用的特种用水,价格从3.38元上涨至20元/吨。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生活用水,还可以享受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吨以下(含7吨)仍按0.7元/吨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新快报记者徐娜 通讯员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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