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打响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第一枪”?
休泽整理
1、事件报道
传闻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002064)的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
2、事件还原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闻发言人于5月8日晚接受《温州早报》记者采访表示,公司正有意将旗下的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目前瑞安华峰小贷的经营指标亦符合转制村镇银行的条件,但具体的转制时间表尚需等待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细则的明确。
笔者电话联系了华峰氨纶和瑞安华峰小贷公司,得到答复未领导未批复,追问之下表态不清楚,但也没有明确否认。
3、事件深度分析
3.1 2012年金融改革试点之前的政策解读
3.1.1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2007年:银监会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该规定亦明确,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3.1.2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2009年: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它的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其中准入条件中最重要的量化第4-7条:
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
6.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
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3.2 政策分析
3.2.1 首先,根据现行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的限制下,改制必然导致控股权转移,这对于绝大多数民营资本主权的小额信贷公司显然是难以接受的条件,至今没有一家成功改制的先例,这是第一道难关;而这一关需要通过制度审批上的变动。
3.2.2 其次,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尤其是量化条件对于许多小额信贷公司仍然是个不低的门槛,这是第二道难关;这一关一方面使得某些如华峰小额信贷有限公司业内优秀的公司先行,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适当降低门槛以使得更多小贷公司符合标准,从而通过改制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
3.3 2012年金融改革试点之后的政策解读
3.3.1 华峰小贷表态争取首先改制村镇银行
2012年4月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参与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座谈会上,瑞安华峰小贷的相关负责人在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将系统筹划,逐步推进争取第一个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并提到希望以参与人或发起人的身份转制为村镇银行。
——根据前述新闻发言人表示,瑞安华峰小贷目前上百亿元的贷款里仅一笔不到1000万元的坏账,也就是说不良率低于0.1%;
3.3.2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
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立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被业内视为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这在制度上的放松提供了突破口。
3.4 公司分析:
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成立,由华峰集团、瑞明集团等15家民营企业和5位自然人投资组成,其中华峰集团控股30%,为第一大股东,经过两轮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金已由最初的2亿元增至8亿元。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照资本净额50%的比例向合作银行融资的规定,该公司已得到
中国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的授信支持7亿元,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单体规模已居浙江省首位,贷款余额已达15.46亿元。开业至2011年12月底,公司已经累计发放贷款8898笔,计97.82亿元,存量贷款户数为1413户,余额为15.13亿元,缴纳税金11230万元,实现净利润26500万元。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和谐共赢、合作共生”的企业文化,始终坚持“高效、精简、稳健”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服务至上、客户为先、务实为本、创新为魂”的经营思路,认真贯彻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经营宗旨,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使公司在获得较好经营业绩的同时,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社会形象。企业规模、赢利水平、规范治理等方面均居行业前列,公司也因此先后获得“2010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2009年浙江省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标兵”、“2010年浙江省A+级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和“2010年度瑞安市金融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是一家以化工新材料为主的民营副分支企业,涉足金融、金属、新能源、港口物流、加工贸易等多个产业,在金融领域,该集团旗还参股了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旗下有002064、
300180两家公司在A股上市。
4、结论与展望
从政策的解读和推进中不难看出,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制度条件在逐渐成熟;同时,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基本面和主观意愿上基本具备了打响改制“第一枪”的能力和可能性。假如顺利实现完全由民营资本控股一家小型银行的突破,必将不仅仅是对改革先行区的温州有好处,对全国的金融改制推广亦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仅为分析初稿,未定稿、亦不作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