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份事项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 年12 月8 日,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
股权的议案》,并于当日与北京
中关村 科学城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详见2007 年12 月11 日《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基金”)通知,公司受让北京中
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该基金20%股份事项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批文号为:证监许可[2012]236 号)。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诺安基金20%的股份,为第三大股
东。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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