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蚕食财政部的金融后方
国资委曲线进军金融帝国
如上节所述,在我国现阶段,由于金融的特殊性,金融国资与非金融国资实行分开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资委就无缘金融国资。事实上,金融和产业在资本的连接上很难区分,金融企业也需要依靠产业资本生存与发展,在国外,金融机构背后的投资者往往都是大型产业集团。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业务范围广泛,它们参股与控股金融机构,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央企业也是各金融机构吸引股东的首选对象。
李荣融曾表示,国资委能够成为一部分金融资产的掌控者。此话不假,因为国资委虽然不能直接投资金融企业,但可以利用旗下的中央企业,通过投资或者收购的方式,参股和控股金融机构,形成“国资委中央企业金融机构”曲线模式。例如,国资委旗下的招商局集团已经成为一家包括
招商银行、
招商证券、招商信诺保险、招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控股集团。据保守估计,通过“蚕食”策略,目前国资委掌握的金融国资至少超过1 万亿元。
我国的产业集团进军金融业始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近年来,“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目标已进入多个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
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和
中国国航等一些“财大气粗”的中央企业在金融领域“ 大有作为”, 在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金融租赁业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股权投资,打造它们的“金融帝国”。
央行较早的一份报告证实了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热衷于“产融结合”、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炙热趋势。
《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披露,截至2005年6月30 日,在3515 家样本企业中,有530 家非金融企业同时投资了两种类型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有4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而中央直属的能源、交通类大型企业集团已有17家事实上成为了产融结合型集团。央行此次调查是“以直接或间接持有金融机构 50% 以上股份作为绝对控股标准,以持有股份低于50% 但拥有人事、财务、经营决策等实际控制权为相对控股标准”。
“产融结合”大旗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通过股权关系相互渗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转化和融合。
国资委认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必须充分认识产融结合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8年9月,国资委副主任李伟率国资委“境外产融结合考察团”一行7人赴日本、韩国,就两国“产融结合”有关问题进行了考察。2009年3月,李伟又先后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五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就产融结合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中央企业的金融板块经营要围绕自身的发展规划,更好地为集团内企业服务,要培养一支懂金融、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产融结合的利与弊
产融结合是大势所趋。目前,世界500 强企业中,80%以上都成功地实施了产融结合的战略,实现了“金融疏通血液,产业提供利润”的良性循环。
建立金融平台是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有效方式。中国金融行业受政府管制,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如制造业等实体产业,产业集团进军金融领域,一方面可以分享金融行业丰厚的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平台,将金融业当作协助产业发展的“发动机”甚至“提款机”,获得可靠的、低成本的融资。
但产融结合也带来很多问题。金融是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在产融结合的过程中,大量的内部交易会加速风险传递,如果没有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容易引起连锁反应。由于实体企业的积极进取精神与金融机构的谨慎经营理念格格不入,许多实体企业入股金融机构后,其激进的经营行为往往导致金融业务过度扩张,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崩塌的德隆系就是典型的案例。德隆系的产业过快扩张导致了资金短缺,它通过控制金融机构以寻求资金支持,最后,由于产业资金链条断裂的风险传递到旗下的金融机构,德隆集团的产业与金融一起覆灭,同时造成了大范围金融风险,影响了社会稳定。
正因为如此,官方对产融结合持谨慎态度,《2006年金融稳定报告》中明确提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此外,产融结合会模糊产业集团主业与金融业之间的界限,导致无法评价其主营业务能力,因此,李荣融也多次强调,中央企业要专注发展主业,力求主辅分离。
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说产融结合好还是不好,判断产融结合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能否实现产业和金融之间的真正互补。产融结合不是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简单地相加,不是说一个企业既有实体经营又有金融业务就实现了产融结合,而是要看它们能不能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目前,国内有很多中央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一方面是“闲钱”太多,为规避统一分红制度(按规定央企应上交其净利润的5%~10%),它们通过金融投资可以部分转移应该上交的利润;另一方面,通过投资控股金融机构,可以扩大自己的“地盘”,调配金融资本,接近令人垂涎的金融国资。事实上,为控制金融风险,防范内部交易,我国一直对金融业务实行严厉的监管,金融机构的股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因此,金融机构很难成为其控股股东的融资平台,产业集团也很难向金融机构贡献优质业务,金融资本与产业经营基本上是相互割裂的“两张皮”,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在这种背景下,产融结合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国资委PK 金融办
与中央金融国资相比,地方金融国资体量普遍较小,但长期以来也是“多龙治水”的管理局面。在地方金融国资领域,国资委主要的对手不是财政部门,而是当地政府下设的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金融办”)。
尽管财政部曾专门发文,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作为金融国资的出资人,切实做好当地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但各地财政部门基本上没有当过“出资人”。自从2003年各地纷纷设立国资委以来,不少地方政府都授权国资委或国资公司负责管理当地的国有金融企业,包括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等,国资委名正言顺地成为地方金融国资的出资人。然而,地方国资委作为金融国资的出资人,在很多地方实际也是名义上的,真正在履行金融国资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却是金融办。
2002 年12 月,北京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而此前,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也已经开始运转了。自2002 年以来,全国各地的省级与市级政府都纷纷成立类似的“金融办”,尽管各地政府金融办的具体名称不完全同,但模式与功能没有太多区别,而且基本上都是与党组织 金融工作委员会(以下称“金融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各地金融办的基本职能是:
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的金融监管,在地方政府和中央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实际上它是代替财政部门或国资委履行金融国资出资人的相关职责。
关于金融办的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在上海比较典型。
截至2008年,上海市属金融企业总资产达到2.4万多亿元,其中,金融国资总量约700 亿元。上海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股权较为分散,金融国资管理体制较为混乱,导致政府对金融国资的控制力较弱,为推动当地金融国资的重组与整合,近年来,上海市政府一直在探索金融国资管理体制改革。
2008年,根据上海市政府的安排,上海市财政局等5家单位将其持有的上海国际集团的股权全部划转给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国际集团成为国资委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成立于2000 年4月,注册资本63亿元,拥有上海国际信托公司和上海证券两家金融机构,此外,还参股了
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申银万国证券等10 余家金融企业。
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上海国际集团的全部股权,从法律上看,它是上海国际集团唯一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但是实际上,这个“出资人”只具有象征意义,上海市金融工委、金融办公室在代替国资委行使很多出资人职责。金融工委作为党组织,负责上海金融国企干部的任命和考核,即“管人”;而金融办负责“管事”,也就是对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资产整合进行规划。在实际操作中,比如上海国际集团要转让一部分金融股权,交易方案的设计是由金融办来主导,而国资委只负责履行一些程序性的审批,比如是否履行了评估手续,是否实行了公开挂牌交易。因此,上海在金融国资的管理方面,实际上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
由金融办履行金融国资的出资人职责,名不正,言不顺。金融办一般不在政府序列里,既不是政府的正式组成部分,也不是“实体”组织,金融办行政色彩浓厚,承担着配合金融监管工作等诸多行政管理职能,在市场化手段方面,远不如政府特设机构国资委。正因为如此,2004年底,北京市政府撤销了原北京市金融工委和北京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华夏银行、
北京银行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市属金融企业都被划归北京市国资委管理。
由于当地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过于分散,金融国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以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为己任的上海,其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却一直落后于北京、深圳等其他城市。上海一直没有培养出类似招商银行、平安保险这样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骨干金融企业,当北京银行、
南京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都已相继上市并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而早在为此准备的上海银行却几经波折,至今未果。同时,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东方证券、上海证券等大部分券商也迟迟无缘资本市场。对此,上海某金融企业高管认为,“政府干预太多,而非太少。”
近期上海金融国资改革正在提速。上海金融国资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将担任小组组长,该小组将推动上海金融国资的重组和整合,解决地方金融国资的管理归属不明晰问题。然而,据媒体透露,在改革方案中,赋予了上海市金融办更多实权,其主要职责从此前的9项增至13项,而且金融办与国资委、金融企业之间的关系暧昧、复杂,权利边界模糊,金融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渐行渐远。
改革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海市政府能否改变由金融办管理金融国资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做法。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所说,国际金融中心要的不是GDP,不是你的港口、机场,不是你的电脑系统有多发达,不是你的办公大楼有多少。打造国际金融中心要提高软实力,首先要理顺金融国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