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意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意见指出,要努力营造小额贷款公司良好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意见还适度放宽法人股东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经依法批准,允许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及具备出资条件的优秀省外企业,来我省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主发起人本地化原则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其他法人股东的地域限制。按照意见,允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分支机构。
融资管理方面则进一步加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比例进行融资,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及相关资金融出方,利用上述融资渠道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通过向第三方融资等形式,以非自有资金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借资金。严禁贷款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
鲁银投资 (股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鲁银小贷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3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次投资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存在不能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为主发起人,占鲁
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 30%,为鲁银小贷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他 3 家法人单位和 5 个自然人合计出资
7000 万元,占鲁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 70%。
本次投资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数额在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经过
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 20518 号。
经营范围:在本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
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业务。
围和股东构成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市场定位和发展计划:服务主要面向市中区农业种植、养殖户,
农村服务业户,农业产品经营户,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鲁银小贷公司,可进一步完善公司
产业结构,该项投资符合当前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有利于缓解“三
农”及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本次投资尚处于筹建阶段,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
核准批文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
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江宁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姜明文先生
就该项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投资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投资符合当前
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实施该项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结
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