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股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1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68,512,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可上市流通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流通(股)
持股比例
罗丽华
115,861,350
27.61%
28,965,338
6.90%
钟利钢
37,950,000
9.04%
9,487,500
2.26%
罗永忠
34,155,000
8.14%
8,538,750
2.03%
罗全
18,216,000
4.34%
4,554,000
1.09%
罗永清
13,665,000
3.26%
13,665,000
3.26%
钟智刚
3,301,650
0.79%
3,301,650
0.79%
合计
223,149,000
53.17%
68,512,238
16.32%
注:股东罗永清所持股份中的13,200,000股股份已被质押。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因个人理财需要,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川润股份部分股票,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合计累计减持数量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三、其他事项
1、实施本减持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
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的累计持股比例仍超过38%,
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
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0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