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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概念冠城大通

12-04-13 11:17 1519次浏览
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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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

12-04-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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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游资抬轿子
火箭

12-04-1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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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项目:该项目前期是由公司做的一级开发。2008年11月,公司参与联合竞拍,土地款8亿,平均楼面地价3889元/㎡,公司权益比例70%。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49581.66㎡,规划建面205693㎡(其中,住宅91419㎡,商务公寓11427㎡,办公51240㎡,酒店51287㎡)。交通便利性好,靠近公交车站,且有地面停车场;周边丰富的山景资源,项目能享受前海中心规划的利好。随着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推进和建设,该地块的价值将得到的提升。

2012年继续收购该公司剩下的30%股份,现在是100%控股
火箭

12-04-1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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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2-00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 22,300 万元价格
受让深圳市信智亨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信智亨通公司”)持有的公
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冠洋”)30%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经工商行政部门审批。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明晰股权关系,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 22,300
万元价格受让深圳信智亨通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冠洋 30%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共持有深圳冠洋 100%股权。
  2012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深圳信智亨通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
权转让合同》。
  2、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
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深圳市信智亨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华民大厦 11J
  法定代表人:高义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11 日
  2、深圳信智亨通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系。
  3、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深圳冠洋 30%股权
  名称: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月华苑 B1 栋 211-212 号
  法定代表人:韩孝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5 日
  2、权属情况: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信智亨通商贸有限公司  30%
  4、深圳冠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11-11-30

  资产  833,182,709.34  853,895,703.13

  负债  735,973,146.37  761,113,067.10

  所有者权益  97,209,562.97  92,782,63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33,182,709.34  853,895,703.13

  项 目  2010 年  2011 年 1-11 月
  一、营业收入  1,725,000.00  512,000.00

  二、营业利润  -2,777,667.43  -5,068,415.33

  三、利润总额  -2,777,667.43  -5,082,126.94

  四、净利润  -2,793,139.75  -5,082,126.94

  备注:上述表中的 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1 月 30 日报表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本次交易事项发生时,深圳冠洋净资产、总资产、
净利润等相关指标对公司不具有重要影响。
  5、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情况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以 201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深圳冠洋资
产账面价值 85,389.57 万元,评估价值 150,318.68 万元,增值 64,929.11 万元,增
值率 76.04%,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84,863.82 万元,评估价值 149,791.56 万
元,增值 64,927.75 万元(主要为存货增值),增值率 76.51%。
  负债账面价值 76,111.31 万元,评估价值 76,111.31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 9,278.26 万元,评估价值 74,207.37 万元,评估增值 64,929.11
万元,增值率 699.80 %。
  6、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深圳冠洋净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存货增值,其拥有的深圳“月亮湾项目”
土地为协议出让取得,原始取得成本较低;且土地取得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长,
在此期间,项目周边随着前海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提出规划而投资置业前景看
好,周边项目的持续开发提升了区域地位,作为可能成为南山区以及深圳市甚至
广东省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的前海,地价有较大增长是大势所趋。另外,深圳
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特别是住宅类商品房较 2009 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土地的投资
价值也随其水涨船高。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与深圳信智亨通公司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出让方(甲方):深圳市信智亨通商贸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深圳冠洋 30%的股权;
  3、转让价格:人民币 22,300 万元
  4、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 3026
号评估报告书,双方以深圳冠洋 2011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此次股
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5、付款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人
民币 11,150 万元;
  第二期:目标公司办理完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1,150 万元。
  6、股权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目标
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30%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
文件,乙方将予以必要的配合。
  (2)目标公司从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目标股权过户给乙方完成日期间目
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资金筹措、项目开发相关事项等均由乙方负责,上述过
渡期间所产生的损益也均由乙方承担或享有,与甲方无关。
  7、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于 2012 年 1 月 4 日在福州市签订。
  五、收购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深圳冠洋正在开发深圳月亮湾地块,公司此次增持其 30%股权,有利于
进一步明晰股权关系,推进项目开发进度,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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