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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现在,股票市场已经是完全电子化交易,可以说市场的容量是接近于无限的。对于沪深交易所,劵商来说,多一家公司,少一家公司,对维护成本来说,已经差别不大;但对于投资者而言,多一家公司没什么,但如果少一家公司且少的是自己持有的公司,那影响是和持仓比例成正比,如果全仓持有,那么,他在股市上,怕是要永世不得翻身。
一边市场在搞退市政策,且是多标准的退市政策,这为人为掌握退市权力制造可能;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所谓的新三板和场外交易,这加剧了市场割据,走上了与统一和效率相反的发展道路。
如果真的要制定一个退市标准,那么,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年成交金额。只要这个成交金额能够维持交易所的维护成本,就不应该搞什么退市,因为电子化后的市场容量,是接近于无限的。
至于说,退市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公司的质量,显然是要公司去提高,你把垃圾公司淘汰出市场了,并不能提高公司的质量,但却伤害了持有这个股票的中小股东的利益。
可以设想,如果中国股市,大量的垃圾公司不退市,那么,必然会使得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成本减低,这反而是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中小股东。监管部门的职责,只要做好惩治各种市场欺诈行为就可以了。
对于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一项政策,就是允许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在股票市场拍卖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股票用以清偿债务。如果拍卖款用于支付债务有余,那么全体股东还能拿回一些股权。当然拍卖后的上市公司,就是没有负债的公司了。这样的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当地的社会稳定;相对于退市,也有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更有利于建设一个公平有效的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