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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牛股坯子

12-03-19 11:59 54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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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2005

13-07-2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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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欲进军5G,天源作为战略合作分销商将充分受益 
收藏本帖 回复主题 华为欲进军5G,天源作为战略合作分销商将充分受益。同时公司易星的移动保险业服务显示公司涉足金融互联业务。
刺激2005

13-07-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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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出现
刺激2005

13-07-2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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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司获得四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分别是:“天源迪科电子商城系统软件V2.0”、“天源迪科EDA业务网管软件V1.0”、“天源迪科统一消息推送平台软件V1.0”和“天源迪科归属用户服务管理系统软件V1.0”。
刺激2005

13-07-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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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分析:移动转售试点,虚拟运营显现腾讯财经 | 2013-01-24 15:42:040 标签:国内运营商  运营商  [导读]2013 年1月8日,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  2013 年1月8日,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这被看作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 号)的具体落实,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运营领域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对于基础运营商实则利好, 移动转售业务作为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批发业务,在国外应用比较广泛,已经成为基础电信运营商重要的收入来源,并且稳定增长,越来越多基础运营商意识到需要以开放的心态与虚拟运营商合作。对于我国三大运营商来说,借签国外运营商的经验,通过批发价格与增量收入间的平衡,实现网络资源的批发销售,可以拓展收入来源,这实际上对运营商构成利好。

  移动虚拟运营商目标客户以细分市场为主,从目前移动虚拟运营业务来看,主要还是集中在特定客户群的细分市场,并不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个人业务形成最直接的竞争,是增量客户的拓展,基础运营商无能力识别或服务的细分客户是虚拟运营商主要目标,通过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虚拟运营商可实现与基础运营商共赢。

  渠道商、SP 最有可能成为虚拟运营商,基础运营商的渠道商、SP 比较熟悉运营商业务合作方式,又有一定的自有客户规模,熟悉细分客户的通信需求,很有可能成为第一批移动虚拟运营商。从目前来看苏宁、国美、迪信通、朗玛信息等已经公开表示申请试点合作,未来一些有着实体渠道大企业也可能涉及此领域。

  利好运营系统集成商,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开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运营系统进行支撑,而基础运营商的运营系统一般无法满足多样的虚拟运营需求,从国外经验来看,会有第三方的系统集成商来提供相应的运营平台或系统,这将对系统集成商是形成利好。

  虚拟运营还待时日,工信部的试点方案中,对于虚拟运营商的资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上报工信部审核后再与三家运营商进行谈判合作,而出于对自有业务的保护,运营商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预计正式运营还待时日,对于相关上市公司短期业绩无影响。
刺激2005

13-07-1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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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发展之路标签: MVNO 虚拟运营商 2013-05-15 15:19虚拟运营商定义,在某一个区域内,不拥有该区域的通信基础设施,而提供面向客户进行商业化电信业务的企业。虚拟运营商一般都会通过租赁主运营商的电信网络,或者通过运营增值业务进行业务开展。
虚拟运营商这样的业务在国外最早发起于欧洲。当时英国的电信业在90年代的时候就开始开放。刚开始很多人对这个业务的理解都陷于一个悖论:主流运营商究竟有什么理由来开放自己的网络,培养一个自己的竞争对手呢?从当时看来, 事实上早期的虚拟运营商也确实经营的并不怎么样。直到virgin mobile的出现。virgin mobile在1999年前后从英国获得虚拟运营商的牌照后,一路高歌猛进,直至成为全球最大的虚拟运营商。其经营的电信业务已经横跨了欧洲,美洲,亚太。其母公司是维京集团,从做杂志和唱片起家,拓展到航空、铁路、电信、大卖场、婚纱、影院、金融服务、可乐……维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基本上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老板查德?布兰森的理念是“我要让维珍品牌像可口可乐一样名扬全球”。 “Virgin”意味着一种生活态度: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叛逆、开放、崇尚自由以及极度珍贵的浪漫。消费者把维珍看成品质、价值、创新、娱乐、挑战的代名词,代表着积极的生活方式。最近听说virgin在土耳其和拉美投入300M美元做虚拟电信运营。virgin Mobile还分别在英国伦敦和美国纳斯达克(美股)完成IPO。但是virgin在06,07年的时候分别在新加坡和中国折戟。原因部分是因为国内运营商的不开放网络,部分是因为新加坡的移动业务已经渗透率非常高,市场又有限。虚拟运营商很难与主流运营商在目标用户上差异开来。
究竟MVNO这个事情靠谱不靠谱,首先就MVNO的事情先从HOST运营商的网络开放程度上跟大家来界定一下。MVNO分为这么几种:

  最上边的是HOST运营商,Fat MVNO就是MVNO里网络开放级别最高的一种。这种MVNO出了没有频谱基站资源外,其他HOST运营商有的,MVNO都有。这样的MVNO也是国外很多经营的好的MVNO的主流模式。如果中国的MVNO开放到这一级别,MVNO运营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更何况MVNO还是带给HOST运营商利润的。要知道美国Sprint早期经营不善,就是因为开放了MVNO给virgin,virgin一度为Sprint贡献了接近40%的收入。当然,virgin也在跟Sprint谈判的过程中巧妙的引入了合同条款,最后Sprint想要收回经营权,只能够通过购买virgin mobile USA。在2000年前后,中国的互联网公司靠着运营商开展SP业务,曾经渡过了一次互联网寒冬。这其中就包括腾讯,网易和新浪,搜狐。所以就现在国内的互联网企业来讲,对虚拟运营商过程中与HOST运营商打交道应该是不陌生的。就像上图所示,他们在早期都经历过SP阶段,并且赚到了真金白银。后来SP的衰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HOST运营商收紧了业务入口。并且把用户体验做到太差,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也帮SP扫一把尾。这恐怕也是现在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这个时候放风要开放电信市场是一个局的很直接的原因。但是别忘了,现在腾讯无线还有上千员工,新浪无线也有几百号人还在靠着SP业务吃饭呢。所以在这个复杂的业务领域,其实很多细节都需要去把握。并不是简简单单把HOST运营商设想成一个没底线的破坏者。另外我们看看国外的虚拟运营商经营
领域分布: 

从上图可以看出,国外MVNO经营领域,在国内除了长途电话领域,低价套餐外,几乎都是空白。而经营这些领域的MVNO们也不都全是互联网企业。恰恰相反,国外经营MVNO的,互联网企业并不是主体。零售业和新兴品牌商才是MVNO的主体。如果国内开放MVNO市场,那么进入这个行业的也不会仅仅是互联网企业。经营好一个电信运营商,需要的条件是多样的。可以参考下图: 

上图这些都是在国外经营的比较好的MVNO。他们分别擅长在品牌运营,用户渠道,内容以及用户资源这块。品牌运营优势最直接的例子当然是Virgin。内容资源如迪斯尼移动,因为迪斯尼在内容领域拥有庞大的影响力,完全有能力针对某一细分市场(青少年)做出自己的特色出来。也就是这些虚拟运营商能生存活下来的原因。擅长渠道如台湾全虹通讯的模式,全虹通讯是一家连锁的通信卖场,门店遍布100多家,有较强的品牌,分销渠道和客户资源,全虹通讯通过设计开发推出自有的业务,为其客户提供了多样的电信产品和套餐,通过产品组合策略,构建了稳固的客户群,在HOST运营商传统产品的基础上叠加了全虹通讯的增值服务,创造了新的价值。还有一个观点,那就是渠道资源算不算核心优势?在超市里面买东西,你会选择超市(如沃尔玛)品牌的手机卡吗?渠道的价值在于便利性,而不是在于渠道的品牌知名度。只有快速消费品,才会考虑购买便利性。内容及用户资源上,如果说苹果想去做虚拟运营,你说苹果能不能做起来? iPhone在欧美均采用捆绑运营商网络服务的方式进行销售,苹果会从运营商网络服务收入中分成,比如AT&T需向苹果支付的分成比例约在10%。这个算不算是更高级、利润更丰厚的虚拟运营?
当然相对国内的其他想进入电信领域的企业,互联网企业有天然的用户资源和内容资源。并且到达用户的网络渠道以及品牌也是现成的。这就是为什么一提到开放MVNO,大家都不由自主的跟腾讯联想到了一块。很显然,腾讯是在这个市场上最有实力的玩家。但是腾讯会被玩么?这其实取决于腾讯与HOST运营商拿到的条款。一般而言,一个MVNO和HOST运营商之间关注的诉求如下: 
? HOST运营商的诉求: 
1. 提高网络容量利用率。比如新建4G网络。 
2. 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竞争力较弱,希望改变市场格局。
3. 针对新出现的增量市场,降低市场开发成本。 
? MVNO的诉求: 
1. 对HOST提供的流量进行价格保护。 
2. 合约期限考虑。 
3. HOST网络开放程度。 
 MNNO企业能否运作良好取决于两点。第一点是创新能力。虚拟运营商不能简单地将电信运营商的资源原封不动的转售出去,更重要的是在网络基础上,通过市场和技术创新,开发出适应不同用户群体需求的增值服务,从而吸引用户,为企业赢得盈利的空间。能够用户带来差异,能够传统运营商带来差异是MVNO企业生存的关键。第二点是良好的关系:因为MVNO企业本身是没有网络资源的,能够以什么样的价格拿到什么样的网络资源直接决定其企业的盈利能力。
如果腾讯能够在这些细节上拿捏的好。是很看好腾讯进入电信运营领域。至于如果腾讯能够在MVNO领域经营成功对腾讯的影响,那是预测未来。我们可能只能判断出是好的影响,具体的变化估计没有人能够预测的出来。据了解,国内移动通信转售开放将形成近200亿元的新市场。目前数十家国内公司正在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不乏一些上市公司。不过,腾讯却表示不会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
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影响,可能会有一个磨合的阵痛期。但是长远来看应该是好的。毕竟在一个智能手机渗透率刚过20%的国家里,这个国家的电信市场至少还有30%的潜力没有被挖掘出来。美国的手机渗透率超到50%,美国的MVNO们都可以经营的不错。下边表格是专注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MVNO。 

HOST运营商应抓住虚拟运营拍照发放的契机,通过开放虚拟运营的平台,和虚拟运营商形成互补,弥补自身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上的劣势,同时专注于网络能力,打造出具有自身鲜明的特性的智能管道能力,全面提升业务支撑系统性能,完善灵活智能的计费能力,从而把握与虚拟运营商合作的主动权,按照内容、产品、套餐等逐步开放能力。有所为有所不为。目的是通过虚拟运营模式的开展,运营商既巩固了自身的优势,稳固了基础运营商的地位。同时通过引入不同特点虚拟运营商合作,创造了价值。大胆预测未来,可能出现基础通信运营商会进一步集中为1—2家; 4-5家OTT企业与HOST运营商一起分食基础通信市场;还有运营商或者某些大OTT企业将业务模块开放给其他OTT企业,由其负责虚拟运营或者作为渠道导入客户。最乐观的是HOST与虚拟运营商各自发挥优势,开发出形形色色,形式各异,精彩纷呈,具有良好客户体验的产品,开创一个大繁荣的时代。
刺激2005

13-06-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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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筹码可别乱扔啊
刺激2005

13-06-1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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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GX2013101-DJJS-00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同城和本地备份系统(业务系统主机)项目

2013年06月06日 16:40 文章来源:GXZB-HKH  点击数:238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预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3101-DJJS-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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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同城和本地备份系统(业务系统主机)项目进行了重新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及用户方确认,预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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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同城和本地备份系统(业务系统主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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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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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仟柒佰伍拾万元整(¥77,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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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预中标结果公示3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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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TEL:0755—83883378 FAX:0755—82904418 POST:518026 EMAIL: GXZB@SIHC.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层

备案序号: 粤ICP备05120362号
刺激2005

13-06-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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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2005

13-06-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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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牌照不限量 申请者以零售企业居多2013-05-23 作者:佚名 出处:新浪科技 责编:许晓静   对于备受关注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俗称虚拟运营商),知情人士透露,工信部将只管牌照的发放,表面上数量不限,但实际上取决于是否有运营商愿意与其合作,预计三大运营商将至少选择共6家企业合作,即至少会发放6张牌照,而目前申请者以零售企业居多,而不是互联网企业。

  牌照表面上不限数量

  此前,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其中规定,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市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电信管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

  从这点可看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资质牌照由工信部审核发放。而经咨询,工信部对虚拟运营商牌照数量的发放目前表面上还没有限制,符合条件可能就会发放。

  获得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批文的企业可以经营什么业务呢?工信部的解释是,“可以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

  运营商不会多选择合作伙伴

  但这并不意味着虚拟运营商牌照数量真的不受限制,因为该试点方案同时又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试点批文的转售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应凭试点批文以及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的商业合同到相关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申请牌照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申请者应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用于转售的移动通信用户号码资源、双方服务质量保障责任划分、用户权益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等内容”。

  也就是说,拿到牌照的先决条件之一是三大运营商愿意选择其作为合作伙伴,而工信部只规定,每个运营商必须选择两家以上的企业合作试点,既牌照至少可发6张。

  尽管申请企业可能远远超过6个,但预计三大运营商并不愿多选择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伙伴,因为与宽带业务一样,此类合作伙伴只会分流三大运营商的利润和市场,多一家就会多一份损失。

  零售企业获批者将居多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自2013年1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期间,我部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48份,其中有22 份来自与通信行业相关的民营企业,6份来自行业外的民营企业,2份来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1份来自通信企业协会,1份来自美国政府,16份来自实名或匿名网友。

  从上可看出,明确表态对牌照申请感兴趣的有20多家企业,据悉,在争取“虚拟运营商”牌照主要有:一是渠道商,既包括天音等手机经销商,也包括苏宁、国美电器等传统零售商;另一类shi是二六三等SP企业。

  这其中,零售商预计占据虚拟运营商的主体,因为其在销售渠道上有优势。而互联网企业将很难获得牌照,因为三大运营商对互联网企业的OTT业务有高度警惕心理,担心互联网企业利用虚拟运营商牌照销售免费的语音及数据业务产品,冲击三大运营商传统的短信、彩信等产品。

  而在如何看待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作竞争关系上,工信部也强调,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促进我国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重要举措。移动通信领域也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该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工信部表示,在这里,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只是竞争的关系,更是合作的关系,希望双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刺激2005

13-05-3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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