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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弱小 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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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表用,低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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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比较优秀,人比较单纯。主要是家里爸早去世,很多事没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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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搞那么娇好做什么?毁下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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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怎么还没有发呢?把老畜生的学校名字发出来。这个世界是有壮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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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让你孩子换导师吧,这家伙估计也是搞不出来什么了,所以来这么一手。
这种事情,一个小女孩去折腾,真的很难操作,除非认识可靠的媒体或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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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潜规则”,就是当事双方通过媒介(名、钱、权、性等)的交换,彼此之间都能获取自己所需的最大化的利益(最小化的危害)。女方获取毕业文凭有三种可能:第一,女方学业优秀,自己确认能拿到毕业文凭;第二,女方学业平常,没十分把握拿到毕业文凭;第三,女方学业很差,根本没把握拿到毕业文凭。教授要搞潜规则,肯定会进行风险评估,第一种情况,教授的风险最大,第二种情况,风险其次,第三种情况,风险很小。因此,第三种情况各取所需,很适合搞潜规则。目前,女方估计是处于第二种情况----教授自认为有机可乘-----女方把握不准自己能否正常拿到文凭,且知晓女方如果拿不到文凭将失去找到找到的理想的岗位。女方如果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肉体,将不能拿到文凭顺利就业,以此衡量女方的得失,所以他敢于提出潜规则,教授肯定知道这样他的获益是最大化的;而女方则不然,虽然有利益,但是与获得利益相比,付出也是巨大的。女方绝对不能在自己陪教授上床的事情上妥协,这个是基本原则,不能讨论,而且要让当事人衡量到这样做的他自身的潜在巨大风险(录音、报复、举报等等)。但是,这样女方也不能确保活的最大的利益。教授是为了女色,女方是为了文凭,因为双方各有所需,这个事情很好办,可以搞潜规则吗!女方无非就是花钱找个愿意出卖肉体的而且比她还漂亮的女人奉送给教授就是啦!女方顾全了声誉,教授享受了女色,双方各取所需,彼此利益最大,且伤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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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点钱之类的也就忍了,如果是需要献身的话,我看就免了吧,
有能力还愁没有工作做,该反抗就反抗,不就一个工作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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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我的帖子在生活区,
哪位给我的意见,北京女孩在外地读书的利弊???
多谢了!也请楼主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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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手表有的是几百元就能把事情全搞定,对坏人就得比坏人还坏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