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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道歉求饶,桑兰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12-03-06 17:24 2243次浏览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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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http://sports.163.com/12/0306/07/7RT7AE9S00051CA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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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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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fore

12-03-07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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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借寂听MM的话引用一下
寂听

12-03-06 20:11

0
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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