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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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从政府提倡,建造开始,本人举双手赞成,但是随着各地的正式实施,笔者感到有变质的趋势,首先从定价上看房价的全价基本等同于相同地区级别的房价,不同之处在于购房者不用付全额房价,但是同事不享有全部产权,这里最关键的是全额房价等同于相同地区级别的商品房价格,从这里能看出二个问题,其一地产政府有变相买地敛财的嫌疑或者说就是换一种方式在敛财(由过去高价拍地给商品房开发商,到现在直接转嫁于保障房的购房者),其二可怜的保障房购房者面临比商品房更大的套牢风险(五年才能上市)。
由此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由于地方政府的私欲变成了坏事,而且很恶劣,以笔者认为,既然是为了社会低收入人群,也即是社会弱势群体谋取福利,理应做的彻底,保障房的定价应该剥离地价,以实际营造价作为房价销售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