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埋?无法想象。谁出的主意?必须拉到固定地点保存起来。有两大必要:1、事故分析杜绝后续事故;2、刑事追究重要证据。决策者怎么连这点基本程序都不懂?//
@围观blog://
@杨开亮:建议检察院介入调查,对下令掩藏物证的决策者以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什么这么急着掩埋呢?脱轨会传染?
@杨开亮:。灾难已经发生,没有必要掩藏真相。呼吁立即停止掩埋,将所有物证运回妥善保存,作为研究车辆破坏性试验最珍贵的实物资料。并建议检察院介入调查,对此事的决策者以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转发(837)|原文评论(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