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政府和冀东两个承诺:两年内看好
附件一:
1、关于规范和降低关联交易比例的承诺就本次重组完成后冀东集团及下属公司与唐山陶瓷之间的关联交易问
题,冀东集团承诺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冀东集团作出了《关于规范并降低
拟置入唐山陶瓷标的企业关联交易比例的承诺及措施说明》,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冀东集团将支持和协助
唐山陶瓷逐步降低销售收入的关联交易比例,保证重组后唐山陶瓷2011年销售收入中关联交易比例不高于
40%、2012年销售收入中关联交易比例不高于30%。”” 2、关于盾石机械搬迁的承诺:根据《中共唐山市委、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唐发[2010]10号),盾石机械被列入
唐山市城区搬迁改造企业范围。根据2010年7月6日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二进三
办[2010]2号《关于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有关事宜的通知》,盾石机械将由现厂址搬迁至曹妃甸
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盾石机械在新建厂房建成并达到生产条件前,继续在现有厂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唐山
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进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对盾石机械强制拆迁。冀东集团承诺:①本公司将继续承担
并尽快推进曹妃甸厂房的后续建设工作。②本公司将积极办理曹妃甸厂房的土地权证及建设工程所有的审批手
续,并承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及盾石机械提出相关要求之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经唐陶股份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的适当方式和公允的价格转让给盾石机械。③在盾石机械未来搬迁之时,如因土地收储、房产及
附着物拆除、机械设备拆除以及搬迁等原因给盾石机械造成的任何费用或损失,在政府提供补偿不能弥补盾石
机械的实际损失时,由冀东集团负责全额补偿。
附件二:
唐山市人民政府的承诺:关于置入资产的关联交易问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对此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重组
完成后,唐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督导冀东发展集团,对重组后的唐
山陶瓷、
冀东水泥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执行程序的管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广大中小股东在关联交易决策中的作用,确保唐山陶瓷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价格公允。
(2)根据唐山市的发展规划,机械装备制造业已纳入十二五重点发展规划纲要。本次重组完成后,结合区域发
展及产业规划,打造唐山市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并适时考虑将唐山市国资委下属的优质装备制造类资产
组入上市公司,大力发展国有装备制造业,通过不断扩大企业的业务和市场规模,优化产品结构,逐步进入水
泥行业外其它市场,争取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唐山陶瓷关联交易的比例降至30%以下。(3)唐山市人民政府
承诺,冀东发展集团若不能在两到三年间将重组后的唐山陶瓷关联交易比例下降到合理水平,拟将重组后上市
公司国有股从冀东发展集团划出,由唐山市国资委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