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婚前个人按揭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如何分?(牧童说法之婚姻法1)

10-06-27 14:02 3158次浏览
dushimutong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本ID :dushimutong(都市牧童)自上TGB以来,偶有水贴娱乐,潜水学居多,收获颇丰的是股票知识以外的思维、视野和胸怀,感动的是虚拟世界不乏真诚灵魂,非常感谢,在此不一一赘述!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生的善恶在于点滴的积累,为恶徒增烦恼,为善平添幸福。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助人实为助己,为达到交流学的目的,牧童愿从职业角度以所学为大家浅说生活法律常识。欢迎真诚提问探讨,谢绝恶意攻击谩骂。
牧童说法有不足之处恳请见谅并予以指正为谢!

开篇之前,提醒几点:
一、网络世界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二、法律仅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不是万能,握手总比握拳好,不到万一最好别打官司。

三、经济社会,多一份法律意识,法庭终归证据是王,重要的经济事件,注意保留证据。

四、自由是最可贵的,高墙之下铁窗之内,没有自由的生命是卑微的,是否放弃自由取决于你。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

案例一:婚前个人按揭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如何分?

小琴和小江是男女朋友。大学毕业后,二人准备结婚。小琴在某城市按揭购买房屋一套,其父母代支付首付款,购房合同买主是小琴,房产证于婚后取得,证上名字是小琴;期间,小江陪同看房选房,但未支付任何款项。婚后,小琴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小江暂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家当家庭主男。结婚两年后,小江到另已城市打工,分居期间,小琴被一男同事追求两人坠入爱河。小江知晓后提出离婚,涉及该房产的分割。小江提出该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琴认为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江不应分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婚前按揭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打开淘股吧APP
1
评论(14)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没油干推

10-06-27 14:58

0
在纷纷扰扰的世界,多学点总没错的
dushimutong

10-06-27 14:50

0
直播中....

因为对婚姻规定的婚前财产的理解和物权法以房产证为准规定理解有分歧,司法实践处理上也存在差异,对这个问题,目前全国还没统一标准。

一种做法是: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按揭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向对方予以返还。对房屋增值部分,按夫妻关系期间其所清偿贷款的比例补偿(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即本案房屋属于小琴个人所有,在小琴、小江二人夫妻关系期间(两年),还贷的部分(小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小琴返还给小江,例如,两年还贷4万元,这4万是夫妻工作财产,小江占2万应退还。对增值部分,小江这2万在房屋中增值的应得到补偿,根据实际增值比例算。
dushimutong

10-06-27 14:34

0
婚姻法规定,原则上婚前个人财产,无论结婚后多长时间,不因结婚而自然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房屋产权属于此)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购房签订购房合同,并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而是取得产权证后才拥有房屋所有权。
  
  这一定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签了购房合同不等于买到了房子。
dushimutong

10-06-27 14:29

0
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以购房合同为准,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按揭,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相应房屋增值部分(价格变化)也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另一种观点以取得房屋产权证为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按揭余款,并于婚后取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应房屋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即离婚,需对半分割)。
刷新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