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7](
600988 )ST宝龙:公告
2012年11月26日, 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9号)
《关于核准广东东方兄 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批复》文件, 核准公司向赵美光发行106,066,250股股份,向赵桂香发行18,
366, 450股股份,向赵桂媛发行18,366,450股股份,向刘永峰发行9,183,225股股份,
向任义国发行9, 183,225股股份,向马力发行9,183,225股股份,向李晓辉发行9,183,
225股股份,向孟庆国发行4,132,45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同日, 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70号)《关于核准
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公 告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
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 核准豁免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而持有公司142,799,15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0. 40%而应履行的要
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