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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态度大转弯 抵沪就谢晋名誉案赔偿并道歉
2010年5月24日 16:12
来源:东方网 作者:毛丽君、曹子琛、实生唐一泓 选稿:袁松禄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曹子琛、实生唐一泓5月24日报道:令人瞩目的谢晋名誉纠纷案今日又有新进展。宋祖德、刘信达两被告态度发生大转变,两人今天中午抵达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缴纳了部分罚金,并进行了当庭道歉。
法院原定于下午一点开庭,不过宋祖德、刘信达两人12点15分便已抵达,在其委托代理人的陪同下,他们向法院缴纳了十五万元的执行款,并递交了道歉声明,经法院审核后通过。刘宋两人承诺,将于一个星期内缴纳剩余的三万元左右款项,并在二十天内在法院指定的十家媒体上连续十天刊登道歉声明,为谢晋恢复名誉。
谢晋遗孀、原告徐大雯今天未到现场,其代理律师富敏荣对此结果表示满意。他称,刘宋二人从之前的“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所谓“三不原则”到今天当庭承认自己在博客上虚构事实、以假乱真、诋毁谢晋名誉的错误行为,富敏荣对两人态度的转变表示欢迎。富敏荣还称,此案件持续了十五个月,诉讼过程始终公开透明,相当于给世人上了一次普法课,并对反击诽谤、维护名誉权类的相关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借鉴错用。而法院之前在媒体上刊登的公告,则是促使两人悔改的重要因素。
法庭执行结束后,富敏荣第一时间致电徐大雯本人,她通过富敏荣转达了自己的感谢:感谢法律、感谢市民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媒体的声援。富敏荣还称,宋祖德、刘信达二人曾几次提出当面向徐大雯当面道歉,但遭其本人拒绝。
东方网记者今天在现场看到,除了大批媒体,今天还有许多关注此事的热心市民也来到法庭门口等候消息。一位65岁的吴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表示,自己的母亲与谢晋导演曾有过一段交情,而自己作为老一辈的观众,非常相信谢晋导演的人品,并珍惜他的名誉,现在徐大雯胜诉算是“众望所归”,不然,“这个姓宋的实在是缺德到家了。”
徐大雯代理律师富敏荣最后表示,如果宋、刘二人如能履行承诺,此事则将告一段落。否则,还将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