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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咔门

15-08-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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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2015-08-23 中国政府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采纳公众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日前由国务院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当前,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基金积累快速增加,现行政策规定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挑战愈益严峻,养老基金支付压力逐步加大。对此,要在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加快完善基金投资政策,拓宽投资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调动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面;更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增强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实行中央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基金投资运营采取多元化方式,通过组合方案多元配置资产,保持合理投资结构。目前只在境内投资;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种类,主要是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合理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合计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30%;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给予专门政策扶持,通过参建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参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证养老基金投资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
  《办法》强调,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明确受托、托管、投资等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利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可能发生的亏损。
  《办法》要求,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依规运作,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对人民和社会负责。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经办、投资、监督等各环节的协作配合,共同防范投资风险,推动基金投资运营顺利实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更好惠及广大公众。
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二章 委托人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养老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养老基金收益率,进行养老基金的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受托机构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受托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受托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养老基金受托投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办法。
  (二)选择、监督、更换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
  (三)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委托投资合同接收委托人划拨的委托投资资金;根据委托人通知划出委托投资资金。
  (五)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养老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投资情况。
  (六)根据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对养老基金托管、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受托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受托机构应当将养老基金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可对部分养老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其他养老基金资产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同一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托管机构与投资管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第十八条申请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需向受托机构提交申请。受托机构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健全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水平。
  第十九条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与委托人合同约定。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侵占、挪用受托管理的养老基金资产。
  (四)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托管机构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一条托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
  (二)以养老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
  (三)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负责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机构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活动,并定期向受托机构报告监督情况。
  (六)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托管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托管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二十五条托管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合管理。
  (二)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财产混合管理。
  (三)将托管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混合管理。
  (四)侵占、挪用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
  (五)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第二十七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独立投资运营;应当健全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
  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养老基金资产和受托机构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养老基金投资组合和项目。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三)及时与托管机构核对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四)进行养老基金会计核算,编制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五)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投资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投资管理机构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委托投资资产出现的投资损失。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养老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有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养老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对待养老基金资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三)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
  (四)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向受托机构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六)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
  (七)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八)从事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养老基金投资
  第三十四条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第三十五条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第三十六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十七条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由于市场涨跌、资金划拨等原因出现被动投资比例超标的,养老基金投资比例调整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易日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九条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营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
第七章 估值和费用
  第四十条受托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规定,对养老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当月发生的委托投资资金划入、划出和投资收益分配,以上月末的估值结果作为核算依据。
  第四十一条托管机构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托管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05%。
  第四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三条根据养老基金管理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与本金一起投资运营,单独记账,归委托人所有。
第八章 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受托机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有关事项: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资产、收益等财务状况。
  (二)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提交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资产、收益等情况报告。
  (三)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报送养老基金资产年度审计报告。
  (四)养老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托管机构应当按照托管合同和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托管机构应当对投资管理机构编制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出具复核意见。
  第四十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投资管理合同及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养老基金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减资、合并、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
  (二)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
  (四)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五十一条受托机构应当将委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加强投资风险防范。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相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
  第五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或者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五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管理运营养老基金资产,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十七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处理。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五十九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管理费扣减;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条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超出投资范围或者违反投资比例规定进行投资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同时处以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一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提供报告或者提供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
  第六十二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
  第六十三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受到3次以上警告的,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四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和从业人员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第六十五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依法给予处罚外,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依法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或者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决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七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老狗咔门

15-08-2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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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拉里佩奇23条箴言帮你度过创业低谷
  编者注:或许你不知道拉里·佩奇,但一定知道谷歌。他说“你可能觉得谷歌很好用,但我仍觉得它烂透了。”你永远不会相信,就是这个人,一手缔造了谷歌帝国。这不只是23句话,读到最后,你肯定还会想起点什么。

  几周前,我参观了谷歌办公室,见了我在谷歌担任高管的朋友,了解到一些谷歌正在开展的项目。

  它们竟然没有一件是与搜索相关的。它们都是关乎治疗癌症(一个可以清除癌细胞的手环)、产品自动化(无人驾驶汽车只是这里的冰山一角)、Wi-Fi普及(热气球传送Wi-Fi信号的Loon项目)以及其他的解决数十亿人难题的项目。

  帮助全人类解决痛点似乎是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

  现在,Alphabet现在正在朝着这一目标迈进:旗下子公司们正在运营并投资着各类与此相关的项目。

  这无关于金钱,有关于信念。

  我希望自己可以在有生之年见证这一切的实现。

  我在这里为大家分析一下拉里·佩奇在过去十年中关于“数十亿人的成就”的言论以及他的个人成就。

  1。“如果你在尝试改变世界,那么你正在做真正重要的事情。相信你每天都会在兴奋中起床。”

  我认为幸福的生活需要这三个条件:

  A)持续的进步或成长的感觉。

  B)良好的人际关系。

  C)拥有选择的自由。

  每天能够兴奋地起床是幸福生活的一个结果。

  当你每天都忙于为数十亿人口解决问题时,你会体会到以上三种的幸福感。

  2。“尤其在科技领域,我们需要革命性的改变,而不是递进式的改变。”

  我们经常会满足于“很好了”。当你的事业可以养活一家人,足以为自己养老时,我们可以说那是“很好了”。

  你可能好奇过为什么如今的飞机比1965年时飞得慢了?波音787实际上比747飞得更慢。

  但这无关紧要。因为能将人们送到世界各地还能省油已经“很好了”。

  仅有少数人能够冲破“很好了”综合症:埃隆·马斯克正在建造宇宙飞船;拉里·佩奇正在让知识触手可及;伊丽莎白·福尔摩斯在革新血液检测的方法。

  拉里·佩奇也是这样每天鞭策着自己,每天在要超越“很好了”的信念中起床。

  3。“作为一个领导,我有责任确保公司里的每个人都有很棒的机遇,并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可以创建更好社会的。”

  无论何时,每当我作为一个领导管理我的公司时,我对工作的评判标准只有一个:当员工下班回家给他们的父母打电话时说,“快猜猜我今天做了什么!”

  虽然我不保证这个方法一定能达到很好的效果,但我认同拉里·佩奇鼓励员工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广阔的事业,鼓励他们超越自己以至于去改变世界。

  4。“大部分公司都不能永久地成功下去。他们犯了什么根本性错误么?他们通常没有把握好未来。”

  不要让现实限制了自己的可能性。专注于你现在力所能及的事情上是现实的。

  但是要给自己时间去思考自己的可能性并向目标踏出哪怕是看似无用的一小步。我们也许只有1%实现自己目标的概率。尽管世界在瞬息万变,但我们能把握机会向目标前进的速度却太慢。我想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消极心态吧。。。我总是读到谷歌VS别人的故事。这些都很无聊。我们应该关注在现在还不存在的新事物上啊。

  拉里·佩奇不想以谷歌来定义他的一生。他希望定义他的是那些还没被完成的事情,那些他自己都害怕去做的事情。

  5。“我想,很多大公司的领导人都不相信坚持改变才是企业的出路。但如果你回顾历史,你会发现事物一直在改变,如果你的事业是稳定的,那你可能是有问题的。”

  猜猜是哪个公司的专利项目最终启发了拉里·佩奇创造谷歌?

  一位员工曾发明了一项专利(译者注:“超链分析”技术专利)之后,想试图利用这项专利为网络信息编一个目录,但其公司却对此很不解。

  所以他——李彦宏,当时的《华尔街日报》员工(译者注:李彦宏时任《华尔街日报》网络版实时金融信息系统设计师),辞去了报社的工作,回到中国创建了百度

  之后拉里·佩奇改进了这项专利,并发明了自己的专利,创造了谷歌。

  后来,鲁伯特·默多克买下了《华尔街日报》,现在它似乎正在以缓慢的速度走向死亡。(译者注:拉里·佩奇并未对“受李彦宏的专利启发开创了谷歌”一观点做出过回应,坊间确有该臆测,但未坐实。)

  6。“我认为作为技术工作者应该拥有一些安全的空间去尝试新的事物,并分析其对社会的影响。”

  我的一个朋友正在写一部小说,却害怕发表。“也许它会失败呢”他跟我说。

  不过,幸运地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实验成本很低的世界。你可以写一本30页的小说,不以盈利为目的地发布在亚马逊上,测试一下人们是否喜欢它。

  7。“如果我们的动力是钱的话,我们老早就卖掉公司了,当然那样我们也终究会被后浪拍在沙滩上。”

  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译者注:谷歌联合创始人)想要的是学术。当他们第一次取得谷歌的专利时,他们曾想要把专利以一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雅虎

  当雅虎将他们拒之门外后,他们又试图将专利以75万美元的价格卖给Excite.Excite同样将他们拒之门外。而现在雅虎的CEO是昔日的谷歌员工,Excite的联合创始人正在谷歌上班。

  另外,钱是你帮助完成目标时的一个次要因素。努力去解决问题,努力超越“很好了”。但许多人会问“流量怎么办?”,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

  如果你每天努力去为人类解决一些问题,作为结果,你会得到超过你预期的流量和金钱。

  8。“发明是不够的。尼古拉·特斯拉发现电力,但是他却纠结于是否将它空开给人们使用。你不得不将这两件事整合:发明和创新,再加上公司愿意将其商业化给人们使用。”

  每个人都被安利过托马斯·爱迪生的10000次灯泡发明失败的故事。我认为这个关于“失败”的故事没什么特别,因为这是所有科学家都在做的事情。但是他真正的伟大之举是说服了纽约市政府去使用他发明的灯泡。

  这就是创新精神。

  9。“如果你想要为挽救生命而从事汽车自动行驶事业的话,你需要知道这个技术绝不是能从哪个特定学科里学到的。1995年,我还是一个博士生的时候,我就已经对无人驾驶汽车感兴趣了。”

  我们经常被我们所学的专业、所从事的职业标签化。拉里·佩奇和埃隆·马斯克都是计算机科学专业的,但现在他们在造汽车和宇宙飞船。

  被标上“逃避”的标签,是我们选择去完成自己目标所要经历的第一步。

  然后,我们才能够用自己的理想和付出重新定义自己。

  10。“人们是否在使用清洁能源、交通运输是否在优化、互联网是否在变得更好等等,这些工作都很重要。即使是少数人也可以影响这个世界。”

  我喜欢这句话是因为他将“大问题”和“少数人”联系到了一起。

  正是少数人创造了谷歌。

  拉里·佩奇正在以他的格局来完成“创造历史”这个使命。

  11。“我们的管理层人数相对于我们公司的规模来说是少的,但我认为少好过于多。”

  二十世纪是中产阶级团结一致的世纪。很多人将“彼得主义”——雇员总是趋向于被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视为人生信条。

  这一状况的后遗症正在显现:中层管理者出现了被降职、外包甚至被技术取代、被开除的现象。

  作为一名优秀的员工,你必须与公司的目标一致,帮公司出谋划策才能帮助到用户。

  12。“如果你问一个经济学家,什么驱动着经济增长,他定会提出一些慎重的意见作为答复——农业机械化、大规模生产,诸如此类。但问题是,我们的社会组织不是靠这些事情建立起来的。”

  Google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是,无人驾驶车、快递直升机以及产品自动化。

  所有人都在担心,这会使他们丢掉工作。但回顾历史,汽车问世没有毁掉驯马业。所有人都能够适应时代的进步。

  电视没有取代书本。所有事物都能适应时代进步。VCR也没能让电影院关门。

  13。“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总结如何改变世界,我会说,努力工作,为那些真正激动人心的事物。”

  不是所有人都想要创造一辆无人驾驶车,或者清洁能源,或者解决十亿人的痛点。但在我内心,有一份让我激情澎湃的事物列表。

  每一天醒来,我都对这些目标有点小担心。但我还是会努力推着自己一小步一小步地向目标前进。我知道,这就意味着我在学和进步。

  有时我会进步,有时也会退步。我知道今天的痛苦,是为了明天得到更大的满足。

  14。“我不觉得我们做的事儿很艺术。作为一家技术公司,我一直在强调这点。”

  没人能说清艺术是什么。

  你看这个定义怎么样:艺术就是只存于想象当中的事,你要把它从想象中带到混杂着娱乐、启蒙和改良的现实世界。

  当我第一次看到无人驾驶车时,我也曾感叹,“这真是艺术品啊!”

  今天我在某件东西上随意留下的指纹,未来可能都会变成艺术品。

  15。“有人说,所有人都应该像奴隶一样干活儿,这样可能会让他们效率低下,但也能让他们持续保持工作状态——我对此并不感冒。那种方式不可能奏效。”

  我们一直被客观环境催眠,以至于认为“正常生活”就是工作中的生活。

  如果你没去工作,那你不是得病了,就是在度过每年那点儿可怜的假期。

  即使你把所有事都做的很好,你还是没有多少休息时间,也不能得到多少乐趣。

  当你需要选择一条分岔路时,跟着你的真实心意去选择吧,不要考虑哪条路能赚钱,哪条路关乎工作,就走你想走的路。

  16。“我们想要创造一种让人心甘情愿被其影响的技术。我们想要创造出美好的、体贴的服务和技术,它们一定要足够实用,实用到人们每天使用它们两次。就像他们使用牙刷一样。并没有多特别,就是人们每天要使用两次。”

  17。“你需要发明出某些东西,并让它们触达用户。你需要让你的那些发明商业化。很明显,最实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公司。”

  我过去和Naveen Jain(译者注:美国企业家、慈善家)有过一次长聊,Naveen曾靠他早期做的搜索引擎InfoSpace赚了数十亿刀。

  他还开过一家公司,要在月球上挖掘地球上稀缺的矿产。

  但他真实的目标是外星殖民。

  我们可能会觉得做这件事的公司真是脑子有洞。但他有的是钱,他可以一直把这件事儿做下去。

  18。“你可能觉得谷歌很好用,但我仍觉得它烂透了。”

  原则的内容是:如果你刻意练某件事超过10000小时,那么你就可以达到世界级。

  在提出这个观点后,他还想知道为何打字员经常在达到一个速度水准后,无论花多少时间都难以进步了。

  经过调查发现,那是因为他们在过程中没带着“意图”。他们觉得自己的速度已足够快。

  你一定要不断为自己提出新的标杆,和自己竞争,唯有如此才能使你的水平不断提高。

  谷歌很伟大。但它还能更好。保持类似这种想法,才能不断强迫自己远离那个大众群聚的“舒适区”。

  19。“我们曾许下这样的诺言:不作恶。我要让我的公司去做对用户、对顾客、对所有人有利的事情。所以,如果我们能坚守这个诺言,我们就能做出一番有益的成就。”

  许多人在探讨谷歌的成功时,都没有抓住要点。

  要点应该是:超越金钱的价值观。

  生意就是,一群有着共同目标的人,去解决一个共同的问题。而所谓价值观是,我们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想要顾客感到愉悦,想让员工积极进取等等。

  一旦你失掉自己的价值观,你也就赚不到钱。这就是为什么家族企业往往过继到第三代时就会死掉。

  20。“我认为设立一个光芒万丈的梦想会让实现目标变得更容易。因为没人会这么疯狂,这样你才没有竞争对手。事实上,据我所知,没几个人会有这么疯狂。”

  我们的父母时刻惦念着怎样让我们过得更好,他们教诲我们如何成为优秀的大人。

  我们的学校也惦念着我们。

  我们的朋友、同事、甚至老板、政府,都惦念着我们。

  但只有当所有人都认为你疯了,你才算创造出一番惊世骇俗的事业,并成为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个人。

  因为你已经不再那个人类聚居的舒适空间,所以你的竞争对手,只有那几个和你一样疯狂的人。

  21。“还记得半夜从一个栩栩如生的梦中醒来的感觉吗?如果你不立刻用笔或电脑将梦记录下来,第二天早晨你绝对会把它彻底遗忘。所以,别再做梦了,去创造。当一个伟大的梦想出现的时候,别让它溜走。”

  22。“我一直觉得技术应该为那些重要的工作作出贡献——如发现、组织、社交,这样用户就能做一些对他们来说愉悦的事情:生活和爱,不用成天和干巴巴的计算机较劲!那意味着我们的产品一定要实现协同工作。”

  当书本被发明时,人类的记忆力衰退了。我们不必去记忆很多事情,因为我们能在书本上找打答案。

  这样一来,难道我们的头脑越发偏离了人类的范畴吗?

  我敢说,谷歌的崛起让我们的记忆力又遭遇了一次磨难。这意味着我们的意识也深受其害了吗?

  技术让我们可以学、探索并创造出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它让我们能够得到更多的幸福和自由。

  23。“一段时间后,我们推出的高使用率的产品会为谷歌和合作伙伴带来显著的收益,就像今天的搜索引擎所做的那样。”这就是为何拉里·佩奇要把谷歌转变为Alphabet.

  不要把你的全部精力都花在解决诸如“如何不断改进产品”的问题上。

  把你的注意力放在解决那些更困难更本质的问题上面。

  如果总是把眼光局限在“我该如何帮助一亿用户”,谷歌今天的下场估计就和博德斯书店一样了(博德斯书店在把它的销售业务都外包给亚马逊后很快就倒闭了).
老狗咔门

15-08-2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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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借私募基金行骗 证监局提醒谨防“内幕消息”  

  记者从宁波证监局获悉,近日有不法分子打着“私募基金”的名义,声称有“内幕消息”,骗取投资者信任。宁波证监局提醒,投资者需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谨慎对待,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诈骗“分步走”

  今年4月下旬,宁波江北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案总金额达3000余万元的网络投资交易平台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郝某以“私募基金公司”为名,利用所谓的内部消息实施诈骗。经查,所谓入会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在上海的办公地址,均“查无此事”,工商部门也没有相关的登记信息。他们为1000多名受害者推荐过股票,自己却从不碰股票。 

  具体流程方面,宁波证监局介绍,第一步,严密组织。郝某2013年成立私募公司,该私募管理公司组织严密,有专人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专人负责审核员工的业务量,以及项款到账;专人管理“话务员”。 

  第二步,招揽客户。“话务员”每天打电话表示,可以为您提供可靠的内幕消息。如果有人动心了,接下来“话务员”会表示,“你是资深老股民,什么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像咱们散户孤军奋战赚钱是比较困难的,找一家有实力的机构合作,跟在大资金后面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像现在这种行情,肯定是早合作早赚钱”。 

  第三步,服务“贴心”。“话务员”不急着让“潜在客户”掏钱,而是先免费给“潜在客户”推荐股票。待成为“会员”后,才会有资格得到“专业操盘手”的推荐。 

  第四步,实施诈骗。 “入会”要求“会员费”13800元,“保证金”20000元。付钱之后,公司就派所谓的“专业操盘手”、“老师”出面荐股。 “话务员”、“专业操盘手”面前都放着一个本子,里面写着各种各样受害者可能会提出的问题,诸如“怀疑公司的真实性”、“不敢下单购买”、“万一亏本了”等等,受害者可能想到的问题,都会有“标准答案”,这在业内也被称为“话术”。 

  提高防范意识

  宁波证监局提示,此种骗局之所以成行,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投资者专业知识缺乏。二是诱惑性强。三是行情造市。目前,市场上充斥各类“内幕消息”,使得郝某能以“私募基金公司”之名,顺利实施诈骗,不断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 

  宁波证监局表示,社会公众对于投资理财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都大幅提高,社会上各种私募基金、各种名义的高收益产品、荐股软件推销等层出不穷,投资者面对各种投资机会,一定要有理性判断,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一是具备必要的市场基础知识,股票投资是一项有较大风险的投资,只有承担风险才能获得收益,投资者应学必要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对于来电声称提供专业证券服务的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 

  二是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和人员。广大投资者不一定十分了解资本市场的专业知识,但应该找一些专业的人做一些专业的事。特别对“屡荐屡中”的电话和短信,可以到中国证监会、当地的证监局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去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现场查询是否合法机构,专业人员可以给你一个相对可靠的答案。 

  三是提高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意识。目前,社会上非法分子利用微信,QQ等社交媒体手段,通过推荐股票,发布投资理财项目等多种形式,花样不断翻新,诈骗广大投资者。广大投资者需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谨慎对待,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老狗咔门

15-08-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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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5150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34)。
除了公司已经停止资产管理软件业务销售,并于2015年8月14日全部关闭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的运行外,公司其他所有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的销售额很小,占公司业务收入比例不足0.5%,停止资管软件的运行和销售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十二)款规定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触及13.1.1
条规定的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老狗咔门

15-08-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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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杀熟模式难以为继 多数业绩下滑3-7成  告别创富神话,微商乱局致败局 

  “杀熟”模式难以为继,多数微商业绩下滑3-7成 ,千人订货会变常规培训会 

  网友小兰爆料,由于产品不畅销、代理发展不顺利,一家微商品牌总代理卷款跑路,40名下家共计70多万元的货款也随之“消失”。这只是微商大败局的冰山一角。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5月以来,多家微商行业业绩下滑30%至70%。朋友圈里的创富传奇正在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塌。

  市场:微商业绩下滑3-7成

  短短几个月,微商经历了冰火两重天。“自己要卖的面膜,含着泪也要把它卖完。”做微商快一年,代理某品牌面膜的长沙市民李凌表示,“现在面膜越来越难卖,真的不想做了。”她透露,业内流传5月份有好几家微商品牌倒闭,还有一家公司连续两个月没有销售。

  有着7年网络营销经验的自媒体人吴伟在其博客中写到,微商行业业绩下滑超过70%。一个更直观的写照是,很多微商原来在高档酒店召开千人订货会,但现在纷纷换成常规的培训会。

  面对行业下滑,国内排名靠前的微商思埠集团董事长吴召国8月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言,今年5月份,国内微商企业几乎都经历了销售额的断崖式下滑,思埠也下降了30%左右,堪称“黑色五月”,下滑的原因主要为市场饱和等原因。

  分析:“杀熟”模式难以为继

  而在此之前,微商业是另一片光景。今年5月召开的“中国微商达人秀论坛”上披露,目前中国大约1000万人做微商,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是什么让曾经轰动一时、制造不少创富神话的微商遭遇滑铁卢?

  对此,湖南大学新闻传播学专业的一位教授表示,微商主要依靠朋友圈卖东西,但这种模式难以长期持续。此外,长时间的产品刷屏容易让人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厌烦心理。

  当然,这背后更为深层的原因是:由于缺乏监管、微商假货横行、透支信用、微商“杀熟”……最后将朋友变成熟悉的陌生人。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朋友圈微商大多是个人卖家,没有工商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维权很困难,向工商部门投诉无门,就连委托律师起诉都找不到被告人在哪里。

  中文互联网数据咨讯中心发布的《2015年中国微商生存状况调查分析报告》从侧面反映出一些问题:83.1%的微商人群没有任何关于微商行业的知识培训;此外,78.87%对从业后的状况是非常不满意,面临着不会加粉、不会推广的难题。

  业界:大品牌收缩战线转实体

  面对微商业绩下滑,俏十岁、思埠等第一批成名在先的面膜品牌开始调整策略。俏十岁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解决“微商”及“电商”渠道当前所面临的一系列困扰,俏十岁对微商渠道的合作伙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暂时不再增加合作伙伴数量,采取收缩战线的态度。

  思埠集团则把营销重点从微商转向实体店,公司董事长吴召国在其个人认证的微博上直言,微商必须改变思路、落地零售,思埠最近会出台政策全面扶持线下店铺。

  出路:加强微商产品监管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崴提出微商必须要实名注册;同时相关部门需严格监管微商销售产品的来源和合格认证、厂家生产资质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表示,微商现在处于野蛮生长阶段,信任危机成为发展的重要障碍,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微商或将被淘汰。她建议,微信平台方应加强对微商的把控,如实施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于出售商品的进行登记备案等流程,并从购买、物流、评价、维权等方面设立交易机制,增加消费透明度。


老狗咔门

15-08-18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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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2 被爆
老狗咔门

15-08-1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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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能借给别人用吗?中年女性因借卡坐牢  

  信用卡能借给别人用吗?据媒体报道,最近沈阳多位中年女性因信用卡借人被骗。被骗的中年女性多为离异人士,出于对婚姻的渴望,轻信“男友”,借钱借卡,最终被对方疯狂透支,人财两空。持卡人本人也因信用卡透支金额巨大,无力还款而被追究法律责任,遭遇牢狱之灾。信用卡借给他人被恶意透支,后果严重,且难以维权。

  信用卡外借误区

  不少持卡人觉得信用卡虽然是以我个人名义办理的,但是卡里的钱是银行的钱,朋友跟我借卡,其实是借了银行的钱,不占用我的资金,又不损伤朋友面子,何乐而不为呢?而实际上,信用卡背后是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契约,具有法律意义,外借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契约内容。

  融360分析

  在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信用卡章程中,都会明确写明“信用卡仅限申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产生的相关损失,银行概不负责,由持卡人本人来承担。

  因此,信用卡借给他人,由他人恶意透支导致的信用卡欠款,须由持卡人本人负责偿还。在他人持卡期间发生的信用卡丢失、盗刷等损失,也不能享有银行的失卡保障等服务,一切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更有甚者,他人持卡期间发生的信用卡套现、诈骗等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持卡人本人也难逃其责。

  融360建议

  信用卡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如果是家人有使用信用卡的需要,可以帮其申请一张附属卡。相较于主卡,信用卡附属卡申请门槛更低。如交行规定“办理附属卡需与主卡人为父母、子女、(外)孙子女、配偶、配偶的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关系,且需年满16周岁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能办理”。

  一般而言,附属卡的所有消费均会累计在主卡上,主卡持卡人可收到附属卡交易通知,掌握附属卡的使用动态,同时,主卡或者附属卡都可作为还款卡,非常方便。
老狗咔门

15-08-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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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a加强皮肤再生技术研究 优化烫烧伤临床实践  

  为协助临床医师进行更精准治疗,澳大利亚皮肤再生医学公司Avita Medical Ltd(ASX:AVH)宣布携手英格兰Huddersfield大学皮肤病与感染防治医学院,对旗下专利技术ReCell?在烫伤、烧伤、久治不愈皮肤伤病方面的应用机理进行深入研究。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Avita公司8月17日公告,与Huddersfield大学展开联合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ReCell?医疗装置产生的再生上皮混悬液(RES?)细胞运动特点,及其在重新生成天然、健康皮肤过程中的作用。研究结果预计将有助于临床医师更加精准地选择适用病人,以产生卓越的治疗效果。

  临床医师可应用ReCell?设备,采取病人小块皮肤样本在患处进行护理,仅30分钟内便可快速产生再生上皮混悬液(RES?),这种自体混悬液包含的细胞和创伤修复因子能够刺激天然、健康皮肤的再生。RES?用途广泛,可用于不敏感、钝性创伤的重新治愈,在修复烧伤烫伤时减少外部捐献皮肤使用量,并有着更好的功能性和美学效果。

  Avita总裁Adam Kelliher表示,希望通过与Huddersfield大学合作,探明ReCell?技术在皮肤创伤修复上卓越效果背后的作用机理。“我们始终把患者放在核心位置,与Huddersfield大学的合作研究有助于获得更多深入知识,患者将从中受益”。RES?作用机理方面的信息可用于促进临床实践、丰富医疗知识和协助产品研发。

  Avita Medical公司研发和销售的再生皮肤药品可用于治疗多种创伤、伤疤和皮肤瑕疵,通过专利性的采集和敷用技术,结合使用患者自有皮肤,为其提供创新性的治疗方案。旗舰产品ReCell?可用于治疗烧伤、烫伤,并广泛用于整容、重塑和美容手术。该技术已在澳洲、中国、欧洲市场取得专利认证。目前美国市场的实验正在进行当中,预计可于2015年底完成患者招募。

  据公告,上季度,Avita产品总销售额同比增长25%,环比提升51%。其中ReCell?设备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和前一季度分别提升132%和104%。

  Avita于2012年挺进中国市场,目标销售对象包括各大都市的高端军队医院和大型私立医院的整形医师、皮肤及烫伤科医师。

  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上一财年,ReCell设备在各主要市场销售额大幅增长,中国地区增幅最高,达88%,其次为德国(+81%)、英国(+28%)和澳新(+13%).
老狗咔门

15-08-1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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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咔门

15-08-15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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