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匮乏、新能源(甲烷冰)、海底资源大国、东海问题、日本矿业法修订案是否与此次日本地震海啸灾害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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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bloomberg)通讯社3月8日新闻:
海底资源大国日本 对矿业法进行了61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瞄准沉睡中的300兆日币资源。这意味着什么?跟这次的地震海啸又有怎样的关系?
(译文)日本政府为了加强对沉睡在日本周边海域的石油及天然气、矿产等海底资源的管理,准备对矿业法进行61年以来的首次调整。为了防备由中国向世界各地蔓延的资源掠夺战,政府对估值为300兆日币的资源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
矿业法的修改方案准备于本月中旬前在内阁会议上确定并递交国会,力争年内施行新方案。矿业法从1950年制定以来,政府对申请取得矿产权的企业采取受理矿产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颁发许可。由于申请矿产许可的企业较低,申请企业允许既无资源开发技术能力也无任何矿产开采经验。目前,国家无法限制部分以投机为目的企业进行许可申请。
为此,国家对获取石油天然气以及因海底喷出的金、银、铜、铅、亚铅等物质经沉淀后形成的海底热水矿床之类的重要资源许可的申请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先以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获得许可的相关规定,改为由国家公开招募并审核的许可制度。经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截至2010年3月底前,在已获批的8179项许可中,仍有八成项目未着手动工。
此外,矿产勘探方面,还将新增以制止境外国家对本国进行勘探活动以及能够全面掌握国内外企业在本国内进行资源勘探活动的许可制度。然而,目前的法律无法对近期问题突出的国外海洋调查船陆续进入日本排他经济水域(EEZ)的勘探行为进行制裁。
围绕日中双方对东海油气田“白桦(中文名:春晓)” 各自所主张的权益,日方认为中方超越了日本排他经济水域(EEZ)进行勘探,并在其领域内新建油气挖掘设施等行为已涉及了政治问题。
国家利益:
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燃料政策企画室室长茂木正认为,此次修订是为了:“重新认识海洋资源的潜力,不要一味的向国外索取,重新认识国内资源。”。
历经40年参与国内外矿山开发的三菱材料技术顾问秋山义夫指出,修订矿业法的意义在于中国和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相继在日本排他经济水域(EEZ)进行勘探活动的行为,涉及了能否向国外无条件开放日本领域内资源的国家利益问题。”
根据日本项目产业协议会估算的数据,沉睡在日本排他经济水域(EEZ)内的海底资源规模大约有300兆日币。亚铅和铜、铅等的回收量估计在4亿5000万吨(折合市价约80兆日币)、甲烷水化合物的回收量约在4兆1000亿立方米(折合能源价值约120兆日币)。
然而,目前采掘海底资源最大的困难是所需成本较高。三菱材料技术的秋山义夫举例称,加拿大的Nautilus Minerals公司在对巴布亚新几内亚海域进行勘探时预测,目前对海底铜矿开采所需成本是陆地开采的约2-3倍左右。
商业化
然而,向来被视为资源匮乏的日本,当技术研发能力达到海底资源开发的商业进程时,日本也将成为其他国家竞相争夺资源的国家之一,因此,呼吁在此之前完善相应管理制度的需求声也日渐高涨。
日本矿业协会会长仙田贞雄(三井金属社长)在1月份会见记者时称:“为了今后的事业能够顺利展开,期望国家能够顺应时代的需求对现行矿业法进行修订。
佳能全球战略研究所研究主干汤原哲夫强调:“日本国民正处于围绕资源、能源争夺的激烈竞争环境中,希望国家尽快对能够享有EEZ内的矿物资源以确保国家利益的矿业法进行重新修订。”
独立调查公司TIW的高级分析师沟上太吏认为,海底资源开发进入产业化时代后,受惠企业“需要制造出大批诸如将矿石颗粒从海底吸出的排沙潜水泵以及使用耐海水浸蚀材料制成的挖掘机、搬运海底挖掘物的推土机等的工程开采设备。”“而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企业对此类特种设备进行生产的企业。”
原文出处:http://www.bloomberg.co.jp/apps/news?pid=90920000&sid=a7l._iRwTZ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