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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国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但获得来自保险业的赔付仅有18.06亿元。
1998年,我国发生特大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84亿元,而保险业共支付水灾赔款33.5亿元,仅占1.4%左右。
民政部认定2010年是中国的第二个巨灾之年,但中国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中国的财产保险实现了第一次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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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没有为巨灾保险大量理赔过(相关险种超少),顶多是人身险,参保人数很少。索赔金额占损失比例超低。一旦发生,主要是国家救济赈灾为主。
很多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列明: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例如地震 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
所以完全不必担心中国保险业在地震面前造成重大损失,想法灾难会使人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提高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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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H股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