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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抢手
2011年03月22日 08:35 来源: 证券时报
据用益信托统计数据,2011年以来,银信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维持在3.5%,3月第一周发行的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一度高达3.8%。
用益信托研究员李旸认为,市场一致预期我国已进入加息周期,因此许多投资者的理财目标中加入了浓重的“抗通胀”色彩,从而银信产品的收益也随着加息预期而水涨船高。且因加息预期,产品平均期限已比去年大幅度缩减。
高收益诱发投资者的追捧。据浦发银行(12.90,0.04,0.31%)人士介绍,今年以来银信产品收益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即便与普通信托产品相比也不逊色。相对于信托产品要求的100万元高门槛,银信产品更适合于多数普通投资者购买。
在发行渠道方面,上海某信托公司人士介绍,虽然目前大行仍是银信产品发行主力,但受到存贷比考核和信贷紧张的制约,信托公司与其合作的门槛也随之升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寻求与中小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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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发行上周再升温单项最大规模15亿
2011年03月22日 05:52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进入3月份,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发行显示出复苏迹象。上周,在总发行的16款集合信托产品中,房地产发行了5款,与基础设施领域产品同占首位。
其实,自今年2月份以来,房地产信托便出现了复苏迹象。2月一共发行了27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比1月份增加了9款,占比也由1月的18%,上升到了30%。
普益财富相关分析认为,“房地产领域在政策严厉打压的“阵痛”之后,有逐渐回暖迹象,若不出台新的打压政策,预计将继续保持现有的占比水平。”
最大规模15亿为房地产信托
根据普益财富提供的数据,上周发行的16款集合信托产品中,有11款产品公布了其募集规模,平均募集规模为3.1亿元。之前一周,新发行的19款产品中公布募集规模的有13款,平均募集规模仅为1.49亿元。而在3月第一周,新发行的23款产品中公布募集规模的有18款,平均募集规模为1.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三周的募集规模中,有两周房地产信托产品均占据当周单款最大募集规模的位置。同时,3月第一周中,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最大募集规模仅为5亿元,可是到上周,房地产信托产品最大募集规模上升到15亿元。
上述产品为中融信托发行 “中融—仁文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向项目公司完成股权投资之后,中融信托合计持有项目公司97.5%的股权。所投资金除用于支付相关信托费用和税费外专门用于该公司开发经营的 “中洲滨海城A”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其中可以看出,目前房地产资金的确出现了紧张的状态,不只是房地产,从信托接触的各个行业来看,其平均募集规模也在往上走。“房地产行业资金紧张的局面,已经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有了,今年房地产信托发行的规模的确比较大。”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陈朋真告诉记者。
不过,陈朋真提醒称,由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发布,信托公司在风险系数较高的行业发行的规模越大,其净资本占用将越多。
预期收益继续上升
根据普益财富提供的2月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与1月对比图表显示,2月发行的1~2年的房地产信托平均预期收益率由1月份的8.27%上升到了9.25%,上升了近1个百分点。
“随着2月加息,房地产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提高,是比较正常的。目前,很多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都能够达到10%以上。”陈朋真称。不过对于目前市场报道的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信托产品其利率较高,她表示,这还是有可能的,信托公司除去各种费用之后,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率会比企业付给信托公司的利率低,但是结构性产品则不同。
据陈朋真介绍,在结构性信托产品里面,会对信托资金进行结构化分类,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主要是以次级受益人来保护优先级投资者的收益。
上述 “中融—仁文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是此类结构化产品。信托计划成立1年后的5日内,信托向优先级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信托利益。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的5日内,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剩余的信托利益。
据了解,其优先次级的比例为1:1.42,次级受益人为福建金帝集团和李雄虎 (李雄虎是福建金帝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德文的长子,其目前占项目公司40%的股权,金帝集团占60%)。而在产品到期之后,由金帝集团选择回购股权。
“中融—仁文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则在9%~14%区间,其中认购资金在100万~300万之间的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300万~600万为10%,600万~1000万为11%,1000万~2000万为12%,投资金额大于2000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达到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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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阳光私募或下月参与期指套利
2011年03月22日 08:34 来源: 东方早报
阳光私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有望下月放行。多位消息人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中国银监会近期或将出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指出信托资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现在只等银监会主要负责人签字了,因此最早3月底便会出台。”一位消息人士指出,如果3月底没出来,4月份应该会出来。
“曲线”参与
可查资料显示,在去年股指期货推出后,基金公司、券商、QFII等参与股指期货准则相继发布,相关产品纷纷试水股指期货。不过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管理的信托资金目前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因此,阳光私募只有通过曲线参与股指期货。
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研究员龙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目前,阳光私募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参与股指期货,除以法人或个人身份开户,从事股指期货自营与代客理财外,借道合伙制介入股指期货是一些阳光私募绕道参与股指期货的主要方式。
上海一位私募人士则介绍说,目前市场上将投资股指期货写入信托合同的阳光私募产品比较少。
该私募人士称:“由于法律不允许,信托资金投资股指期货需要经过一定的变通。比如投资顾问公司(阳光私募基金公司)设立一家全资的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与信托机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该有限合伙作为股指期货的主体。”
随着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开闸,这一复杂模式或将改变。多位消息人士表示,下个月中国银监会或将出台《指引》,允许信托资金参与股指期货。
根据此前媒体的相关报道,日前银监会多次召集信托公司、托管行、中金所和期货公司,就《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此后,各地信托公司证券信托业务部负责人也被召集赴京,就信托账户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等问题进行讨论。
“很多阳光私募公司都在准备股指期货,无论是产品上,还是人才配备上。”龙舫说。
投资上限为净值的10%
上海一位私募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信托公司阳光私募证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将仅限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在投资比例上,同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相关规定一致。
可查资料显示,目前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在做套期保值时,基金持有的卖出期指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基金产品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持有的买入期指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的10%。
对此,龙舫称:“阳光私募以前只能做单边市,因此只能通过精选个股来规避市场下跌。一旦可以做股指期货,将给阳光私募的发展带来深远意义。”
此外,龙舫还表示,尽管阳光私募期待可以投资股指期货,但是在短时间内不会大规模发展,“目前曲线参与股指期货的阳光私募,其(参与股指期货)的金额大部分比较小,几百万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阳光私募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对相关投资顾问(即阳光私募公司)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以及不少于3年的期货从业经验和期货投资业绩证明。”一位参与上述讨论的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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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信托业看信托的投资前景
在中国信托业发展过程中,美国的经验尤其值得重视。这是因为:第一,美国是当今世界信托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无论是信托资产的规模,还是信托产品的丰富,抑或是监管体系的完善,美国信托业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第二,美国是当今世界信托业最为创新的国家。
信托制度并非是美国的发明,但可以说,没有美国对信托的创新,就没有今天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的信托业。
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特点
(一)结构完整,门类齐全。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美国信托业的结构最为完整,门类最为齐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信托的制度优势。从业务模式上看,美国信托业务按照委托对象涵盖了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及个人和法人混合信托三种类型。其中,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据信托的本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包括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等;(2)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等的财产监护信托业务;(3)人寿保险信托业务;(4)以资助重度身心残疾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的特定赠与信托业务等。一般说来,美国的信托机构将个人信托业务分为三个部分,并相应设计了不同的产品和服务:针对累计金融资产在25万———200万美元的客户,信托机构提供共同的投资咨询服务;针对可投资资产在200万———5000万美元的客户,信托机构提供分别管理账目以及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针对可投资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并且其财务管理要求特别复杂的客户,信托机构除了投资管理服务外,还提供专业化的信托服务、财务计划、托管以及慈善行为等咨询服务。
(二)以证券信托、基金信托等为核心的商事信托的地位突出。美国信托业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证券投资信托。在信托财产结构中,有价证券是最主要的投资对象。在美国,法律不允许商业银行直接经营证券买卖和在公司中参股,因此,商业银行为了规避法律上的限制,大多设立证券信托部代理证券业务,既为证券发行人服务,也为证券购买者和持有者服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共同基金为代表的各种商事信托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信托以其极具弹性的制度设计在大规模的专业化财产管理方面提供了其他金融制度无法替代的功能。
(三)法人信托业务的创新起点源于保险公司。在信托制度引入美国初期,法律只允许信托业经营源自英国的传统民事信托业务。但随着美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人信托业务最早被保险公司创造出来并且得到府特许批准。后来,由于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保险和信托作为两类性质不同的业务需要分别发展和监管,从而使信托业务又从保险公司业务中分离出来单独经营,由此产生了专门的信托经营机构。
(四)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在业务上相互兼营,但在监管上严格分业管理。这是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最重要的特点。美国法律允许信托公司兼营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兼营信托业务。虽然美国信托业经营机构包括专门信托公司和兼营信托机构两种,但专门信托公司数量较少,而兼营信托机构则比较多,并且大多数金融信托业务集中在大型商业银行的信托部。这主要是因为大型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信誉可靠,专业化程度较高。
(五)信托业地位显赫。在美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信托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信托机构与商业银行享有同等地位,只要符合条件,任何信托机构都可以成为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加入了联邦储备系统。从资产拥有情况来看,美国的信托资产、银行资产和保险资产三分天下,信托机构地位十分显赫。
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启示
结合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特点,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启示:
(一)信托业务创新的灵魂在于从实际情况出发。信托制度最早诞生在英国,但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托领域,并且以民事信托为主。而最早由个人信托发展出法人信托,由民事信托发展出商事信托的国家却是美国。不仅如此,美国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经济情况不断进行调整。此外,在商事信托中,根据美国证券市场发达的比较优势,美国信托机构又发明了有价证券信托和共同基金信托,特别是行使表决权信托更是一大创造。相比较而言,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业务创新时,比较突出地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照搬国外模式,不注意同本国家、本地区、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另一种是忽视信托的本质属性,表面上看是创新,实际上是违规,往往积聚起巨大的金融风险。从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情况来看,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独创性的创新很少。
(二)努力探索银信、证信、保信之间合作的新模式。从上述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特点可以看出,在美国,信托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是高度融合的。首先,最早的法人信托起源于保险公司;其次,有价证券信托是信托业最主要的业务;再次,信托业和银行业相互兼营。当然,在美国金融业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当中,上述特点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实情况下,美国经验的借鉴意义何在?有没有实现银信、证信、保信新型合作的可能性?
美国信托业既混业经营又分业监管的实践说明,金融混业和金融分业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能不能设计出既能充分提高金融效率,又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金融监管尚缺乏力度,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但是经营上的分业并不阻碍业务上的有效合作。从信托业务本身的灵活性、多样性来看,第一,信托投资公司利用其他金融机构的零售渠道推销产品,在目前其他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品种单一、业务量小的情形下,将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营效率;第二,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特别是基金业务,需要有托管银行和推介机构的强力支撑,由此构成了信托业与银行业的深层次合作,在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业务的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进而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第三,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要通过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渠道,同时信托投资公司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大型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信托投资公司的多元化手段与证券公司的专属性资质相结合,将会有效提高资产组合效率;第四,保险业目前已经积聚起巨额保费收入,是自己干还是委托给专业化的信托投资公司,这些都为保险业与信托业的合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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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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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觉得信托还是个小宝宝,呵呵
等他长大成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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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der008 ,这么看好信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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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将来的涨幅可能不是以几个板计算,而是以几个倍数计算,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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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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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008兄的研究发现,自在老家伙帖子里看到008兄看多信托后,持有563,截止到今天,盈利突破十个点,会继续持有到第一压力位12.48看是否能有效突破,然后再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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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试行资产证券化再度开闸
2011年03月16日 06:2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淡出人们视线已久的信托业资产证券化再度回到人们视线中,是今年2月初华润深国投、国元信托获银监会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资格。此举是信托业的“突围”?还是形式主义的资格认定?一时间众说纷纭。
昨天,华润深国投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监管层此次对信托业资产证券化的再度“开闸”,无疑是对行业进行一个差异化、类似“试点”性质的批复。
真正的资产证券化
华润深国投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其实资产证券化在信托产品中被运用的并不多。信托公司虽然在其中扮演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的角色,但公司获得的收益和其所担任的角色不成正比,收益和成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就导致一些信托公司不愿意开展此类业务。”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真正的资产证券化被运用是建设银行(601939)和国开行当初开发的产品。部分信托公司此前推出的产品都以组合形式出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
事实上,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之后,除了建行和国开行先行先试外,一些衍生类产品相继出现。至2008年,国内金融市场先后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汽车金融贷款抵押产品等,但是由于金融危机到来,很多产品相继被监管部门叫停。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将会慢慢发展起来,由于是金融衍生品,那么他的风险将被监管层密切盯住,此前叫停也是出于该目的。”
“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实际运用中,大家还是比较担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事实上作为金融衍生工具,业界最关注的还是产品本身,如果用不好,可能发生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因为每单业务的标的都是过亿元。”深国投相关负责人认为:“还有一点就是担心银行利用此业务做变相调整,利用产品来突破国家目前的监管限制,这方面将直接在信贷上面反映出来。”
实质意义的重大
长城证券研究报告表明,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资格属于信托公司业务中的“小众”产品,监管层对此项业务的审批也一直较为审慎。自从2010年7月份监管部门重启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资格申请后,2月初华润深国投、国元信托两家信托公司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资格(即资产证券化资格)。
据了解,目前监管部门在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资格的批复上非常慎重,对信托公司的产品设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动化系统等都有较严格的要求,因此获得该资格的信托公司还为数不多。
除了华润深国投以及国元信托外,目前还有中信信托、中诚信托、华宝信托也在开展此项业务。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一委员认为,在信托公司大量开展的融资类银信业务被叫停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获得将满足公司新业务发展的需求,更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国元信托表示,公司取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可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此外,华润深国投也对媒体表示,获得特定目的的受托人资格不仅可以满足信托公司新业务发展的需求,更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华润深国投相关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从市场化角度来说,资产证券化有着十分重要的必要性。在国外,此类业务已经十分成熟,并被运用的很广。
“但是,目前资产证券化只有对特定资产做产品开发,比如银行、债券。”上述负责人认为:“相比其他金融机制,信托业的破产隔离机制将最大程度上的降低风险。”
同时,他认为,目前信托证券化业务最大的壁垒就是信托公司在从业经验和风险管控上的“贫瘠”。
对于目前获批的两家信托公司,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的再度“开闸”,无疑是对信托公司进行一个差异化管理,今后的准入也将依照公司规模、风险管控、产品设计能力而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