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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68家股东办理了垫付对价股份偿还业务,因垫付偿还涉及股东众多(50个股东以上),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0号—垫付对价偿还》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以中国宝安总股本958,810,042股、流通股579,726,850股为基数,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的剩余资本公积金中的8,000万元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国宝安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定向转增作为中国宝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中国宝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生效和实施条件。
以中国宝安总股本958,810,042股、流通股579,726,850股为基数,富安控股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国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22,324,538股中国宝安股份,送出率20%;宝投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国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32,085,057股中国宝安股份,送出率30%;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国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32,102,057股中国宝安股份,送出率20%。
以公司流通股本579,726,850股为基数,公积金转增部分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
获1.379960股(按该转增比例,实际转增股数为79,999,986股),非流通股送出部分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1.492283流通股(按该送股比例,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总股数为86,511,652股)。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获2.872243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