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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城市的财政收入,有一半来自转让土地,一半来自税收,其中税收的一半又来自房地产开发贡献的,如此算来,四分之三的财政收入与土地房产有关。土地财政大概因此得名。
这种开发发展模式,谁都知道是不可持续的,等一大部分百姓有了房,就得开征房产税,税率不高,但是税源稳定,况且,还与世界各国接轨哈,为什么不开征呢?只要从豪华住宅开始,一定会普遍征收到普通住宅的,谁都跑不了哈~
利用税收抑制房价上涨的有效途径是取消转让住房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无意是在助涨炒房热潮。
土地增值税的税负是最重的,税率从30-60%,加上转让不动产过程中,缴纳的5%营业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20%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什么搞头了。明明有可以有效调控的手段,为什么不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