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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在大姑姐和大伯嫂的运作下,老的找小媳妇谈了,说这个房子是我儿子留下的,你必须保证你将来不嫁人你才能住。你得写个保证。然后找你家里的直系亲属做担保。
小媳妇当时也没有嫁人的想法,就回家和娘家商量了。
娘家是郊区的,平时就不被婆婆家人待见。
当时娘家一听不干了,说我们女儿才三十呀,这是不可能的事。
就去婆婆家找了。
结果吵也吵了,闹也闹了。
最近还是没啥势力的郊区人吃亏。单位也说如果只是媳妇带孩子可以住。如果再嫁就不能住了。
那个年代人只是领导一拍桌子就说的算了。
最后小媳妇因为不同意写保证被婆婆家人从房子赶出来了,带着几件不多的家俱。回到郊区娘家了。
那间小房子就成大伯哥家的了。最后房改也是人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