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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福布斯》中文版第一次发布《最受国际尊重的中国内地企业家》榜单。其中摘得榜眼的,是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福布斯》给予他的获奖理由为:把本土原创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带向国际市场。通过调研发现,腾讯有可能是在硅谷和Google这类国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中被提及最多的中国互联网公司。
而就在前一天的香港股市上,以收盘价计算,腾讯的市值超过2500亿港元。也就是说,这一天的腾讯,市值相当于2个阿里巴巴、3个百度;同时,腾讯还相当于三大门户网站的市值加起来乘上2。即使在全球互联网行业中,腾讯也仅次于Google和Amazon。
令人惊讶的是,腾讯2008年10亿美元的营收中,有75%以上来自虚拟商品销售。国外媒体将这种不可思议的商业模式称作“书本上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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