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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也摊上学校,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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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体质太差,其他的都是理由,你如诉讼,以后没有孩子和你孩子玩了,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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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心情自然可以理解。
但这样的事情 ,如果学校在安全设施上没有问题,在平时教导方面也不存在过错,且学生受伤后能及时救护,它就没有赔偿责任。
如果这样也要赔,那么学校今后只能禁止学生近距离接触,但要是有学生携带弹弓呢?入校搜身。那,扔鞋子呢?
我有一个幼儿园,孩子们之间经常会发生各种问题,我也经常和家长们探讨各种相关的问题,对这方面感受很深。
楼主如果很有势力,我确信学校最终也会赔给你。
杭州有个学校,老师布置学生回家去室外收集一个标本还是什么活动,结果有个学生在路上失足受伤了,家长把学校告上法院,法院判定学校必须承部分担赔偿责任。
我当地有个小学,放学后一个学生被他父亲接回家的,父子两个在离开学校步行回家的途中,儿子掉入下水道摔死,父亲把学校告上法庭,法庭不受理,但当地政府的“调解办”经过努力调解,最终学校赔偿家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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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以说没什么责任,但是对方的孩子是有责任,至于怎么赔偿,双方协商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只能是互相理解,协商解决。即使学校上保险了,也只有因学校设施不好而发生的意外进行赔偿。
希望您的孩子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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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下学校有没有为学生统一买“意外伤害保险”,我们这里的学校都是教育局要求统一买了保险的。
另外在一起玩的那个学生应该有部分赔偿责任的。
祝小宝贝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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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兄,最近有进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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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吧,校内发生事,应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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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的孩子在学校摔倒了,也骨折了吧,好像,听说挺折腾人的,不过,那孩子在学校有交80元的保险,所以好像都是保险陪的,学校只是老师关心了下,没有陪钱的,这种事情很难讲哦,多问其他学校的家长吧,应该是对方那同学也要陪点吧,如果是他推的话,如果不是,是你女儿自己摔的的,那应该是自己的责任多一点吧,这种也不大懂,但是自身先找原因吧-----学校应该是人情上看望吧,不负责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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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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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指出,在学校尽了管理义务并无过失的情形下,学生之间的意外行为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