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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探讨国有股转持政策的问题
※资本市场就是那么个见仁见智的地方,一个重大制度的出台,多空双方都有着各自有利于自己的解读,或准备卖出,或准备买进,这就构成了交易,就构成了五彩缤纷的股市。资本市场是个宣泄情绪的地方,是个以资本与舆论引导人们情绪变化的地方,最终的结果将以实力说话,而不是说道理的地方。
在这里,我觉得奇怪的是并没有新老划断以前的股权及现在开始重新启动发新股的股权如何处理的方案,我觉得很好奇,为什么就不能一揽子解决呢?
朋友们,对于我们这些既没有话语权、又不具备实力、且深度套牢、持有标的并不高估的人来说,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也许是个不错的应对方案。管他东西南北风,稳坐银行股权中。
以核兄为代表持有中性偏利好观点的,我觉得也没错,而且市场评论也很难超越核兄考虑问题之高度了。如此,这就是个无所谓的政策变动,是个中性偏利好的政策,影响的只不过是心理层面上的东东。请看核潜艇先生如此说——
核潜艇(第158楼)
和前面几位大佬有不同的观点,所以不得不出来说几句,一会儿要出去,简单说说。
1、这只是在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社保股之间的转移,名义上从国有变成了全民所有(呵呵,按县 法 有区别吗?)。和我们这些流通股东没啥直接关系的,有关系的是我们要分析这些股东的不同状况,而不是这些股票的状况。
2、这些股票,如果不转给社保,到了可以流通的时候,难道就不减持了吗?转给了社保,到了流通的时候,就一定要减持了吗?当然这也可以反过来问,一样没标准答案。 也就是说,转和减没有简单的必然的关系。
3、具体应当分析原来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制人与社保,谁更缺钱,谁更不容易受监督,谁更愿意从价值角度持股。要对比相对值,看绝对值是没意义的。 换句话说,是两害相权,没有人说这部分股票可以流通对我们是好事,但坏事和坏事要对比。没原来的坏事那么坏,就算是好事了。
4、从原来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控制人的角度看,被无偿转走了10%,简单算就是成本提高了10%。 这对其剩下的90%的减持是好事——对我们来说。
5、延长了3年,可以说是朝三暮四的把戏,也可以理解成政策制定者认为大众认为这是个利空。但延长总是好事 ,虽然只好一点点。
总之,我看不出什么利空色彩,有也主要是心理层面的——勾起了01年的悲惨回忆。而实质上的利空,是新老划断的时候就决定了的,不是现在这个。
在催了,写的乱,没时间整理一下了。
周末愉快!
作者:核潜艇
※就总结性留言来说,我觉得圣诞兄已经总结了,我就没必要重复了的。请看圣诞的礼物先生如此说——
圣诞的礼物(第160楼)
我觉得,这一政策本质上是中性的,但属于利好还是利空,中短期来说,不是理性分析的逻辑结果,而是由市场情绪说了算。
为什么说本质上是中性呢?因为目前已经完成股改,理论上国有股最终都可以在市场上卖出,现在把10%划归社保,就交易的性质来说并没任何区别。认为社保持有是利空,无非就是怕社保套现,那么反过来说,由国企持有,难道就没有套现这回事了吗? (2009-06-20 10:03:52)
※就制度性或者说法律角度提出批评,及持有中性偏利空观点的是大江先生。当然,我个人解读大江先生的这个“与民争利”中的这个“民”是股民而不是公民。对于这个观点我持保留意见,因为我个人觉得这里并没有与民争利的实质性效果或者说企图,在法律上也是没问题的。
从理论上来说,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有股权属于全体国民,社保基金同样的属于全体国民,他们是同一个主体。只不过是表述不同或者说管理者的不同而已,没什么根本性的区别。当然,就实质性来说,他们彼此代表着小小不同的利益集团,但这并不影响这个所有权主体的法律属性。
当然,我们这个所有权主体是全体国民,是个相当模糊的概念,我估计没人能说清楚这个概念的。比如说中央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法律上说,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但谁能说清楚这个问题。
所以,这个股权的流通或者说兑现,是由大股东操作还是由社保基金来操作,其本质是同样的。请看大江先生如此说——
大江东去江山如画(第126楼)
这是与民争利的一种变化形式,作为社保来说,这样的做法明显是利益输送。
将国有股10%划入社保,从投资市场来说,并没有减少一股的国有股股权,同时,将持有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行了人为的阻隔。如果依据其他政策的约束看,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上市三年时间里面,累计分红大约在0.30-0.45元之间,如果,二级市场出现连续的上涨,三年之后的时间,将是社保进行最大限度的套利。
这样的政策目的是将直接影响到三年之后的市场基础变化。
从逻辑学上说,社保可能需要填补一些漏洞。也有可能,市场对于中期的热情牵动了一部分场外资金的神经。
如果从三公原则说,社保资金应该从交易市场中买进10%,进行锁仓。或者这个10%的筹码设定基础套利区间。
如果未来一段时间上市的大盘股数量增加,社保这一部分的筹码累计量将非常之大。
市场流动筹码的压力推后三年的做法,对于二级市场交易者是不公平的。
也许是为了红筹股回归做一些技术上的准备和心理上的准备吧!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三年之后,有10%的股份或者需要套利。看起来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们主要是认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少一些基础和制约。社保连续大幅度亏损是不行的,但是让股民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也是不妥当的。
不知道,将来我们的国有企业到美国,香港等地上市之后,这样的政策会有何种态度?
呵呵,下线了。
(2009-06-20 09:59:55)
作者:大江东去江山如画
※对于我个人来说,see08先生已经说了,这一条政策对我个人的投资模式是没什么关系的,就是个无所谓的政策变动。因为我已经转变了我个人的思维模式,不管是制定未来计划还是未来的操作,我的思维本来就已经在全流通的结构下去判断的。至于说推迟三年还是马上流通,其实都没什么关系。
对了,我看见有个朋友不理解我为什么希望市场低迷的问题。其实,这是因为思维模式或者说赚钱模式不同的原因。在现阶段,我的赚钱模式是多多赚筹码而不是钱(其主要的原因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股市是难以疯狂的,所以我需要筹码,以有利于在未来市场疯狂的时候多多赚钱),大多数人希望的是现在就多多赚钱,这两个思维模式的不同就构成了不同的期望。
就那样说吧,今年兴业银行的现金分红是0.405元/股,比如说我持有1万股,在市场低迷,价格是10元的情况下,我就可以利用现金分红买进400股或4%的筹码,但在目前30多元的情况下,我只能买进100多股或1%多一点的筹码,你说我希望哪一个?
请看see08先生如此说——
see08(第216楼)对LGM先生的投资模式来说,这其实并不是什么问题..
10倍加上预期的三年增长性...这样的内在价值评估,根本就不需要在意减持的..
就个人看法,短期利多,中期利空,长期看经济形势发展情况才能判断..
短期利多:社保强调股权投资为主,同时说明了国有股份处理的节奏性和价值评估性.
中期利空:调整减少股份,进行流通性是必然的..当然会产生利空.
长期难说:看经济发展.....要看的方方面面都太多了....谁也没有办法得出明确的结论..
结论:价值投资将更有市场和土壤,这是方向的必然..
(2009-06-20 12:49:43)
※呵呵,好了,现在该说我自己的观点了,因为我昨天说了这个是利空的观点,那么就应该需要提出判断为利空的理由,否则就是胡说八道了不是。
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以后,理论上目前我们已经进入全流通的格局,那么这个转给社保基金继续锁定三年的政策,在市场应该完全可以解读为利好。就因为其中的一部份延迟了三年流通权嘛,等于是约束了流通筹码的增量。
但是,事实上并不如此,目前来说,我们的国有股权是不能卖出的,因为这一块“肉”怎么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目前原则上是不能卖出的。这个涉及到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配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当然,那些地方国有股权偷偷的卖出一部份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只不过量很小,不至于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
但是,这一次中央国资委把一部份地方国有股权划转给社保基金以后,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完全就可以理解为利益分配的程序已完成,那么我就可以把剩下的股权作为我可以支配的股权,也就是我就可以卖出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我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分配已完成,我只要进一步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解决一下就可以了,就简单多了,因为在我的手中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来说,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在一部份股权价格高高在上的情况下,我不卖干嘛,我傻吗?有些自然人股东情愿扔掉饭碗(辞职),就为了股权兑现呢。
如此,原本理论上流通事实上不能流通的股权将源源不断的流通。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将有可能就此拉开帷幕。所以,我的判断是利空。
新人兄的一个看法也可以是利空的佐证,本来社保基金要想投资于资本市场就需要在二级市场买入。现在开始,有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流通股权,就没必要去二级市场买入了,就只要调整持股结构就行。就会形成卖出多买入少的格局,如此,我们的市场就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机构。
再说了,期望社保基金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只不过是市场人士的一相情愿而已,君不见社保基金同样的在去年末今年初卖出银行股权嘛。因为社保基金的操作者是我们的基金同志们,他们可是个趋势投资的身体力行者。
最后,就用扬长兄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吧:大盘会否由此改变短中期(1-2月内)运行态势,得加大关注力度。
另:我依然满仓。所以,我这一次的唱空不能算屁股指挥大脑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