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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公告日期 送股(股) 转增(股) 派息(税前)(元) 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
2009-09-15 -- -- 0.1 2009-09-21 2009-09-18
2009-05-20 -- -- 0.1 2009-05-27 2009-05-26
2008-09-19 -- -- 0.1 2008-09-25 2008-09-24
这次又没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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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这样猜测:
除息是一个悖论。
除息本质上是套利的结果,并不只是交易所提示一个除息参考价的技术操作。不除息的话,就会出现无风险套利的空间,或者说即使不除息,以前一日价格套利抛出的行为也会使股价出现下跌,实现自然除息。
但是另一方面,红利发放前后,公司本身的获利能力、下一周期的分红能力等等“价值”基本上是不变的,因此股价不应该随红利发放降低,不应该除息。
在除息前股价“合理”的情况下,如果因为发放红利而除息,股价就被“低估”了。如果红利发放日与除息日相同,用红利买入“低估”了的股票,能够获得超额收益。因此用红利买入股票是合理的做法,股价又有向上的动力。
因此,除息日与红利发放日在技术上是做得到的,但是拉开除息日与红利发放日的距离,首先是有助于完全除息,消除套利空间,其次是提供一个时间空间,有助于股价缓慢地恢复到它的合理价位即除息前的价格。总体而言是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平滑价格波动。
然而过度拉开除息日与红利发放日的距离,则更像是人为制造价格低点和交易机会,为内幕人士介入创造机会。像交行那样提前一个月除息,似乎很难有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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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多放几天有利息啊,当然交易所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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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