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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违建转正 是否可以认为是小产权房的试点?

09-05-24 14:39 22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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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部分历史遗留违建接受处理后可发红本。那么,“农民房”上市会对深圳房地产市场产生多大影响?会使深圳房价大降吗?

记者昨天采访了政府相关部门、业界、专家和市民,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农民房”上市肯定会对房市、房价造成影响,届时深圳房价将面临一定的下降压力,但是影响的大小取决于政府的后续政策,如果操作得当,将会对市场健康发展及购房者和原村民利益产生多赢效益。

市查违办:

有影响但应该不会太大

市查违办副主任龚明克昨天上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来颁布实施后,第一步是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普查摸底,再分门别类地进行处理。“应该说,短期内不会对房市造成影响,等到有历史遗留违建接受处理后,拿到红本上市交易时,肯定会对深圳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影响应该不会太大。”龚明克表示。

虽然20年来深圳积累的“农民房”总栋数和总面积相当大,但是《决定》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多种违建是铁定要拆除的,还有消防验收不合格、质量安全不行的房子也是拿不到“红本”的。龚明克说:“只有当普查摸底后,我们才知道全市到底有多少‘农民房’可以办到房产证,有多大比例的房子是准备上市交易的。”

龚明克表示,到底会对深圳房地产市场造成多大的影响,核心在于下一步《决定》正式颁布实施时,配套的《实施细则》怎么样。他告诉记者,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个《实施细则》已经做了相当深入的工作,比如符合办证条件的“农民房”,每平方米罚款多少、地价补缴多少,都有精确测算。

“没有《实施细则》,《决定》就无法操作。”龚明克说,对于统建楼,相信《实施细则》也会有所考虑。

“其实,就算‘农民房’上市,对市场的高端也是几乎没有影响的,买别墅、豪宅的人还是照买,而大多数的中产、白领,虽然有经济条件能买得起‘农民房’,但恐怕真正愿意去买的没多少。”龚明克认为,即使办到了房产证,但是也会有很多原村民是不会拿去卖的,而且‘农民房’不太可能集中上市,因而对楼市影响有限。

开发商:

希望不要把“闸门”放太大

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吴先生表示,他也认为“农民房”上市对房市影响肯定是有的,但影响不会太大。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是不同收入买不同档次的商品房,主要是满足中高收入人群的要求,在深圳的一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许一二十年也买不起商品房。今后,‘农民房’处理后可以上市交易了,很多低收入家庭有能力买一套‘农民房’。”吴先生表示,“农民房”上市对低收入家庭和部分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是利好。

他认为,“农民房”上市对中高端房产不会有什么影响,受影响的会是低端项目。“但是,现在深圳的低端房地产项目几乎没有了,因为地价比较高,没有开发商愿意去做低端项目。倒是统建楼这样的房子上市的话,会对周边商品房有较大影响,因为统建楼有小区、有一定配套设施、环境较好。”

他说,“农民房”上市的话,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肯定会更活跃,政府税收也会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我想,如果‘农民房’接受处理后上市,肯定会有不少原村民会拿出来卖的。因为现在的‘农民房’相当于原始股,一旦上市交易了,利润肯定非常丰厚,一定会有不少人上市套现的。”

“‘农民房’上市的价格绝对会比周边商品房低,因为它几乎没有建设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绿化等费用,只用建筑成本加上补缴地价和罚款、税费等成本。”吴先生分析说,“农民房”上市价格也要看地段和周边商品房价格,比如蔡屋围,现在商品房一般能卖1.8-2万元/平方米,那么该区域“农民房”上市后,主要靠市场调节,原村民也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能卖1.2万元/平方米左右,原村民是不会每平方米七八千就出手的。

吴先生认为,“农民房”上市很关键的部分是地价补多少?罚款罚多少?税费怎么收?“这是政府的调控手段,如果地价、罚款、税费等比较合理,部分房子处理后能上市交易,数量又不是太大,则有利于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消费者和原村民以及政府税收等都有好处,能一举多得形成多赢局面。但是,如果地价等定得很低,又有很多‘农民房’集中上市,政府把上市的‘闸门’放得很大,就会对市场的影响很大。”

他还提醒,过去一些“农民房”违规卖给消费者,这部分房子怎么处理也需引起注意。

房地产中介:

希望“农民房”分步上市

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表示,“农民房”处理后上市,市场的饼就变大了,供应增加了,对中介倒是利好,中介也可以去代理“农民房”啊。

张伟说,现在深圳全年一二手房的成交量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而“农民房”有上亿平方米,而且都是现楼,不像增加房地产用地供应,要几年后才对市场有效果。“‘农民房’主要是以中小户型低端市场为主,户型、配套、环境都比不上商品房,但是市场有连锁反应,低端卖得便宜了,中高端市场价格也会跟着降。”

他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承受力有限,如果一下子把大量”农民房“放进来,市场的预期就会完全改变,对深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利,希望对“农民房”处理上市能分步实施,不要太急。

专家:

现在分析后效还早了点

我市知名房地产研究人士半求认为,现在分析《决定》对房地产市场会造成多大影响还早了点,因为《决定》的内容多是原则性的,有些地方还让人看不太懂,比如“消防安全检验合格”这一条,估计有很大部分违建过不了这一关,如果这样,能“转正”上市交易的就很少,那么对影响房价的可能性就比较小。“总之,还需观察,要等到《实施细则》出来,才能进一步判断对深圳房地产市场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市民:

希望房价能降下来

在市中心区上班的杨先生表示,他刚来深圳就住在城中村,觉得城中村和“农民房”也不是一无是处,毕竟解决了大量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我最希望的是,‘农民房’接受处理上市后,能促使深圳房价的下降,因为现在房价太高了,普通人难以承受啊。”

周先生在福田区下沙开了一家小商铺,已经经营多年。“其实在下沙的生活氛围还是很好的,我也没有打算去买商品房,因为那样经济压力太大。现在我每个月的房租钱就要5000多元,如果‘农民房’理上市后价格还合适的话,我会考虑购买,但如果太贵就不考虑了。”

原村民:

愿意办红本但不太想卖房

罗湖区的原村民钟先生是土生土长的深圳人,他对《决定》非常关注。“我很仔细地看了晶报的报道,我们很多原村民还坐在一起讨论了这个事情,探讨了好处和坏处有哪些。说老实话,能办红本谁不愿意办呢?我们社区至少有80%以上原村民愿意办,但是我们中多数人不愿意卖房子。”

“红本谁都想要,关键每平方米罚多少?每平方米地价补缴多少?税费又是多少?我们希望《实施细则》早日出台,这样我们可以评估值不值得去办证,交多少才能收回成本?如果不是太贵,相信很多人都会去办,我们也希望办到红本,像商品房一样能办到抵押贷款,去做点小生意什么的,不再靠租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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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击长空

09-05-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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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击长空

09-05-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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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9 年5 月21 日举行的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标志着农民房即将“转正”。
  《决定》主要内容: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这标志着农民房即将可以“转正”为商品房;另外,市政府应当在12 个月内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实施办法应当试点后再全面实施;
  深圳农民房量大价低:农民房占住宅总量近半。07 年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完成的一项全市住宅状况调查显示:深圳户籍原村民35.8 万人,拥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 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 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农民房价只有商品房价的1/3-1/2。例如,在农民房源出售较集中的龙岗区龙东社区出售的农民房均价集中在1000 元/平左右,最高的也不超过2000 元/平。而与之相邻的商品房均价为每平米4500 元/平以上;
鹰击长空

09-05-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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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思路推广到全国,对房地产会不会是大利空呢?
鹰击长空

09-05-2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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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还没有房子的应该算伪中产阶级吧?
鹰击长空

09-05-2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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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关心这个吗?
深圳历来在改革方面走在中国的前列,有心者可以参考自己的城市
投机圣手

09-05-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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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小产权,房子就是房子,本质上有区别吗?
房子卖了,买了,卖了,买了。是你们中产阶级的最终使命么?
鹰击长空

09-05-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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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半年、几经修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是深圳分别情况、宽严相济、依法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重要法律法规,它的出台对深圳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
  这项《决定》划定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范围,包括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没有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处理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普查的违法建筑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同时体现了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精神。
(采访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荣升:比如 在有关的规划确定之前,所建的违法建筑,我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态控制线做适当的优化和调整。)
  按照《决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书。
  《决定》还指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占用基本农田、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尚未按照本决定和相关规定处理前,可以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
(采访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决定》为我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违法建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下一步要通过制定政府的实施细则,把《决定》落到实处。)
鹰击长空

09-05-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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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决定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通过一系列重要决定或决议 
霍敏 
 
  晶报讯(记者 霍敏)昨日闭幕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表决稿)等一系列重要决定或决议。其中《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表决稿)》,为我市解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刘玉浦强调,在市政府出台配套办法前,要严防有人利用新法规新政策酝酿出台的“空档”钻空子。

  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副主任邱玫、周光明、许德森、陈治华、及聚声,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表决稿)》;《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表决稿)》;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稿);表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表决稿)》;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草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表决稿);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表决稿);以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深圳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等项目投资计划的决议(表决稿)》。

  刘玉浦说,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为解决我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个决定从酝酿到出台,历时半年多时间。他建议市政府抓紧研究,用最短的时间出台配套办法。同时,在市政府的规章出台之前,处理违法建筑的工作也不能出现“空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区要依据这次通过的决定和过去已有的法规规章,继续做好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特别是一定要严防死守,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发生。避免有些人利用新法规新政策酝酿出台的等待期,钻空子,打时间差,伺机抢建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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