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发展新能源又一新举措 中航新能源公司与吉林大安市签约新能源项目
本报讯(记者 李楠) 3月8日,吉林省大安市政府与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开发燃气轮机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项目包括:中航新能源在大安市投资建设20万千瓦风电场、10万千瓦燃气轮机发电厂、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场,总投资约33亿元。中航新能源是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别胜学、白城市(大安市所在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姜治莹、白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杨亚杰、中航工业总经理助理谭卫东等出席签约仪式,并就未来在新能源制造业等领域进一步合作交换了意见。
杨亚杰在致辞中指出,吉林省已经规划在长春到白城高速公路两侧建设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百公里新能源景观带,是新能源发展的重点区域。地属白城市的大安市蕴藏丰富的石油气和天然气资源,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希望中航新能源公司以白城为家,把该项目建设成为造福白城人民的样板工程,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谋求更大发展。
谭卫东表示,在吉林大安开发新能源项目是中航工业加快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圈、实施“两融”战略的重要体现。此项目借助中航工业在新能源领域的研究、制造与资金优势,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体现了中航工业作为中央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对加快实施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非航空产业有重要意义。
此次新能源投资合作将在吉林大安市设立独立的公司进行运作,当地政府将在土地使用、各项优惠政策、燃机电厂上网发电、风场独立经营权等方面给与保障。燃气轮机分两期开发,每期各建一台5万千瓦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风电场项目分为4期开发,每期建设4.95万千瓦,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发电4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将分4期建设,每期建设1万千瓦。
据悉,新能源项目先期会对公司下属中航世新公司安装工程业务、惠腾风电设备公司风电设备业务进行拓展,以降低未来电厂运营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