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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琼:天下人有负肖志军http://view.QQ.com 2009年05月07日08: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徐琼 我要评论(248) 相反观点:谈谁杀死了李丽云?
太多新闻带给公众痛楚,痛得多了,人们就容易赶紧找个人问责,以为可以就此卸下痛楚的包袱,轻装前进。比如2007年11月21日的“丈夫拒签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媒体的标题基本就能看出,丈夫肖志军很长一段时间成了“全民公敌”。
直到4月30日《南方周末》文章《谁杀死了李丽云?“丈夫拒签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再调查》再一次让我们想起这个男人。文章披露的惊人事实表明:肖志军并不愚昧,相反他很清醒;虽然文化不高,但洞察世事;虽然穷困潦倒,但有顽强的坚持。吊诡的是,正因他的坚持不签字,反而保存了真相,也必定写入历史。
我们这些或谩骂或轻视过肖志军的“义愤者”,应该向肖志军道歉。肖志军未负天下人,而天下人有负肖志军。
当事医院有负肖志军。“尸检结果证明:死者李丽云腹中胎儿未足月、没有临产,也不可能“难产”。李丽云死于肺炎恶化。”难怪肖志军坚持说孩子还有一个月才足月,难怪他说“我们是来看咳嗽的,不是来生孩子的”。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或者“有文化的人”都会有这种疑问,任何人都不想被什么潜规则所愚弄和欺侮,即使他不像肖志军这般为钱所困。以现有信息,看不出来医院有对一个重症肺炎病人采用相应的急救措施。对重症肺炎孕妇,不是想办法立即缓解呼吸衰竭的致命症状,而只是急着剖腹产,无论如何让人费解:是只有剖腹产才能救大人?还是为了救孩子,已经决定放弃大人?相关医生有没有就此对肖志军作平等而耐心的解释?“李丽云‘既不具备剖腹产的适应症,又存有剖腹产的禁忌症’”,到底是因为医术所限判断有误造成无心过失,还是真有创收牟利的动机导致延误救人的结局,一切都需要医院自证清白,给肖志军一个解释。
媒体有负肖志军。检察日报女记者一篇《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妻子难产死亡》,以现场见证人的角度及时报道了这一悲剧,更多的媒体随后跟进,让我们看到了穷困的肖志军,谵妄的肖志军,与父亲不和的肖志军,像刺猬一样警惕着伤害和欺骗因而显得偏执的肖志军……却少有媒体回到现场并还原现场,切实追究李丽云的死因,用心叩问肖志军的辩解。毕竟,追问孕妇死亡是否死于医疗事故是个难题,而将孕妇之死归咎于一个男人却相对容易。
世人有负肖志军。我们顺着媒体的比划,相信了一切,他不签字不过是舍不得钱,还因为想生二胎。“肖志军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愚昧者,一个不负责任到宁可放弃老婆孩子程度的冷血丈夫”。在信息极度不对称、又有对医院不信任的心理暗示之下,试问我们谁又能比肖志军做得更好?
设想肖志军签了字,妻儿不幸仍然死去,最多就是一桩普通的孕妇难产死亡事件,也许会激起舆论对于“就医不及时”“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的唏嘘,而事件背后的真相则被永远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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