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六氟磷酸锂300吨项目》二次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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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六氟磷酸锂300吨项目》二次公示内容
苏州高新区新苏环境科研技术中心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即将报送苏州市环保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1、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拟建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东沙化工园区内,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六氟磷酸锂300吨项目的生产规模。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来自于电解制氟工序、氟化氢精制工序、锂盐合成工序、锂盐干燥工序及真空泵抽真空过程的氟化物。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反冲洗水、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水等。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物料泵、真空泵、反应釜搅拌器、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氟化氢蒸馏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电解制氟的炭阳极、废气吸附塔产生的固废、废原料包装材料、碱液喷淋系统产生的固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脂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3、项目针对以上污染途径指定的防治措施:
(1)废气:选用冷凝回收+废气塔吸附+降膜吸收塔吸收+碱液喷淋吸收的方法进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的大气污染控制在较小的程度。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成分简单,经过化学除磷除氟+SBR工艺后进入东沙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水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隔音罩制作时用钢板做外壳、内部铺设吸音棉,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以防止职业病产生及防止噪声污染危害周围环境;在总平面部署中考虑到噪声源的布置,尽可能远离厂界。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噪声厂界稳定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蒸馏残渣、电解制氟的炭阳极、碱液喷淋系统产生的固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气吸附塔产生的固废作为氟化试剂外卖;原料包装材料由供货商回收;水处理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现零排放。
4、项目可行性: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东沙镇的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并确保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实现平衡,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位于张家港市东沙化学工业区,涉及区域内的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及作用的认识程度;
――公众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
――公众提出的减缓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③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参与调查,届时公众可提出意见。
④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08年6月17日-2008年6月3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8年6月17日-2008年6月30日
⑤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高新区新苏环境科研技术中心,联系人:宗先生
邮编215011,plf68098370
@163.com
⑥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邮编215635,yrf
@gthr.com.cn